2010年12月27日早上7點半左右,松江鎮東塘村學生家長租用一輛農用車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學上學,當車行駛到一條小溪附近時發生車禍,車子一頭沖進溪流之中。14名學生死亡的重大車禍。發生事故的送讀車,不符合運載標準,更是不符合校車運營標準,是由一輛農用摩托車改裝而成的三輪車。這輛非法接送學生的車輛是由家長私自雇傭來接送孩子上下學。當地學校發現家長租用三輪車送學生上學,現場進行了勸阻。當時三輪車車主和家長都不接受校方的意見。三輪車車主覺得學校妨礙了他賺錢,家長覺得學校距離村莊太遠,如果沒有三輪車代步學生步行上學太遠。縣教育局將不符合校車安全規定的,三輪車接送學生存在安全隱患問題以書面形式報給交警部門。事故發生后——國務院掛牌督辦湖南衡南校車墜河事故。衡南縣委啟動責任追究程序,縣教育局長等6名責任人職務被免,并且一對一開展家屬情緒安撫和善后處理工作。肇事司機被檢察機關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抓捕。事故進行了全國通報。
而事故中多名遇難學生家長稱,事發后當地政府動用大量警力,強迫死亡孩子的家屬做些家屬不愿意的事情。衡南縣負責人稱,當時現場出現一些“不明真相者”,所以調派警力是為維護當地的安全。
網絡上有消息稱,當地警察拿著警棍強迫村民簽字。遇難學生家屬龍順良稱,當時警察與部分家長確實發生沖突,并向記者展示了手上在拉扯中導致的輕微傷痕。
這樣一個事實清楚、責任明晰的交通事故被我們變成了什么樣子?怎么就不和諧了那?家長雇傭沒有安全保證的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車輛駕駛員,在駕車過程中發生了嚴重的交通事故,至14學生死亡,當地監管部門監管不力,依法處理。
這起交通事故——政府站出來安慰家屬!家屬是最需要安慰的!可是家屬與當地政府發生了強迫與被強迫的事件……政府的出發點是好的——可是辦成了什么事情?加劇了矛盾!
政府去調查事故的原因,給家屬一個滿意的交待。家屬最需要知道的是,孩子怎么死亡的。政府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保證學生上下學的安全,這才是政府應該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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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個事實清楚、責任明晰的交通事故被我們變成了什么樣子?
變成了死亡學生家長與政府的矛盾了!?
我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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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于鐵嶺家中
廢鐵也有價
2011年1月1日7: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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