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晚齊魯電視臺“一天零一夜”中看到,前天晚上10點左右,溫州市政府新聞辦在樂清召開新聞發布會,給這起備受觀注的事件下了一個官方的最終結論。只見溫州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沈強煞有其事地宣布:樂清“12·25案件”排除謀殺的可能,認定為交通肇事案件。
而案件的第一目擊證人、因圍攻民警已被拘留的錢成宇也在接受采訪時說,“車子停在這個位置上,后面有4個人從這里走,我看到老村長(被軋死)。”“你有沒有看到,有4個人抬著村長放到車底下?”“這個我是沒看到的。”
警方還對網民提出的第二目擊證人黃迪燕進行了詢問,黃在屏幕上比劃著說,自己是受了別人的唆使才做了偽證。“讓我說這個人被謀殺了,手被人拉住,脖子被人掐住,喊救命。‘救命哎’‘救命哎’……”“你看到別人這樣,把這個人按住?”“我沒看到。有幾個男人說我這樣說。讓我說看到了,去幫他作證。”
據此警方確定,并無謀殺行為被直接目擊,而現場留有的剎車痕跡,尸體拖痕,人體碰撞痕跡,與被人強行按住碾壓的行為不符。同進,警方也宣布了事故責任的認定意見說,“費良玉無證駕駛,嚴重超載的機動車輛,發現行人動態后,采取措施不力,以致造成交通事故。其行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應當負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行人錢云會,在未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橫穿道路,其行為是造成闖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應當負交通事故的次要責任。”
按說,既然官方鄭重其事的宣布了結果,這場事件應該蓋棺定論了,但由于整個事件太過蹊蹺,結果也太過慘烈,引起的觀注太過巨大,因此還是讓人難以信服。
我們注意到,肇事司機費良玉在接受央社記者采訪中說,自己沒有受到任何人指使謀害錢云會,并且承認自己是無證駕駛。不過讓人迷惑的是,這個連駕照都考不過的男人分析起肇事經過來,竟然沉著冷靜,表述專業,說得頭頭是道。只見費良玉在屏幕上比劃著說,“就是我跟你這樣直線距離,但是我們橫向基本是跟我垂直的,所以我只有向左緊急打方向,我先嗚笛嘛,鳴笛他沒有理,繼續從這個右道向左走,那我就緊急避險,向左打并剎車。”
橫向垂直、緊急避險,把這些生僻拗口的交通法規和法律術語用如此不緊不慢的語氣講述了出來,活活壓斷人脖子的費良玉簡直稱得上一位寵辱不驚的“淡定哥”,這就不得不讓人懷疑,費良玉的這套說辭,很可能是被人教過后背熟的。
并且,盡管如此,有細心的網友還發現了他的說法和警方的通報存在著矛盾之處。費良玉說,“當村民集中起來,應該算是鬧事的時候,當時就打了一下。”“那時你還在現場嗎?”“那時候我還在現場。”“你什么時候離開的?”“我是坐著警車離開現場的。”而警方發言人在27號的發布會上說,“接到指令后,9時53分到達現場,民警發現,現場已經聚集了圍觀群眾約40人,肇事車輛駕駛員已不在現場。”
肇事者說,事發后自己被警方控制,但警方卻說,肇事司機當時已經不在現場,這兩種不同的說法,怎能不讓人迷惑呢?另外,警方將兩次新聞通報會的時間,都定在了晚上,并且一開始就為記者的提問設定了范圍,“今天我們新聞發布會呢,將設五到六名記者,進行提問,那么對于大家的提問呢?最好一個記者提一個與交通肇事案件性質相關的問題。”
由此看來,要想真正平息這起矛盾重重的事件,還需要國家有關機關辛苦一下,去拿出令人信服的結果吧!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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