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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曲江模式:曲徑通“優”還是通“憂”
原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13f6060100mk1l.html
近期,有兩則消息與“曲江”連在一起:當地擬投120億元改造陜西西安城墻,計劃用現代燈光點亮城墻,在城墻周圍開發旅游娛樂項目;8月份,耗資百億元的大明宮遺址公園在開園前一個多月,部分已建成的景觀卻被悄悄“搬移”。這兩則消息,都引發了輿論的廣泛關注。
近年來,西安曲江新區似乎從不缺少話題。有人稱,“曲江模式”已成為陜西文化開發的一個范本;有人卻質疑,曲江以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之名,行開發地產抬高房價之實;還有專家直言,曲江幾乎“壟斷”了陜西文化遺產開發,過度商業開發不僅使陜西文化單一化,還會傷了文化的魂……
“曲江模式”到底該如何看待?文化遺址開發中的這條曲徑,通向的究竟是“優”,還是“憂”?
迅速改變陜西文化產業
“曲江要打造文化航母,致力成為陜西文化產業的巨無霸”
談及“曲江模式”,西安市副市長、西安曲江新區管委會主任段先念說:“曲江主要是依托文化遺產,整合歷史資源,通過創意包裝和策劃、實施一批重大項目,帶動其他產業門類發展。”
從2002年起,曲江相繼規劃建設了公共園林面積總計3300多畝的唐大慈恩寺、唐城墻、唐芙蓉園、曲江池、曲江寒窯、秦二世陵六大遺址公園,以及電影城、美術館、音樂廳、大劇院、陜西文學館和民間藝術館,總建筑面積約10萬平方米的六大文化場館和包括大雁塔北廣場、貞觀文化廣場等在內的系列文化廣場。
“曲江模式”在眾多大項目的開發建設中逐步形成。有人說,它給陜西文化產業帶來前所未有的改變。曲江一位負責人表示,“曲江模式”可以歸納為“文化+旅游+城市”,通過企業的聚集做大產業集群,做長產業鏈,培育大集團。具體地說就是要挖掘土地的文化資源,通過市場化運作、國際化手段,通過大項目帶動戰略,把這種資源通過文化演繹、文化創意的方式,轉化為文化產品。
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起,曲江即被定位為西安市旅游度假區,但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因為沒有錢,發展非常緩慢。2002年,曲江確立了“文化立區、旅游興區”戰略,發展從此進入快車道,曲江首先融資5億元,建起了大雁塔北廣場,把文化、休閑和旅游結合起來。項目很成功,大雁塔周邊地價上升了,這給了曲江很大的信心。緊接著,曲江又花14億元推出第二個項目——大唐芙蓉園。
段先念表示,曲江通過大資本運營、大產業布局、大項目帶動,正迅速改變著陜西文化產業。曲江運用整合資源、項目捆綁、委托經營、土地劃撥和資本運營等手段,不斷增強投融資能力,擴大資本總量,并以投融資平臺為母體,相繼
整合組建了影視、會展、旅游、演藝及大明宮投資集團等文化企業集團。2009年6月9日,目前全國最大的文化產業投資公司——陜西文化產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西安掛牌成立,曲江是其最大股東。曲江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曲江要打造文化航母,致力成為推動陜西文化強省的重要力量和西部文化產業的巨無霸”。
文化搭臺,地產唱戲
“在曲江那里,文物是地產的配角,遺址成地產的道具”
近期處于風口浪尖的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是我國體量最大的遺址考古公園,是絲綢之路整體申遺的東方龍頭。從大明宮遺址保護項目的規劃展示看,除了幾個是博物館類的項目外,其余全是商務樓、賓館、住宅小區。
據了解,大明宮投資集團擁有包括大明宮遺址公園及周邊地區在內的19.16平方公里土地的一級整理權、整體規劃權和整體開發權。這19.16平方公里的土地產生的增值,即最終的土地市場價值超過成本的溢價部分,將被大明宮投資集團和它的地產商合作伙伴分享。據悉,中國建筑、中海地產、華遠地產等國內地產巨頭都已介入了大明宮周邊地塊的開發。
從2002年開始,曲江便開始搞文化產業。曲江一直認為,自身不追求盈利,如何成功挖掘西安這座城市的文化號召力,才是曲江的使命。
但在陜西省委黨校教授鐘衛國看來,曲江是在用文化粉飾地產。其內在規則是:圈地→文化藝術炒作→全球招標搞規劃→貸款→基礎建設→招商引資→地價成倍甚至數量級翻番→出讓土地獲得資金→炒文化概念、建主題公園→土地再次升值。
曲江的具體做法是:先講一個很大很美的故事;然后建主題公園,引來游客和現金流;最終,周邊土地快速升值。曲江的第一個故事主角是大雁塔,宣講大雁塔與唐僧的關系,結果大雁塔廣場兩側2萬多平方米的仿唐商業鋪面很快被搶購一空。2003年12月31日大雁塔北廣場開放,第二天,曲江的所有土地在原有基礎上每畝加50萬元,而一年后,該地段周圍的地價增長了3倍多。
據了解,大明宮遺址公園耗資120億元,西安市政府不投一分錢,靠地產商先墊資拆遷,進行土地整理和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建一些宮殿。作為補償,地產商將按貢獻大小,以拆遷成本價獲得一塊土地。
據公開資料顯示,2003年,曲江新區的土地為每畝30萬元到50萬元,到2009年,出讓價格為每畝300萬元到600萬元。而在全國抑制房價的大背景下,曲江的房價甚至高達4萬—6萬元/平方米,炒房者蜂擁而至。
“一直以來,在曲江那里,文物只是地產的陪襯和道具。他們的做法是文化搭臺,地產唱戲,文物是配角,遺址成道具。”十七大代表、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館長吳永琪認為。
文化產業正被“壟斷”
“文化遺產‘被曲江化’可能會傷及歷史的根、文化的魂”
大雁塔、大唐芙蓉園、西安城墻、法門寺、大明宮遺址公園、曲江臨潼國家級休閑度假區(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所在地)、曲江樓觀臺中國道教文化展示區,曲江寒窯遺址公園……曲江正在“壟斷”西安甚至陜西的大部分文化遺產。據了解,曲江的下一步將走向延安,還將在陜西各市修建文化廣場。
一場曲江“風暴”正在如火如荼地推進。不少專家認為,曲江是一個先行者,踐行了“皇城復興”計劃,沒有它,西安的“皇城復興”計劃到現在可能還啟動不了。
鐘衛國卻持相反觀點:“文物上有歷史信號,如果被過度商業化開發,這些歷史信號會逐漸減弱,甚至消失。曲江的文化擴張本質就是商業風暴,風暴過后留下的只是一堆建筑垃圾,會破壞西安文化的多樣性、厚重感。”
“重商業開發,輕文脈保護”,是學界對曲江開發項目最主要的批評聲音。
陜西省委黨校經濟研究所所長范增錄教授就認為:“一些遺址開發其實就是鋼筋混凝土的仿古制品,打破了人們對古建筑的認同感、歸屬感、敬畏感。就算曲江模式不錯,也沒有必要在全陜西推廣。文化遺產‘被曲江化’可能會傷及歷史的根、文化的魂。”
陜西省社科院副院長石英表示,古文物有文脈,過度開發就破壞了文物的古貌,而且這種破壞還容易被忽視。
如今,千年古剎法門寺被現代化的廣場和建筑包圍著。吳永琪談起去法門寺的經歷,感到很無奈,他說,法門寺如果是寺廟,根據宗教法規應由宗教協會管理,和尚也可以參與管理,其他人沒必要介入;如果是博物館,國家的事業單位管理就可以了,其他人應該退出;如果是曲江來管理,就應該叫法門寺主題公園或法門寺文化主題公園等。現在這種“博物館+寺院+企業”就是一個畸形的體制。
此外,不少專家對曲江的“冠名”方式很費解,曾先后出現過“曲江城墻”、“曲江法門寺”、“曲江樓觀臺”等。“如果曲江是政府部門,這樣的冠名就是不對的;如果曲江是企業,就不應該享有掌控土地拍賣交易的權利,而應該嚴格遵守企業的準入制度,對文化遺產開發項目參與公開競爭,其他企業也可以參與開發。”吳永琪說。
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做客人民網時提出,西安光文物古跡和地下遺存就足以震撼世界,為什么還要用像紐約、曼哈頓的建筑形式來歡迎客人呢?不少網友表示,這指的正是曲江建造的“媲美紐約曼哈頓‘百老匯’的西安藝術新高地”——大唐不夜城。
一些專家介紹,走在羅馬的街上感覺像回到了羅馬帝國時代,斗獸場、歌劇院,那么多遺址都是原樣保存;在埃及,金字塔旁也搞聲光電,但離金字塔本體起碼有500米以上,而且所有設施都是臨時的,隨時可以拆除。
“曲江拆遷”留下隱患
“圈地圈財富”使得城鄉差異變大,帶來突出的社會矛盾
前不久,西安市曲江新區岳家寨村開始拆遷,58歲的村民陸秋鳳一說起房子就想哭。一家十口人的未來一下子被懸空了,接下來住哪里?怎么生活?“我們都擁護政府的決定,但是政策是‘先安置、再拆遷’,我們連新的房子都沒租到,也沒有了收入來源,以后怎么生活啊?”陸秋鳳說。
村民普遍拒絕在拆遷協議書上簽字,陸秋鳳是其中一個,但是他們覺得自己的力量微乎其微,擔憂會成為“暴力拆遷”的受害者。貼在該村墻壁上的《西安市國土資源局曲江新區分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通告》,最后一條赫然寫著:“村民如有異議,不影響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的進行。”
同村的耿紅告訴記者:“我們之前誰都不知道什么時候拆、怎么拆。根本沒有征求廣大村民的意見,突然下發通知,說我們要搬遷了,補償方案也沒有和我們商量。”記者走訪多位村民,都表示拆遷沒有做到公開、公正、透明。
“拆遷方案是雁塔區2003年制定的,但是2007年也有政策啊,新政策一出,舊政策就應該廢除了,而對我們的補償還是用舊政策,不公平。”村民魏春燕說。
從西安市國土資源局曲江新區分局的通告中可以看到,拆遷一次性付給每人15萬元的貨幣安置補助費,外加30平方米的住宅面積。陸秋鳳算了一筆賬,自己3個獨院有1畝半左右的土地,如果不拆遷,一個月的租金就有一萬多元錢。一旦搬出,如果沒有工作能力,15萬元錢在這個城市,又能花多久?
據了解,曲江拆遷的補助費用有:養老保險4.4萬元、醫療保險4萬元、生活依托地補償費5萬元、原村莊剩余土地補償費0.74萬元、村內公共設施及配套設施補償費0.5萬元、18個月過渡費合計0.36萬元。村民普遍對此有異議。18個月的過渡期,每個人每月只有200元生活費,重新租房、小孩上學等問題沒法解決。
63歲的村民王平川擔憂:“我老了,補償我15萬元,這輩子可能就夠了,那些四五十歲的人怎么辦?出去打工人家不要,又沒有能力創業,以后連個病都不敢生。”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農村經濟管理專家王征兵教授告訴記者,曲江在拆遷過程中,如果不能妥善安置,這些農民很快淪為社會新底層,將會是社會矛盾顯現的焦點。據了解,幾年來,曲江共拆遷了15個村子,涉及幾萬人的安置。
范增錄認為,曲江在拆遷中留下眾多隱患,土地的城市化快于人口結構的城市化。這種通過“圈地”來“圈財富”的方式,將使得城鄉差異變大,違反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將帶來一些突出的社會矛盾。他認為,在城中村拆遷安置中,應該實行土地股權化或者股權式的補償。也就是說,農民可以分享土地增值的財富,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人民日報赴西安報道組)
網民跟評摘錄
西門益慶:
“歷史遲早會給XXX這樣一個結論:敗家子、歷史的罪人!!!! 娘希匹!!!”
灰來灰去:“人民日報都關注了,中央也就知道咧。”
插上翅膀當天使:“馬上西安就改名叫曲江長安咧!”
就愛吼秦腔:“只向人民日報表示敬意!”
鴻笙::“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明確表示自己是在‘為政府掙錢為共-產=黨打工’水平??共----黨讓你強取豪奪的!!!!”
秦嶺樵子:“祖宗在哭泣,子孫不久也會哭泣的................”
千古一嘆:“說對了!文化正在幽泣!人民日報就應該替人民說話,而不是替某些利益集團說話!城市大躍進必將給國家帶來又一場始料未及的災難。”“城市的土地被我們親愛的“仆人”“經營”完了,又開始打農民的一畝三分地的主意。盲目城市化的后果,我們的‘仆人’是不管的,只要用土地財政支撐起今天的‘盛世’,那管明天洪水滔天”
西安漢子:“提起曲江就令人感到惡心,明明是急功近利,巧取豪奪,還非要冠以為‘人民’的名義。”
夜聞:“曲江模式是現體制孕育和誕生出的官商不分恣意破壞文化資源掠奪農民財產的怪胎!”
撫琴奏清商:“到處是曲江,煩死了,這些家伙是不是腦子卻(缺)根筋。”
老吳:“曲江就是一幫騙子和黑社會!”
撒加趙:“是有點過度了。法門寺和曲江有啥關系,秦陵和曲江有啥關系,城墻和曲江有啥關系,都交給曲江開發?曲江模式能拯救城墻?”
唐長安1006:“唉!我們現在都是在吃祖先們留下來的飯,總有一天要吃完的!到那時我們及子孫們還能吃什么?!”
千古一嘆西周子民:“曲江在數典忘祖,在反規律,反自然,反文化。。。。。。曲江,用人民群眾的血汗錢鋪設豪華宮殿式的垃圾場景?曲江用人民群眾的血汗錢鋪設豪華宮殿式的垃圾場景還自以為是呢!那些超豪華的公園和廣場,說白了就是用人民群眾的真金白銀堆積的,不是曲江自己掏的腰包!況且在我看來,這些都是過眼云煙般的垃圾,不是文化!權當是一些即將進入歷史垃圾桶的垃圾而已!它永恒不了!千古不了!倒是苦了那些地下和地上的真文物和真文化了!因為它們整天需要面對的就是這些垃圾、污染、嘈雜和喧鬧!那些宗教場所需要這些東西嗎?曲江在數典忘祖,在反規律,反自然,反文化……曲江短時間內可能愉悅某些腐敗分子,它長久不了,但它卻永久地破壞了老祖先留下文脈和文化遺產!誰是罪人,誰是十惡不赦,誰是卑鄙無恥,誰是冒天下大不韙,可見一斑!”
福萍Says:“說得好,‘曲江’模式后患無窮。樓觀臺拆遷的模式就是‘曲江’模式。此模式必將引起更深的社會矛盾。”
謝曉微 Says“你看看法門寺 什么玩意么 千年古剎 驢馬不是下一步 陜西省該叫曲江--陜西了!”
群眾Says:“偉大領袖毛主席打土豪分田地,農民得解放。‘曲江’收農田、農民搖身變成‘城市人’。也許眼下似乎分到了點滴的貨幣,嘆息啊孫何安?子孫不安!家何安?家不安!國何安?我們的國家是一個農業大國啊!毛主席給農民的地快沒有了,可怕啊!”
附:西安曲江規劃局“像根紅薯”,亂作為引發強烈反響
《西安曲江新區規劃局亂作為引發網民狂批》的網聞出現后,甘肅省電力局的西安曲江明珠網當即刪去網上規劃圖與大量已公示的信息;其重新公布的信息,仍無樓號、樓高、樓間距、對相鄰小區住宅摟采光與光照的相關數據:“項目以住宅開發為主,總投資19000萬元,項目規劃用地面積61510.0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185304.6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積150393.52平方米,商業建筑面積2044.26平方米,地下車庫面積30996.88平方米,總住戶1326戶,居住人口4641人。”甘肅電力局在“國家電網”名義下新組建的陜西新開房地產公司曲江明珠工程仍加緊施工。
這種不拿國家強制性法規當回事而損害公眾權益的行政行為,引發了國內外輿論的強烈反響。
西安有的市民說:“曲江新區規劃局像根紅薯——對親而熟者軟,對疏而生者硬;對掌權官員軟,對老百姓硬;對房產商軟,對拆遷村民、常住居民硬;對地方炒地皮謀政績軟推,對中央房地產業調控政策硬碰!”
有關學者指出,中央政府宣布大型國有企業退出房地產業,而甘肅省電力局卻在“國家電網”的招牌下組建陜西新開房地產公司,在西安曲江新區“圈地”建“明珠小區”,加速進入房地產業。中央提出包容發展,西安曲江新區卻將賣地炒地發展作為所謂“曲江模式”。中央政府提出控制房地產價格漲勢,西安曲江新區卻大造當地房產漲價“空間很大”的氣氛。中央政府提出縮小貧富差距,而西安曲匯新區卻大喊“曲江就是富人區怎么啦”。一個國家級文化示范區,為什么要和中央精神叫板,訂著干?
曲江居民稱,竹翠園小區內南部預留的生活設施用地,被曲江新區規劃局利用特權強征為某些官員蓋了住宅樓。竹翠園幼兒園樓,座落于市規劃局一些官員住宅樓南,因影響某些規劃官員采光,雖已投入200萬元費用施工,卻被曲江新區規劃局無限期叫停。竹翠園西側規劃的農貿市場已經用圍墻圈定卻不能施工,原因是曲江新區規劃局懾于省委某些官員住在竹翠園西墻住宅樓內而不敢批準施工。相反地,與竹翠園東墻相連的蘭亭小區7號、8號樓、20號樓住的多為平民百姓,曲江新區規劃局便蔑視國家對城市樓間距的強制性法規,批準曲江明珠18—26層樓房只留30米樓間距。曲江新區規劃局官員順從房產商牟利欲望,竟說對城市居民區樓間距可以有“不同理解”。作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區的曲江新區規劃局公權私用亂作為,繼續受到網民的抨擊:“(曲江新區規劃局)確實是亂作為!”(關中秦川)“上帝要它滅亡,先要讓它瘋狂。”“利益驅動使得(曲江新區)衙門要不不作為,要不亂作為。苦了百姓,肥了惡吏!”(潞子山水)“(曲江新區規劃局)官管相偕,政績升官,功名燃欲,官商抱團”;“憂優同步,開發有憂,利益驅動,優先泯滅”。“是錢把權弄亂了!”(劉風日)“官官相護,錢錢相通,世事亂套了,房子沒距了,人也都瘋了!!!”(沁園春葉子)“唉!沒法說啊,最苦的還是老百姓。”(幽篁撫琴)他們“只有‘民’而沒有‘人民’!”(不老人家)“古城最終要毀在這群奸商手里!”(瀟瀟細雨)西安市規劃局某處級官員收受賄賂,法院曾從其陽臺花盆起出一罐又罐埋在土中金子的丑聞在市民中記憶猶新。有的曲江新區居民說:“規劃官員為甘肅省電力局的曲江明珠工程大力開道,究竟為了什么
新華網、人民網、光明網、中國廣播、中國記者、CCTV、中國網絡電視臺、中國青年報、法制日報、中國建設網、經濟日報、工人日報、科技日報、陜西日報、西安晚報、華商網、陜西廣播、西安廣播、西安電視臺、時代周報、京華時報、搜狐、百度、谷歌、新浪、中國網、中華網、南方網、土豆網、優酷網、曲江網、清華大學校園網、華商論壇、焦點博客等網站發表或轉載了曲江新區規劃局行政亂作為和曲江明珠違規建筑工程的消息。
在只有61510.0平方米的用地面積里(含三環輔道預留綠化帶、黑河引水工程主管道在內),為擴大建筑率和容積率,實現總建筑面積185304.66平方米的目標,使曲江明珠獲得利潤最大化,西安曲江新曲規劃局批準甘肅省電力局在如此狹小的空間里密密麻麻布局了12棟18層至26層樓房(5棟18層,7棟26層),甚至將60多米樓體的高層建筑物(18層住宅樓加底層商業樓加地勢高差)與北鄰曲江蘭亭小區小高層樓間距僅留30米。西安曲江新曲規劃局把這說成是經西安規劃設計研究院“科學計算,不會影響蘭亭業主采光”。這種政府規劃局官員與房產商聯手在“科學”的名義下,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無視國家強制性法規,無視弱勢民眾采光權等基本人權的作為,引起國際科學研究機構的驚詫。美國、加拿大、巴西、阿根廷、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比利時、西班牙、瑞士、希臘、南非、中非、朝鮮、韓國、日本、印度等國的國家科學院與瑞典皇家文學院的網站,已多次披露曲江新區明珠小區存在違反建筑科學的信息。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等國內高端科研機構網站亦予轉發關注。
曲江新曲作為首批中國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區,經常在媒體上以打造“中國文化第一極”、“世界最適宜人居住的地方”、“西安將回歸世界中心”宣示于世。其規劃局的亂作為,與西安曲江唱得震天響的口號南轅北轍,因而為海外輿論所關注。香港的《紫荊》、《廣角鏡》和《星島日報》、《天天日報》、《澳門日報》、臺灣《中央日報》、《中國時報》、美國的《時代周刊》、《洛杉磯時報》、《價值》、英國路透社、日本共同社、瑞典電視臺、瑞典廣播電臺、《瑞典晚報》、澳大利亞《金融評論》、澳大利亞新聞集團、澳大利亞《世紀報》、《澳洲華夏時報》、澳大利亞新聞網、新西蘭新聞網、新西蘭國家電視臺、《新西蘭日報》、《新西蘭主權報》、《埃及日報》、《埃及公報》、埃及電視臺等網站;聯合國記者協會、國際記者聯盟、無疆界記者組織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開發署、聯合國救濟署、聯合國國際貿易中心、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世界衛生組織、國際電信聯盟、聯合國婦女發展基金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人口基金會,區域性國際機構的東南亞國家聯盟、歐盟、南美國家聯盟與美國國務院、新西蘭總理府等國際網站,也都發布了曲江明珠小區工程存指在問題的消息,并用雙眼“盯”著西安曲江新區如何行政作為。
中共中央辦公廳、全國政協、國務院新聞辦、國家城鄉建設部、國家文化部、國家科技部、國家能源委員會等中央機關網站,陜西省人民政府網、陜西省城鄉建設廳網、西安市人民政府網、西安市規劃局網也在報道中顯示嚴重關切。浴血中條說:“項目工程(光曲江新區規劃局)領導拍板說了算,不和居民商量是錯誤的!”錦川人指出:“強大的輿論導向和眾煤(媒)體暴(曝)光,對決策者足以引起重視,否則后果難負!”
(任雙玉)
就曲江明珠高層建筑物影響采光問題
給曲江新區規劃局的訴求書
西安曲江新區管委會規劃局:
西安曲江新區緊臨繞城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南三環輔道,新開了一個樓盤叫曲江明珠。曲江明珠北鄰竹翠園、曲江蘭亭兩個業主已入住的居民小區。由于曲江明珠新建高層樓房(遮陽樓)離曲江蘭亭7號、8號、20號樓的間距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嚴重影響到蘭亭以上居民住宅樓的采光,其中,曲江明珠緊鄰曲江蘭亭8號樓的高層樓房,又建筑于黑河飲水工程主管道之上,危及西安數十萬市民的飲用水安全。為此特向貴局提出詢查,并請求糾錯。
據曲江明珠工地西大門《西安市建設工程規劃公示》牌,該樓盤總建筑面積185304.66平方米,建筑高度分別為53.950米(a型〕、77.950米(c型〕。1—7號樓地上26型、地下1層;9號、12號樓地上18層,地下1層;8號、10號、11號樓地上18層。由公示的規劃圖可知,其中緊鄰曲江蘭亭8號樓的高層樓房18層加上其基礎——新建商業樓地上一層、地下1層,建筑高度約60米。曲江明珠的建設單位為陜西新開廣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由西安市規劃局監制的曲江明珠工程公示文,是供社會監督用的陽光行政作為,附有舉報電話。但卻沒有在附圖上標明12棟樓各自的樓號和樓高、樓距,讓公眾特別是利害悠關的北鄰翠竹園、曲江蘭亭小區住戶,無法辨識是否妨礙自己的采光和安全;也沒有公示該工程占用的住宅用地面積和綠地面積、黑河飲水地下主管道的走向與面積,使社會公眾無法知曉曲江明珠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積率、小區綠化率和用水公共安全度。對此,毗鄰小區住戶和社會公眾出于維護自身權益,紛紛向曲江新區規劃局發出《曲江明珠小區的規劃疑問》。
曲江新區蘭亭小區8-4902業主張小闖2010年8月18日致函曲江新曲規劃局提出:“據了解,曲江明珠小區規劃多為18-26層的高層,其中有一棟26層高層距離曲江蘭亭小區的8號樓間距僅有30米左右,多數26層距離蘭亭小區和翠竹園小區的后排都在40米左右,請問規劃部門在同意這樣的設計時是否考慮已建成小區業主的光照、安全等一系列問題,小區內12層的間距都在50米以上規劃部門才報批,為什么小區之間高層僅有30米樓距,開過聽證會嗎?”
曲江新區官員qujiang在2010年8月20日回復張小闖時稱,曲江明珠北側“翠竹園小區現狀建筑每戶至少有一個居室空間能滿足大寒日2小時以上的日照,一套住宅中居室空間超過4小的日照。”
Qujiang所答,并沒有回復張小闖函詢的要害——曲江明珠“其中有一棟26層高層,距曲江蘭亭8號樓的間距,僅有30米左右”,質疑其“日照、安全等一系列”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因為,與翠竹園的樓間距,并不等于與曲江蘭亭的樓間距。曲江明珠整體平面地形呈半邊彈花錘狀,其與曲江蘭亭小區毗鄰地段臨南三環輔道迂回曲折,很不規則。甘肅省電力局組建的陜西新開廣廈房地產有限公司為擴大建筑面積,在與曲江蘭亭毗鄰地段擺布的三棟高層18—26層樓房,其中兩棟并非端南正北走向。Qujiang的回復,也沒有涉及曲江明珠高層建筑物與曲江蘭亭7號、8號、20號樓各不相同的樓間距。退一步說,以Qujiang所答曲江明珠26層樓(高77.950米)與翠竹園的居民樓樓間距,依國家強制牲標準計算,也達不到“每戶至少有一個居室空間能滿足大寒日2小時以上的日照,一套住宅中居室空間超過4小的日照。”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標準)第三章第3.1.2條規定:“建筑布局和間距應綜合考慮防火、日照、防噪、衛生等要求”,“建筑布局應有利于在夏季獲得良好的自然通風”。第3.1.3條規定日照標準:“住宅每戶至少有一個居室、宿舍應每層至少有半數以上的居室能獲得冬至日滿窗日照不少于1小時。”
國家強制性標準國標GB50180-93《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4條規定:“適應居民的活動規律,綜合考慮日照、采光、通風、防災、配建設施及管理要求,創造方便、舒適、安全、優美的居住生活環境”。第5.0.2條規定:“住宅間距,應以滿足日照要求為基礎,綜合考慮采光、通風、消防、防震、管線埋設、避免視線干擾等要求確定。”
以冬至日照時間不低于1小時(房子最底層窗戶)為標準。城市居住區樓間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a-為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時的太陽高度角。西安在冬至日正午時的太陽高度角為32度18分,可以用:樓高:樓間距=1:1.2比值計算。曲江明珠26層高層(77.950米〕與蘭亭7號樓的樓間距應為1(77.950米〕:1.2(93.540米〕;曲江明珠18層加上其基礎——新建商業樓地上一層、地下1層(建筑高度約60米)與曲江蘭亭8號樓的樓間距,應為1(約60米):1.2(72米);曲江明珠18層樓(53.950米)與曲亭蘭亭20號樓的樓間距,應為1(53.950米):1.2(64.74米)。
由曲江明珠已在曲江蘭亭7號樓南開挖的26層樓地基,曲江明珠在曲江8號樓、20號樓南已擬開掘的地基白灰線可知,該新開樓盤三棟高層建筑物距曲江蘭亭7號、8號、20號樓的間距約為30米左右,不足國家強制性樓間距的50%。而且,依曲江明珠公示規劃圖,其將建高層樓房與曲江蘭亭8號樓為西南—東北走向,有二個單元與三個單元兩種公示圖,混淆不明;與曲江蘭亭20號樓相鄰,為東南—西北走向,公示圖為4個單元。斜向的曲江明珠遮陽高層建筑物,分別對曲江蘭亭8號樓1—4單元、20號樓1—4單元,各個單元的不同樓層的采光,形成嚴重程度不同的侵害。其中,曲江明珠那棟西南—東北方向建筑的18層住宅高層加商業樓(地上、地下各1層),建于黑河飲水工程主管道之上,也危及整個西安市民飲用水安全。
采光權是一種基本的人權、基本的物權,具有排他的物權性,屬于人的生存權的一部分。采光權具體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從室外取得適度光源的權利(比日照范圍更大)。我國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的《物權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障礙,賠償損失。”
曲江新區是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區,以世界最適宜人居住的地方宣示于世,且在生態環境、控制區內樓高、樓距做得卓有成效;陜西新開廣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也以“曲江明珠處于(曲江)中心位置,置身于西安最宜居區域”做廣告營銷。然而,曲江明珠樓盤18—26層高樓與曲江蘭亭7號、8號、20號住宅摟樓間距僅30—40米,明顯不符合國家有關高層樓間距1:1.2的標準。為了維護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賦予我們的權益,現依據有關法規的規定,請求西安曲江新區管委會規劃局:
(一)書面出具審批曲江明珠工程規劃時的《日照分析報告書》;
(二)如果曲江明珠在建工程項目確實侵犯了曲江蘭亭7號、8號、20號樓諸業主的采光權,請責令陜西新開廣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該項工程的施工業務;
(三)公示曲江明珠工程對黑河飲水工程公共安全的評估結果。
特請曲江新曲規劃局按照國家相關的強制性規定處理前列問題。
致函人曲江蘭亭7號樓、8號樓、20號樓業主
2010年9月7日
附聯系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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