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時將他扶起來,老人也不至于慘死!”昨日下午1點多,深圳市福田區益田村,78歲的市委組織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區里跌倒,保安和路人無一上前攙扶。20多分鐘后,兒子肖先生外出時發現,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額頭磕破流血,鼻子緊貼地面,已沒有了呼吸。(2010年12月17日 南方電視臺)
最讓人難以置信的是,“一下子跌倒” 的老人是78歲的深圳市委組織部退休干部,他住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務員小區,最早看到老人摔倒的兩名女子只是馬上大叫了幾聲,保安聞聲趕去后,擔心承擔責任就直接去了派出所,而沒有先將老人扶起來……也正是這一系列的難以置信,終于“幫助”老人送了生命。
在這一系列難以置信的現實中,其中保安直接去派出所“報案”最值得一說。保安,也算是小區的“公職人員”了,面對跌倒老人需要攙扶時,卻怕受連累!這種狀況如果不能盡快得到有效改善,不但會給民眾帶來巨大痛苦和損失,破壞政府形象,也是對公職人員個人的“見死不救”。因為公職人員責任意識的匱乏,很容易導致各種事故和事端,從而引發社會問題,影響社會安定,公職人員的個人前途往往也會因此而被葬送。
事實上,自從4年前好人彭宇遭受“碰瓷”下場,78歲老人因無人扶起而失去生命的遭遇就已發展成為社會常態。毋庸懷疑,當做好事要冒著被“嫁禍”的危險,誰都不得不權衡一下個中得失利弊。而不敢去扶起倒地的老人,正在于擔心做了好事而沒有好報。因此可想而知,“彭宇”多了,“雷鋒”自然也就少了。這一多一少的彼長此消中,做好事越來越難了,社會的正義氛圍也就被一點一點消弭。而這一切,也就正好解釋了78歲老人因無人扶一把而失去生命的根本原因。看似普通的“見死不救”,卻宣告著某種社會靈魂的扭曲。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當下我們不得不正視的慘痛現實。
具有優秀傳統的中華民族何以發展至此?在筆者想來,當然首先是因為一部分人的思想道德低下,“利益追求”、“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在很多人的腦海扎根,致使他們不愿意犧牲個人利益。其次,有些人對“英雄流血又流淚”的現象產生了后怕。如今社會產生了好心救助他人后反而被被救助人誣陷為危險結果的實施者、救助人利益受損卻無門請求彌補損失等荒唐現象。還有,從心理學角度看,人的心理都有從眾和依賴傾向,當看到他人陷入危險又有很多人在場時,很多人會想“別人不救,我為什么要救”或認為“他人會報警或者打120等”,從而導致了見死不救現象時有發生。
另外,中國有句充滿哲理的俗語,叫“上梁不正下梁歪”。時下好多“人民公仆”都為了錢不擇手段,就難怪“下必甚焉”。在一個官員什么錢都敢貪、什么錢都敢要的國度,在一個醫保部門敢發病人財的國度,在一個殯葬機構敢發死人財的國度,還有什么事情不能發生呢??
所以,從上到下的道德墮落、社會整體道德滑坡給國人道德意識所帶來的危害;“好的制度可以使壞人變好人,壞的制度可以使好人變壞人”的因果關系等,是導致75歲老人摔倒也無人扶一把的重要根源。
只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連四大皆空的佛門中人都奉為座右銘,卻被七情六欲的蕓蕓眾生視為耳旁風時,當見死不救成為普遍現象的時候,這個社會還有和諧光明可言嗎?
“見死不救”事件屢屢發生一再表明,這一社會問題僅僅靠道德約束是遠遠不夠的,惟有施以全面的法律手段,方能懲治這種具有極大社會危害性質的冷漠和怠責行為。也就是說,當道德無法調整一種現象,而且這種現象又亟待解決時,法律的介入是恰當的。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是我國五千年沉積的優良品德,如果任由喪失、滑落,那么我們這幾代人必將會成為歷史的罪人!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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