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該市這一不許自帶酒水的新規剛一出爐,就又被網友們的帖子給擋了回去。
我看了這樣的報道,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會兒,“可自帶酒水”;一會兒,又“禁帶酒水”。
這瞬息萬變的法規,真真的應了朝令夕改的成語。
這是什么政府和機關呢?還能不能做點事了?
以胡總書記為首的黨中央提出了“科學發展觀”的大政方針,可就這么點事情,我們的高高在上的、享受高級待遇的所謂的“精英”們就拿不出好的舉措。
這不能不讓人們憂慮:
------就這群所謂的“精英”們,賴在臺上,能夠踐行得了“科學發展觀”這一決策嗎?
------這群所謂的“精英”們,哪里是什么精英,不分明是養尊處優的、尸位素餐的酒囊飯蛋嗎?
------這群所謂的“精英”,不分明是晚清紈绔的八旗子弟嗎?
------靠這群所謂的“精英”們管理國家,治理國家,能夠造福于百姓們嗎?非亡黨亡國不可的?
話說回來,關于“酒水”的問題,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我們的決策者,在對待酒水的問題上,首先要考慮到酒店法人和消費者的雙重權利和利益;其次,要弄清,矛盾雙方的問題到底出在哪里?
消費者自帶酒水,勢必嚴重影響酒店經營者的權利和利益。因為,對于酒店,酒水是其一大主營業務,銷售酒水,也是其天經地義的權利。根據我個人的切身體驗,可以這么講,如果顧客不消費其店內的酒水,單靠飯菜,扣除所有費用,是決不會盈利的。
而對于消費者來說,酒店酒水的漫天要價〈有的高達10幾倍〉,又勢必嚴重影響到消費者的權利和利益。
鑒于此,我們的決策者,就要制定出二者兼顧的法規;我們的執法者,就要嚴格市場的價格秩序:
-------不許自帶酒水;酒水價格,不得超過某某元。違者如何如何處罰等......
這樣以來,矛盾不就解決了嗎?
可我們高高在上、享受著高級待遇的的所謂的精英們,連這點小事都處理不了,監管不了,這哪里是什么精英,不分明是一群尸位素餐的酒囊飯蛋嗎。
就這一簡單的事件,反映出,時下我們的決策者們的無能和昏聵;監管者們的無為和枉法。
寫到此,我又想,縱然出臺了合理的法規,就目前我國掌管市場監督的“精英”們的執法水平和道德水準,其執行結果也必定會是“昏昏惡惡”的。
看看反腐,看看打假,看看控制藥價,看看控制樓價......的結果,不就一目了然了嗎?
唉!悲哉,我們居然擁有這樣的精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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