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政第案: 請把“人大代表”還給人民
國要強民先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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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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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xiāng)
E政第案: 請把“人大代表”還給人民
編號:E政案第8290號 |
案由(提案主題):請把“人大代表”還給人民 |
提案類別:時政類 |
主辦(上報部門):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
協(xié)辦:全國人大、國務院 |
提案人: 國要強民先富 政治面貌:群眾 |
提交時間:2010-12-08 1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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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
當今社會把人大代表當作榮譽贈送給了大家耳聞目睹的電視電影或知名人士,可事實上他們大多只是變成了舉手機器,或某些人的傳話筒,或在人大上睡覺,或不知所言,更甚至利用人大給自己公司打廣告,而真正需要表達民生的廣大勞動人民卻無處發(fā)表建議,其根本原因是我國的人大代表制度上的缺失。
現(xiàn)行的選舉是由上級選出人選,讓大家挑選,其實有多少選民都認識,更甚最后拍板的還是上級領導,最終只是走過場而已,大家都心照不宣罷了,這就造成了民不知政而官愚民,故官民矛盾激化,國內(nèi)貪官比例堪比非洲戰(zhàn)爭國家,比例值之高令人咋舌,之所以就是官不是人民選出來的,是上級提拔的,他們只為上級負責,而不是為人民負責。
故為掙一個公務員的資格達到了1:5000之巨,金飯碗誰人不想呢?你只要按資排輩就能上爬,大不了拿著高工的工資掃垃圾也好,鮮有下者,多好啊!
可苦的是廣大勞動人民,拿出全國1/3的GDP養(yǎng)了占人口1/44的公務員,卻得不到應當?shù)姆眨€要被跨省抓捕,被強拆....
為啥不吸收國外的一些利民政策,全搬不好,但我們可以取其精華,適應我國國情。
例如:選舉權(quán)和被選舉權(quán)是每個公民應當享受的權(quán)利,但被選舉就要提出自己的議案,在工廠里提出提高工資,改善勞動環(huán)境...在農(nóng)村里提出解決矛盾的方案,展現(xiàn)新農(nóng)村面貌...在社區(qū)提出幫助困難戶,提升社區(qū)文化...讓每個選民有所選有所依,選其所需所求,真正體現(xiàn)廣大人民群眾的民生要求,被選中的代表就會對選民負責,如果失去選民支持,就會在下屆或當屆被罷免,這就促使代表正當行使代表監(jiān)督權(quán)利,對政府中違法犯紀,貪污腐敗的行為進行披露,提出整改,對敷衍,拒不悔改的個別領導或地方政府組織請求罷免,還中國人民一個郎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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