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企退休老專家養老金補償的建議
我釆訪過一位名叫蓋大成的退休老專家,今年72歲,是1962年重點工科大學畢業,開始分配在政府機關工作,因他自已熱愛專業技術,主動要求到邊遠艱苦地區-家大型國企單位工作。經過40年艱苦磨煉,主持完成大型設計項目20多個,發明丶革新、創造11項,出版論著30多篇,在職時多次被評為省市或部委系統先進工作者,職務是總工程師,職稱是教授級高工,工資級別為國營技術4級(當時對應行政12級)。但2002年退休后養老金為650元,比起當時當地機關事業單位同類退休人員退休金平均960元,少了個300多元,當時他覺得少就少點,認了,這點差距能接受。但經過6次養老金調高,他現在養老金調升為1600元,那個在機關單位退休與他同級別、同學歷、同職稱、同職位的同班同學,人家退休金飛漲至5600元,是他的退休待遇3。5倍。造成這個懸殊差距,不是因為地區原因,因為他們是同一地區;也不是因為工齡,他們是同班同學,同工齡;也不是職務與貢獻問題,說起職位、專業與學術業績,這位國企退休老人自然更占優勢。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是因為國企干部退休時,原社保部轉發深圳一個參考文件,提出取消干部與工人界線,就這個參考文件,否定了國家人事部人字(1988)43號文和人退字(1990)5號文明確規定“企業退休專家由人事部主管”的規定, 也否定了國務院囯發(1983)141號文“關于國企高級專家是科技干部,退離休應按國家統一規定辦理”的規定,把這一批科技干部全部錯誤定為工人身份辦理退休,造成了這一批國企老科技專家退休金與機關事業同類人員退休金的差距,十分懸殊,十分不公。此事,已被當今社會公認的典型不公正事例。
這-代科技干部,是黨和國家在五、六十年代培養的大學生,服從國家統一分配參加工作,長年戰斗在企業生產第-線,兢兢業業地為國家建設和科技發展做了很多實事,囯人公認這一批老科技專家貢獻很大,但他們始終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干部是同級別,同工資,同福利,這些都是歷史亊實,人所皆知,從來沒有享受過像今天國企高管年薪幾十萬、幾百萬的待遇,也沒有享受過企業年金、住房公積金,因此不應該釆用針對當今國企干部高待遇高福利的現狀而制訂的基本養老政策,來套用在他們這一批老科技退休專家身上,這是一個大失誤。
事實上,政府有關部門早已發現這個不公的大差距,根據2006年11月8日和2009年9月27日新華網刋載,國家在制訂“十一五”規劃時,明確指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費水平形成差距,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 縮小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費水平的差距,是“+一五”規劃綱要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 可是,5年過去了,差距不是得到縮小,而是越來越擴大。2007年3月13--18日原社保部副部長劉永富,部長田成平在“兩會”中外記者招待會上講:“我們在執行勞辦發(1993)78號文時,沒有將企業中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大學畢業的建國創業旳一批老科技干部區分開來,這是我們工作的-大失誤” 。劉永富還講道:“我們要分輕重緩急,第-個重點是要放在企業退休老干部、老科技干部、老模范、老軍轉干部方面。通過快速調查研究,制訂方案,報國務院批準,用一年時間,使這部分老同志的養老金收入水平達到當地機關事業同類人員的平均標準”。2009年12月張徳江副總理在全囯社保會上說:“國家對國企老職工的歷史欠賬,應該作為重大歷史遺留問題列入規劃”。
我們認為,2009年底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高工的退休金為5000--6500元,是正常現象,符合經濟發展與市場實情,應當稱贊。而問題出在國企退休老專家領取過低退休金,是個大失誤,應該給予糾正。據說,在社保部門領取過低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中,至今只有老軍轉干部,老勞模的退休養老金補償問題得到園滿解決,而退休老科技專家和老干部約上百萬人,至今仍錯領著過低的退休養老金,成為養老生活權益受損較大的群體。
我們建議:應尊重這-批老科技專家的辛勤工作,尊重這-批人才的知識與貢獻,根據歷史遺留的實際問題,不要一刀切,應有一個過渡性辦法,即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 ,建議制訂‘+二五 ’規劃時,考慮盡快解決國家對這批退休科技干部的社保歷史欠賬,補償企業退休老科技干部的養老金,使這一批老人的基本養老權益得到保障,公正,生活得幸福,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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