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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謠之“李剛門”系列,數數你一共相信了幾個謠言

第三聲 · 2010-12-02 · 來源:四月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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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學李啟銘撞人一案從發生到現在已經有一個多月了,雖然還沒有宣判,但還是有很多人在關注,這本身是好事,說明這個社會對正義的堅持,對弱勢群體的同情。然而一個交通肇事案件為什么為引起大家這么關注,除了案發后李啟銘那一句引發眾怒的“我爸是李剛”之外,剛重要的是少不了一系列謠言的推波助瀾。

為什么說是一系列謠言呢,那就聽我一個個道來。

這個案件被傳述最多的版本是這樣的:肇事者撞人被攔下后還囂張的對眾人說:“我爸是李剛,不服氣你們去告呀”。這本身就是添油加醋的,試想想,有一個頭腦正常的人會在大庭廣眾之下撞人之下還說“有本事你們告去”嗎?第一個介入此案的,死者哥哥陳林最信任的“著名揭黑”記者王克勤在報道中稱找到11個目擊證人,均沒有聽到李一帆說什么“不服氣你們去告啊?”,而現場收繳李一帆駕駛證并控制入保安室的保安畢成光說沒有聽到李一帆說過這話!然而正是這句話引發了億萬網民的憤怒,但這種添油加醋還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任何一個事件在轉述過程中都不可能保持原貌,但是接下來的一系列謠言就不能被原諒了。

首先是“五套房產門”。在河北大學李剛之子撞人案發生后不久,有網友在天涯論壇發帖 “據網友搜索、調查,發現肇事者李啟銘(李剛的兒子)居然在保定市擁有5套房產,其中李剛為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名下有2套房產,李啟銘名下有3套房產,其中位于
1、南市區地中海別墅 3棟D01是一套4室2廳豪宅;(市價約100萬人民幣)   
2、南市區的鉆石嘉園;(該樓盤房價約6700/平方米,該樓盤房型基本為大戶型,100平方米以上躍層疊層戶型)   
3、陽光北大街的格林漫都;(新房總價區間:約135至197萬/套)   
4、保定市高新區銀杏路357號有一個80平方的商鋪;(市價8000-10000元/平方米)   
5、保定市朝陽路59號中銀大廈8層有一商住樓(3房2廳)(中銀大廈為保定是唯一一座四星級酒店,對面就是市府,不對外銷售,價值至少四百萬人民幣)   
五套房產總價大約在766萬-844萬人民幣。   
李剛不過是一個科級頂天一個副處級待遇的干部,工資到底是多少,如何能有如此之多的房產,應給廣大人民以交代!!”   
該貼發表后,在很多媒體報道和評論中,直接默認地引用李剛有五套房子的這個事實,鮮有媒體和網友質疑李剛有五套房產的真實性,然而網上的一個帖子內容真實性到底有多大?只有江西電視臺五套記者獨家做了實地調查。
第一 南市區地中海別墅 3棟D01是一套4室2廳豪宅;   
網貼內容:南市區地中海別墅3棟D01是一套4室2廳豪宅,(市價約100萬人民幣)   
記者調查:地中海小區的確有很多帶“長”字的領導居住,但小區里面各樓層之間不是稱為N棟,而是直呼N排,因此3棟D01,沒有這種說法。當記者提出想看業主更多信息時,遭到拒絕。   
真實性:單從內容上來說,提供錯誤。
第二 南市區的鉆石嘉園;
網貼內容:鉆石嘉園,該樓盤房價約6700/平方米,該樓盤房型基本為大戶型,100平方米以上躍層疊層戶型
記者調查:首先鉆石嘉園根本不在南市區而在北市區,其次因提供門牌號碼不夠細致,業主信息牽涉隱私,無法核實。
真實性:無法判斷
第三 陽光北大街的格林漫都;
網貼內容:位于陽光北大街的格林漫都;(新房總價區間:約135至197萬/套)
記者調查:門衛表示,之前李剛在小區曾經入住過,保安曾在小區見過李剛,不過最近很久沒見到李剛本人。通過門口保安人員,記者還了解到,格林漫都樓盤小區已經賣完。另經查證該樓盤07年價格為3100--3600元/平米,所謂新房總總價區間約135至197萬/套的說法完全不實。
真實性:有一點靠譜,李剛曾經在該小區住過,但產權情況以及現在產權情況無法確定。
第四 保定市高新區銀杏路357號有一個80平方的商鋪;
網貼內容:保定市高新區銀杏路357號有一個80平方的商鋪,市價(8000-10000元/平方米);
記者調查:在銀杏路的盡頭,顯示的門牌號碼最大數字就是285號。
銀杏路相對而言比較偏僻,是東西走向,在銀杏路的盡頭,最后一個門牌號碼是285,而網貼內容說是357號,記者再三詢問當地商戶,他們都說這已經是盡頭了,前面就是馬路了,更沒有357號,不可能有的。
真實性:扯淡!
銀杏路是東西走向,上圖顯示的是一側的盡頭。
在銀杏路的盡頭,顯示的門牌號碼最大數字就是285號。
第五 保定市朝陽路59號中銀大廈8層有一商住樓(3房2廳)
網貼內容:保定市朝陽路59號中銀大廈8層有一商住樓(3房2廳)(中銀大廈為保定市唯一一座四星級酒店, 對面是市府,價值至少四百萬人民幣)
記者調查:記者到中銀大廈調查,中銀大廈,顧名思義是中國銀行的辦公大廈,大廈左邊是酒店,8層是客房,大廈的右邊是中國銀行的前臺和辦公地,從大廈里面的樓層安排設置了解到,第8層是行長辦公室。
真實性:扯淡!!!
雖然,河北省紀委的最終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是記者的實地調查結果很清楚,李剛是不是有5套房產,還是有10套房產,甚至有100套房產,誰也不知道,但是網上瘋傳的那個帖子毫無疑問是謠言。

接著是“河大封口門”。在“著名”揭黑記者王克勤關于李剛門的最新報道里有兩個細節值得注意:
第一 “河大封口門”的始作俑者王克勤改口了!他以前一直言之鑿鑿的聲稱河北大學對學生下封口令,現在在他的最新報道里改稱為“疑點”。
在報道里,王某人引用了他收到的某河大學生轉發的一條短消息,是事發后第二天學校輔導員群發給學生的,內容為:“以下是一位學生轉發其班級輔導員給全班群發的短信:“請群發,昨晚咱學校生活園區發生一起車禍,肇事者已被警方控制,傷者已得到及時救治,請同學們注意安全,確保班級穩定,不要聽信謠言,不要散布謠言,學校會第一時間通報情況。”接收時間10-10-17 20:27。”大家自己想想,這么一條信息是不是很正常的,假如你是河大校方領導,會不會發這么一條短信?一貫堅持“真理”的王某人為什么主動把“封口門”的指控改為疑點?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第二 王某人在最新報道里稱找到11個目擊證人,王克勤報道根本沒有提什么“不服氣你們去告”這句話!王克勤找到11個證人都沒聽到這句話。這話是誰編造的?為什么要編造?
此后,任何證人,只要說的話不符合網民的要求,一律被鑒定為“被封口”了。連被撞的女同學的話都極力否認,甚至極力指責為“撒謊”!(現場有100多人,死者是否穿輪滑這么簡單的問題,張晶晶豈敢在同學們在場的情況下對著全國電視觀眾撒謊?)無數網民,好像一個個全部都去過現場一般,比當事人自己還有資格充當證人,“肯定沒穿輪滑鞋,說穿了輪滑鞋一定是被威脅的”,你要么證明確實沒穿輪滑鞋,要么證明是被威脅了,否則我實在想不出更可笑的邏輯了。可惜“著名揭黑記者”王克勤的報道已證實事發時兩個女孩在“路中間”“練習輪滑”。再接著,河大的學生們都成了被全國指責的對象,指責他們沒有站出來說出事實真相,問題是:案情就是這么簡單,有什么秘密可以披露?甚至很多河大的學生都在網上喊冤“我們不是懦夫”,明明事件一開始正是他們在網上力推的功勞,他們也從來沒有停止過在網上持續關注,現在怎么就成了“懦夫”了呢?

緊接著,又是“河大校長抄襲門”。當天晚上近10點出事,晚上12點從外地趕回處理的河大校長,成為了活靶子,于是,“河大校長抄襲門”出臺了!傳言甚至說因為河大校長為抄襲一事曾經有求過李剛,所以現在為了李剛“封口”。平常人想破腦子也想不出來,公安局的人跟學術界的事會有啥聯系,難道論文是否抄襲都是由公安局的人來鑒定嗎? 而事實上該校長已就網上傳謠向警方報案,河大校長的論文導師已公開表示“沒有抄襲”!更搞笑的,被某些人封為“立國以來最偉大的民族英雄”的方X子拿出河大校長要求刪除造謠文章的事來炒作-----搞笑不搞笑,當事人認為你網站的文章不實,請你刪除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不要求你刪除反倒是咄咄怪事,你方X子炒作這個是不是很白癡?

一刻不停地,“李剛岳父副省長門”又粉墨登場了。先是,誰也不知道原始出處在哪的一條網絡消息透露,李剛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長,一夜之間,反正是全中國網民都知道了。有人相信,也有些人懷疑,這還不夠,還不斷有人出來證實。例如:“李剛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長,難怪李啟銘那么囂張!李剛即將走馬上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長,二年后再提撥為局長,再下一步就是培養成為河北公安系統的高官。。這背后是否有其副省長岳父利用職權安排的影子?”李剛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長,這個說法有點意思,需要深挖一下,到底是不是真實情況?沒辦法,愛熱鬧,查了一下相關網站發現河北省省長、副省長等是下列這批人: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 陳全國 1955年11月生,55歲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 趙勇 1963年1月生,47歲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 楊崇勇 1955年11月生,55歲
                  省政府副省長 宋恩華 1953年1月生,57歲
                  省政府副省長 張 和 1950年12月生,60歲
                  省政府副省長 孫士彬 1951年10月,59歲
                  省政府副省長 龍莊偉 1956年1月生,54歲
                  省政府副省長 張杰輝 1957年1月生,53歲
                  省長助理、省政府秘書長 尹亞力 1954年10月生,56歲
                  肇事者李剛兒子是1988年生,差不多22歲
                  李剛,從畫面上看年齡介于47歲上下
問題出來了,上面這批河北省長等哪個人的年齡適合當李剛的岳父?沒關系,謠言總有自己補救的辦法。現任副省長不行,前任的也行啊,甚至有人還人肉處有名有姓的,例如“劉健生,男,漢族,1944年9月生,河北定州人。1997年12月任省政府黨組成員。1998年任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2003年1月任河北省政協副主席。五屆省委委員,中共十五大代表。”再往后,河北省的不行,其他省的也行啊:“李啟銘的外公,李剛的岳父王憲魁剛剛當選為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省長。”……總之,李啟銘上上下下一下子多了七八個副省長外公。李剛本人,一個地級市公安局下屬分局的副局長,副科級干部,50來歲才混了個副科級,如果岳父是副省長那么這個副省長可真是清廉啊。
其實謠言根本不是很難識破,李剛家又不是007特工,身份要保密。保定市也不是沒有人上網,很快就有當地網友指出“李剛的妻子是市鹽業公司的副經理,叫劉紅梅,今年49歲,她的父親也就是李剛的岳父就是市供銷社的一名退休干部(或職工)。”
還有“CCTV包庇門”,聯系到之前的“五套房產”、“副省長岳父”,網友們接受的特別容易,“李剛家的能量果然大呀,這里面的黑洞真深呀”。質疑一是集中在cctv讓李剛道歉以及李剛哭的動機,我想不出更離譜的蠻理了,認為是央視試圖平息公眾的不滿。廢話,任何一個社會,出了問題,都是要積極解決,平息公眾不滿,哪里有火上澆油的?難道央視要讓李剛在鏡頭前為自己辯護不成? 二是央視的不公正,為什么不采訪受害人一方(一名受害者本人在醫院治療,已經采訪)。另一名受害人的哥哥一方面認為道歉更像是逢場作秀,沒有實質作用,也不可能給受害者家屬任何安慰。“誰都不會說自己是個壞人,這種道歉我不能接受”。另一方面認為央視僅僅采訪了肇事者及其家屬而未采訪受害者家屬顯得不公平。但情況卻是,第二天央視就聯系采訪受害人的親屬,但卻被拒絕了。如果僅僅由于一天之隔就是不公平,這是否太過苛刻?就是單純從新聞性的角度講,李剛的 知名度和關注度也要遠超受害人家屬,第一個采訪他是不是就是不公正呢?

看了上面這一系列的謠言,這些都還不算最傳奇的。最傳奇的謠言是從11月1號開始爆發的“李剛兒子一審門”,那天,人人網上有兩個人轉了一個帖子,“李剛兒子一案判決結果,天理何在!李一帆案判決結果:李啟銘(又名: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監外執行。是監外!!賠償被害人家屬三十萬傷者五萬。李一帆被實習單位開除,李剛被調往其它分局做副局長。張晶晶已經給河北大學及保定公安局北市區分局軟禁在醫院,禁止媒體記者采訪。同時河北大學已經將死者和傷者的同一宿舍室友女生(現大一)全部保研。”一位是上海海洋大學的李智同學,一位是資料填了“北京大學”的化名“信心”的同學,李智同學的日志現已刪除,信心同學的日志直到今天還在,鏈接:http://blog.renren.com/blog/254733926/497212643 。當時這兩篇日志就各有幾萬的瀏覽量,數千轉載量,數千留言,自然大多是相信了帖子然后破口大罵的了。李剛門這一案件從一開始,我并沒有多關注,只是知道有這么一回事,正是人人上不斷有人轉載這兩個人的日志之后,我才意識到又有人開始造謠了。為什么我第一時間就知道是造謠的呢?想想看吧,撞人是在10月16號,這才兩個星期過去,就已經一審了?地球上近兩百個國家,好像沒有哪一個國家的司法程序是飛速到這種程度的吧?越是講法治的國家,司法程序越是冗長,一個案子拖幾年的很正常。假如有一點法律常識的話,也應該知道,在中國報案到審判一般是在2、3個月后。第二,李啟銘這個案子這么轟動,人們每天都在談,一審結果出來了,各大媒體會不在第一時間報道嗎?會輪得到你一條小道消息來傳播?第三,帖子里的話你覺得看起來像是真的么?“三年,監外執行”這是誰故意想、敢挑釁全國人民嗎?最可笑的是“大一女生保研”,拜托,這些女生剛剛到大學報到兩個月好不好,我們是生活在神話故事里面嗎?
神奇的不是“神話故事”,而是那么多相信“神話故事”的人,當時,我搜索了一下“李剛、一審”才剛剛有兩三個搜索結果,打了第二天立刻就上千了,今天來搜索以已經72萬3千的搜索量了。當時我就告訴這兩位同學,他們轉載的消息是謠言,并問他們是從哪里看來的,他們都說是貓撲上看到的,后來有人證實原來這一切都是來自于10月25日貓撲的一個帖子,但是謠言爆發確確實實是他們兩個人的功勞,我都可以作見證。很奇怪的是:信心同學不斷修改它的日志,在我質問過之后,他添加上“無責任轉載自貓撲”。當時它的日志內容也不是這樣的,比較了解的同學可能會知道,半個月前流行的是“李剛兒子一審判決結果”不是“李剛兒子一案判決結果”而且一開始日志里面也沒有“是監外!!!”和“(現大一)”的內容。自從這一所謂“一審判決結果出來以后,無數熱心的網友就在QQ群里大力轉發”,最近轉發的都開始變成“李剛兒子一案最終判決結果”,可笑的是內容跟“一審”沒有半點差別。

一個事件揭了這么多謠言,我也不想再說了,實際上還有更過沒有引起大的轟動的,例如早前就有:據說“保定新聞”證實李一帆已經無罪釋放了;據說死者父親“被警察威脅,被黑社會毆打”----發言者稱有警察和黑社會要求死者父親和解以便讓李一帆不坐牢-----已經逮捕并將公訴的案件死者父親有什么權利讓李一帆不坐牢?最厲害的是這個:作者:ls007player 回復日期:2010-10-24 23:08:00 
  600186蓮花味精,當前價6.06元李剛擁有股數 527.69萬股(股票軟件F10可查出,在股東進出的表格,大股東前10里面,不知是不是這個李剛,不過我認為這很可能就是了!換算成本 3197.80萬元!還有房子!往上一加,李剛的財產有4000萬元了。。)
“不知是不是這個李剛,不過我認為這很可能就是了”!!!什么叫“殺人不見血”?

那么,本來是一件案情很簡單,但是因為肇事者的身份以及肇事后的處理造成民憤很大的交通事件,為什么會變成“漫天謠言”的境地呢?我們看看這些謠言背后的勢力。

每當有熱點事件發生,總少不了律師,而且還是‘公益’律師,不收錢的。他們本應從委托人的利益出發,為委托人謀取最好的結果,使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相反,如本案中的張大律師,卻把委托人當作一枚棋子。作為大律師,卻犯低級錯誤,處處煽情,表演如鄧玉嬌案件中的二夏,一丘之貉。他們不是使案件盡快合理解決,而是想把影響無限放大,哪里是在為委托人服務,分明是煽風點火,置他們的合法利益于次要地位。可惜陳家沒給他再多機會,于是又指責陳家妥協。我們來看一下張大律師從接手案件之后發的幾條微博吧
“律師發布:李剛案新現詭異:陳曉鳳哥哥陳林電話一天無法接通,其父電話打通后說打錯了。有知道其下落者請通報。謹防出現鄧玉嬌案一樣的后果,因壓力大而妥協11月4日 18:53”
“保定車案陳曉鳳哥哥陳林己經聯系到,謝謝關心 11月4日 21:54 ”
“我昨天發帖說謹防陳曉鳳家里像鄧玉嬌案一樣當事人妥協,今天徹底得到證實。一小時錢前收到陳曉鳳父親電話:張律師,我代表全家感謝你,以后會登門拜訪。我們的事情已經解決了。我問:怎么解決的?他說:我不方便說。半小時后,收到律所電話:陳家到律所解除了合同。11月5日 23:14”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委托的律師實際有兩個功效一是對偵查及公訴的監督,二才是賠償。在此之前我們一直行使的監督職能。見我博客寫的四封公開信即可知道。而監督之力度不但直接影響到賠償的數額,也是這種公共案件真正價值。陳家多次答應我絕不私下談判,最終還是背約了。11月5日 23:16”此一狀態連發幾遍,可見張大基督徒律師之內心憤怒。但是,為了你所謂的“對偵查和公訴的監督”有必要處處煽情、煽風點火,故意制造謠言或者非常巧妙的暗示別人往你所希望的謠言的方向去想象嗎?這樣做制造了多大的壓力?你是把受害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了嗎?
“陳林是80后好青年。只有陳父,他是一個中國的典型現象,典型代表,順民,賤民思想,安于天命,妥協于現實,畏懼于強權,犬儒于社會。這種性格的賤民是專制獨裁的ZF和強權最喜歡的。因為是最好統治和剝削的。11月6日 00:31 ” 果然,被趕走的張大基督徒律師開始破口大罵別人是“賤民”了。
“公共案件的真正價值在于他可以改變以往腐朽的司法,給陳舊的制度帶來新鮮的血液,只是當事人往往看重的是自我利益的得失。一個是價值,一個是價格。但實際上這兩種并不矛盾。在充分展示了一個案件的價值后,當事人得到的利益往往是最大的。”果然,到了這里終于露出本來面目了,原來陳家只是你“改變腐朽司法”的一枚棋子而已!
“想和大家討論個問題:在此案中,陳家是否應該有道義擔當?11月8日 00:15”
“看重名利的人對他人行為的解讀往往也是以名利相衡,卻不知道在名利之外還有更深遠的價值尋求,當然這類人只知道價格,不知價值為何物,談也白談。11月8日 08:56”
“陳曉鳳的哥哥陳林已經有十多天失去消息了。他到底在哪里?是否安好?”人家已經跟你解除律師合同了,賠償也已經談攏了,說實話,明眼人都能看出來你是被人家趕走的,人家為什么還要跟你聯系?
“易者使傾 王克勤記者的助手馮軍不是去陳家了嗎?張律師您真的沒看到消息嗎?您博客中好多的質疑都來自于王克勤的博客,您本人也跟王記者電話聯系緊密!難道隔三差五的拋個話題,造個謠言就是一個高尚的律師嗎?本來很敬佩,現在很反感 (11月19日 11:18) ”這位留言者的話說出了我最想說的。
“作為陳曉鳳家原代理人,我也只能抱歉的說:現在真實情況我也不知道,和陳家已經有半個月失去聯系了。11月22日 00:07”一直到了22號,你還是不時地炒一下“李剛門”的冷飯,故意制造一些容易引發謠言的暗示。其實在張大律師微博下面的留言里就有很多相信了謠言的人到他這里來留言,而我們的張大基督徒律師見到這些謊話,而且是流傳很廣的謊言,但卻無動于衷,主動辟謠的很少,相反一些跟他觀點契合的留言,他還會悠閑的拉出來點評一番。
我們再看看張律師的博客,忽然發現沒有什么難理解的了。
“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會見張凱律師(2010-07-17 02:04:19)受美國駐華使館的邀請,今天早晨,我至美國駐華使館與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進行會晤,因為這已經是我們的第二次會見,彼此并不陌生,談話輕松、愉快。洪博培大使非常關心7月4日,我應邀訪美,被限制之事。我詳細的介紹了當天的情況,洪博培大使感到不解和遺憾,并愿意盡力給予幫助。之后,洪博培大使向我詢問了工作的情況,我向其介紹了中國家庭教會的整體狀況及中國宗教信仰自由的現狀。洪博培大使表示非常愿意關注,并希望我們日后能有更多的交流機會。”
不管你追求的是什么目得,首先請你要記住,除非自愿,你沒有權利用任何人做你的子彈,制造謠言或者故意引導人們制造謠言以達到目的,我相信在你們的上帝那里應該也是一種罪惡吧?

當然,推波助瀾的必定不止張律師一個,例如在某論壇其中一位注冊4年的資深ID表現很搶眼,在死者陳林哥哥的帖子里他得意的說道:
“作者:晨逸空間2010-11-01 00:51:59  呵呵,哈哈,12月10日看外交部發言人怎么說。就是要給他們點壓力,這就叫內外交困。”
查了下,10月12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說的是聲稱“中國應該被殖民300年的劉波波”獲獎的有關問題!
他的話終于說出了真相:原來某些人所謂支持受害者不過是借口, 真實目的是給XX黨施加壓力,和XXX配合讓中國政府內外交困!  
(----轉帖者特意插在此處:估計那些nc和一些別有用心的奸細不會待細看完此貼就會跟帖破口大罵污蔑說這是維護政府的,然后無非是和右派一樣的罵貪官走狗之類的。其實,此貼僅僅是分析謠言,并沒有說真相是什么,更沒有說李剛本人是否清廉或者貪腐。我們就等著看奸細或者nc在跟帖中自我暴露其愚蠢吧。)
但是這一事件中有關方面的表現如何呢?
首先官方在這一事件中的表現不是非常差勁,而是相當差勁:遲鈍,官僚,機械,捂,蓋,拖。當全國輿論洶洶時,官方還在按部就班。20多天來,發布信息屈指可數,針對質疑不面對不解釋,以致謠言滿天飛。陳大人發話10多天了,調查不見結果。套用一網友的話問一聲:查證李剛的五套豪華房產有那么困難嗎?唯一可解釋的原因是:亞運來了,需要穩定嘛,不然亂子出在我這里,板子還不得我挨啊。其次是媒體也很差勁,媒體都是有組織的,得服從大局啊。不像咱哥們想說啥就說啥,想挺誰就挺誰。NC的某些人以為,只要壓住新聞報道,冷處理下,影響自然慢慢就小了,恰恰是正式媒體發聲少了,才給了謠言肆無忌憚傳播的空間。再次網民,有一句話確實是絕對的真理:上網才知道,原來智商是沒有下限的!不管你多么弱智的謠言,總是會有千千萬萬、前赴后繼的NC信。

迄現在為止的暫時現狀是:李剛賠償陳家46萬,李啟銘仍在羈押中,這是公訴案件,不會被免于公訴,按照一般司法程序,最快一兩個月后審判,但是估計不會像張凱律師尋求的那樣被定為“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死刑),公安機關是以交通肇事罪偵查的。

至此,基本上謠言都已經清理完畢了,關于“李剛門”系列的“門中門”們,基本上沒一個是真的,但我們還能挖出更深一點的內容嗎,那就是在很多人心里,已經沒有了對政府機關,對政府官員的一絲一毫的信任,這信任丟棄的是如此徹底,以至于對毫無智商挑戰性可言的謠言都失去了判斷能力,我也說不清到底是誰的悲哀,我也不知道更大的悲哀是否在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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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朝鮮領導落淚
  1. 張勤德:堅決打好清算胡錫進們的反毛言行這一仗
  2. 吳銘|這件事,我理解不了
  3. 今天,我們遭遇致命一擊!
  4. 尹國明:胡錫進先生,我知道這次你很急
  5. 不搞清官貪官,搞文化大革命
  6. 三大神藥謊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現!面對發燒我們怎么辦?
  7. 這輪房價下跌的影響,也許遠遠超過你的想象
  8. 普京剛走,沙特王子便墜機身亡
  9. 祁建平:拿出理論勇氣來一次撥亂反正
  10. 說“胡漢三回來了”,為什么有人卻急眼了?
  1. 在蒙受冤屈的八年中,毛澤東遭受了三次打擊
  2. 大蒜威脅國家安全不重要,重點是他為什么會那樣說
  3. 鐵穆臻|今年,真正的共產主義者,要理直氣壯紀念毛澤東!
  4. 《鄧選》學習 (十一)發展速度
  5. 歐洲金靴|“一切標準向毛主席看齊!” | 欣聞柯慶施落像上海福壽園
  6.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