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思璟 衣鵬
2010年12月29日 21世紀經濟報道
夜晚10點,樂清市蒲岐鎮通往南岳鎮的道路上,右邊燈火通明,是運轉中的浙能樂清火電廠;左邊低矮的鄉村房屋群間,則家家閉戶,燈光零星難見。
這個名叫寨橋村的地方,房屋間彎曲流淌著一條寬不過兩米的河流,發出難聞的魚腥及腐爛味,破舊的養殖網隱約可見。
六年前,寨橋村村民在那里養殖捕魚。那本是一大片臨海區域,也正是如今火電廠所及臨港開發區所處位置。
整個村落賴以生存的灘涂、林地、田地因建設電廠被“征用”后,村民們認為征地協議不公。最終,一個名叫錢云會的人站了出來,開始了漫漫上訪路。
上訪六年間,錢云會“三進宮”,卻誓不低頭。直到2010年12月25日,他的生命瞬間隕落。此時,他奔走六年的土地問題才引起廣泛關注。
“囚徒”錢云會
故事是從2004年4月開始的。事由是浙能樂清電廠工程征地。
當年4月,樂清國土局下屬征地事務管理所,與寨橋村村委會簽訂協議,細化征地范圍:“東至本村山林地、南至南岳鎮灘涂,西至南岳鎮紅旗塘,北至南岳鎮水田”。
征地補償協議顯示,此次征用土地14.3公頃(213畝),均為林地,補償標準72萬元/公頃。若加上土地附著物補償,村民們一共獲得3800萬元補償金。
錢等村民對此份協議反應強烈,認為該協議:“扭曲主題,加蓋公章,騙取村民簽名;有人假冒錢云會等代表簽名。”
寨橋村村民隨即開始維權。2004年4月28、29日,征地協議簽訂20天后,錢云會與寨橋村另外三名村民先后被刑事拘留,罪名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當時的判決書中寫道,4月8日征地協議簽訂后,錢云會等被告“人為提高被浙能電廠征用土地的價格,組成‘七人’小組,向村民籌集資金,組織煽動糾集村民進行系列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活動”。
2005年3月10日,錢云會被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2年。
2005年10月,寨橋村再有三名村民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拘,隨后被分別判處一年零六月、一年有期徒刑。三人罪名是:“為達到高額征地補償費的目的,拒絕、阻擾遷移墳墓”。
2006年4月13日,因類似維權行為,錢云會被撤銷前述緩刑,收監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2008年7月,因涉嫌“非法買賣土地”罪,錢云會再次被樂清市公安局拘留,隨后被法院批捕,判決有期徒刑兩年。
這個“非法買賣土地”罪名,村民們也不服氣。“村長(指錢云會)為了上訪,把家里的大米、谷子都賣了,還自己借了錢,最后實在沒辦法,村里商量賣一塊地給一個村民建房,籌錢上訪。”村民對記者說。“當時,我們都按了指模,同意賣地的。”
“因為爸爸是為了村里入獄的,出獄時好些村民去金華接他,從鎮上一直放鞭炮迎接他到家門口,還帶上大紅花。”錢云會的兒媳對記者回憶說。
寨橋村治理僵局
村民展開“維權行動”后,地方政府很快感受到了壓力。2005年5月31日,樂清國土資源局在一份材料中承認:“因農民阻擾,僅對軟土地基和圍堤進行部分預處理”。
然而,對寨橋村土地的征用還是獲批了。
2005年8月31日,國土資源部批復了浙江樂清電廠相關項目的建設用地。該批復亦指出:“當地政府要切實安排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維護社會穩定。”
批復并強調:“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被征土地。”
2010年12月28日,樂清農村合作銀行蒲岐支行行長胡紀生向本報記者證實,“因為不滿征地價格”,寨橋村村民一直拒絕接受征地款項。
胡紀生表示,樂清市早已將所有補償款3800萬元,匯入鎮里樂清電廠項目小組的征地款專用賬戶。但向寨橋村村委會賬戶匯款,須村委會先開具收據,匯款方方能開具支票。而村委會在接受了第一筆款項后,就拒絕接受剩余征地款。
“目前,兩個賬戶都在我們支行,專用賬戶每年都要審計,村委會賬戶的錢村里也一直沒有動用過。”胡紀生說。
而寨橋村上十位村民對本報記者表示,因為拒絕接受前述征地補償協議,大家都拒絕接受征地款,“有一筆1061萬元的錢,也是鎮上硬打進村里賬戶的”。
蒲岐鎮宣傳委員錢向勇對本報記者坦承,錢云會“因為承諾會幫村民爭取更高征地款”,在村里一直聲望頗高,在第一次出獄后便當選村長,在他第三次入獄的兩年間,寨橋村“村委會基本癱瘓”。
即使是2010年1月,鎮上將鎮黨委委員派至寨橋村任村支書,也不能使村委會恢復運轉。
“村民現在不愿意分征地補償款,想著以后分更高的,所以這幾年村里很多日常開支都是鎮上財政負擔,我們也很無奈。”錢向勇說。
直至今日,寨橋村村民仍未接受征地補償安置。
樂清土地之重
樂清市于2003年制定了集體土地征用的補償標準。依照區位劃分,農村耕地普遍征收補償每畝約在5萬至8萬間,最高的片區會在14萬左右。此外會加上青苗費、產值補貼等政策補助。一般而言,林地、灘涂的補償標準更低。
浙能樂清電廠不在一般征收項目之列,為加速征用,征地部門給寨橋村200多畝灘涂以接近最高區位耕地價格開出3800萬元補償價,但仍因程序問題、補償金額等引發村民不滿。
而且,上述補償標準從2003年至今并無調整,只是在2007年出臺的新《征收辦法》中加入了養老基金補助,每畝耕地增加6萬元存入鄉鎮養老基金中。
“政府擬定的集體土地補償標準是所有這類矛盾的源頭。”每年辦理上百起類似案件的袁裕來律師說。
據本報了解,因為電廠于樂清灣擴建,蒲岐鎮下轄十余個村落亦在近兩年屢屢發生上訪糾紛。樂清官方也在大力查處違法用地案件。
據《樂清日報》披露的信息,樂清市規劃建設部門今年已經調查發現違法用地案件411宗,涉及土地面積598.9畝,已查處違法用地案件232宗,涉及土地面積231.2畝。
和寨橋村類似,樂清的土地轉讓糾紛往往已拖延多年,樂清市下屬鄉鎮的土地轉讓多是鄉鎮黨委決定。鄉鎮黨委往往通過拆遷、移民指標等方式,獲得審批文書和土地使用權許可。村民多年來通過上訪、法律訴訟等途徑維權,但真正取得實質突破的只是少數。
溫州市國土資源局網站信息顯示,2010年8月時,樂清市市長姜增堯對該市違法用地嚴重的6個鄉鎮主要領導進行了約談。鄉鎮主要領導對下步如何抓好土地衛片執法檢查整改、遏制轄區內違法用地高發態勢進行了表態發言。
GDP模范生的隱患
土地的背后是發展。
自2004年開始,溫州開始實施“重型化”戰略。溫州希望引入重工業企業,改變宏觀調控之后民資外游的境況。
僅在2004年前三季度,溫州上下推進“一號工程”,引進141個省外投資項目,其中制造業項目就有127個,超過項目總數的90%,其中多涉及能源、汽車、石化、機械制造、地產等“重化工”領域。
這六年,樂清市則穩居溫州市轄縣(市、區)GDP總量首位。“工業化、城市化快速推進”頻繁見諸政府公文。
不過,在整個浙南沿海,土地資源彌足珍貴,俗語稱“六山兩水兩分田”。外界對征地問題一直不乏批評。上述工廠在所處區域,往往享受特殊政策或補償偏低,易引發村民上訪。
浙江基層政府的自治傳統,賦予村民較強的維權意識。蒲岐鎮一位執業律師注意到,在村政選舉前夕,征地糾紛往往高發。明年初將迎來村級直選。
然而,直到錢云會最終死在這片土地上,圍繞電廠和相關項目的征地也未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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