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春蘭 |
凡是關系人民群眾重大利益的改革措施出臺,都要充分考慮廣大群眾的承受能力,絕不能做違背民意、勞民傷財、增加群眾負擔的事
推進福建“十二五”發展,必須順應人民的新期待,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像抓經濟建設項目一樣抓民生問題,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堅定不移走包容性增長和共同富裕的道路,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指數。
經濟收入水平是衡量幸福感的一個基本指標。進一步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努力實現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要把擴大就業作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特別要完善面向困難群眾的就業援助,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使勞動者在體面勞動中獲得尊嚴。讓人民群眾住有所居是黨和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要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加大以公共租賃住房為重點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解決好中低收入等群體的基本住房問題。
加快建立配置公平、發展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使更多財政資金、公用設施向困難群體、困難地區、社會事業傾斜,努力使公共服務水平的提高與經濟增長相適應。要把解決好民生問題作為對各級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進一步研究提出改善民生和發展社會事業的階段目標,量化具體指標,落實年度安排,使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成為各級各部門的自覺行動。
只有在一個物質豐裕、精神充實、生態舒適、社會和諧、政治清明的社會,群眾才能真正安居樂業,幸福指數才能提高。要適應社會發展變化,進一步創新社會管理機制,積極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環境。進一步加強民主法治建設,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推動跨越發展是全省人民共同的事業,必須充分調動和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凡是關系人民群眾重大利益的改革措施出臺,都要充分考慮廣大群眾的承受能力,絕不能做違背民意、勞民傷財、增加群眾負擔的事,最大限度地把全省人民的發展積極性引導到跨越發展上來。
——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在福建省委八屆十次全會上說
人民網記者 趙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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