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人大監督機制”的改革
每年的“兩會”開得是熱熱鬧鬧,每年的問題又是如此相似的反反復復,“兩會”在形式上是年年有豐富,本質上看很多又是老大難,為什么類似于“幾座大山”的問題總是得不到解決呢?是國家太窮解決不了,還是思想太頑固不想解決?問題到底出在哪里?如果有專家硬是強調真的是因為沒錢才導致這些老大難問題的,我就可以理直氣壯地罵他們是混蛋,是大大的混蛋,我個人絲毫沒覺得國家沒錢,而是錢太多了,撇開“三公消費”這個大問題不談,就談開個會還要發臺“筆記本”,應當算得上世界上最富有、最奢華的開會,有誰比我們更富有?是美國還是英國?有哪個國家有我們發得那么“雷人”?
大家別以為我今天是要談錢的問題,其實不是,我只是借這個事談談人民代表大會的改革,開會為什么能發“筆記本”?錢是哪里來的?財政預算就那么隨便嗎?人大是審批預算并監督預算執行的最高權力機構,政府預算有這筆錢嗎?如果沒有,這么大一筆錢從哪里來的?老百姓看到這樣的“壯舉”以后只有驚嘆的份,可能永遠都弄不明白其中的理由,我看全國各級人大改革已經是勢在必行了,我們以前談改革,講行政層面的改革講得比較多,沒有太多人關注人大機構本身的改革,現在新的選舉法出來了,據說在代表的公平性上會有所改善,這應當算是一個大進步,但是,我關注的不僅僅是代表平等性的進步,我更關注的是這些代表到底能干什么?有什么用?人大機構難道就只能是舉手的地方嗎?立法舉個手,聽完報告舉個手,選舉完了再舉個手,我個人認為,除了舉手之外,在目前條件下,至少可以從改革人大監督政府的程序、方式和范圍等方面入手。
人大監督政府的程序、方式和范圍到底該怎么改,我覺得用溫總理最近提出來的“民主觀”比較合適,溫總理說:如果沒有民主,會導致人亡政息。我相信溫總理所指的民主肯定是人民民主,決不是少數人的民主,更不是官僚民主,當然也不是西方式民主,從廣義的層面講,人民民主應當體現在全國各族人民的所有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但從狹義的層面講,更多的可能體現在人民代表的權力和義務上,因為更多情況下,廣大老百姓的利益要靠代表去爭取、去保證,所以,各級人大代表的表現就事關他所代表的群體的切身利益,全國人大代表就是代表全國人民的利益,而且要監督好中央政府的所有行政工作。
溫總理一直都強調民主,一直都強調要講真話、聽真話,所有的人民代表沒有必要在討論政府工作上面心存恐懼,不要擔心溫總理會怪罪你們,你們不敢提出新觀點,新方法,新思路,溫總理可能更怪你們沒有創新精神,一個時時刻刻以人民利益為中心的大國總理是不可能反對人大代表正確的意見的,這些年來,有很多人大代表可能還沒有完全理解溫總理的良苦用心,現在,希望你們站在廣大人民利益的立場上盡快改變思維,盡快改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務必要在監督政府工作方面有些創新,多為政府出謀劃策。
我不是一個人大代表,但是,想為人大代表提些意見,提供一些思路,也算是為自己做點事,我想給“全國人大”和“各級人大”提一個建議:
“人大”能不能定期要求同級行政首長或部門負責人就重大問題進行答辯(簡稱“答辯機制” )?
行政首長對自己所領導的一級政府負全部責任,無論從哪個方面講,各級首長應當對自己所管轄的范圍是完全了解的,對自身政府工作的成績和不足也是心里有數的,尤其是對一些老百姓反應強烈的問題也心知肚明的,定期由自己或者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工作中的進展、成績和不足作一個匯報是完全必要的,否則,一個沒有責任擔當的首長是很難有進步的,如果有“定期答辯制”,答辯過程中,不僅僅是政府官員一個人演講,人民代表也有權質詢、有權批評,雙方還可以就有關問題進行爭論,我相信這對某些問題的解決是有好處的,可以促使政府講話言而有信,如果政府答應的某件重要事情沒有做好,政府首長第一次可以講理由,第二次還可以講理由,第三次也還可以講理由,但是,如果他永遠都是講不同的理由來遮掩,肯定沒有人相信了,人民就會認定他們已經做不好了,那么,次次答辨、次次落空的負責人必定會考慮自己是否稱職了,或者會想到自己不能再牢牢地占據那個位置了,現在有些地方官員,老百姓罵一萬次,他們也裝著沒看見、沒聽見,為什么他們可以不在乎人民的反對聲?為什么可以對老百姓和人大代表置若罔聞?因為他們身上根本沒壓力,根本無須對誰作出交待、作出承諾,如果“人大”定期要求他們陳述工作,你看他還敢三番五次地耍賴不?黨和政府的各級負責人在網絡上與民溝通是一個進步,但我個人認為意義不大,不解決實際問題,往往只能重復民間人士的看法,網友也好,其他人也好,在交流過程中都是被動的,在網上提出再多的問題,都只能是官員單方面演講和答復,沒有人能夠與他進行辯論,更沒有機會表達反對意見,如果想當面批評他們就更不現實了,“人大”是一個權力機構,應當有權對政府沒做好的工作提出不滿意見,人大代表應當有權力對政府各部門負責人、甚至是首長提出當眾、當面辯論的要求,誰對誰錯大家在辯論中看得清、認得明,有些人可能會說,這不是西方多黨制國家的模式嗎?我想不完全是,只是形似,但神不似,我個人是完全不支持中國實行多黨制的,中國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但是堅持共產黨的領導也還是可以創新模式的,并不是說“辯論機制”就是多黨制的專利,我們的多黨合作制照樣可以使用,西方多黨制的議會辯論實質上是黨派之爭,都是為各自的黨派爭取利益,而我們多黨合作制下的人大機構是完全在共產黨領導之下的權力機構,完全是代表全體中國人民利益的,所以,不存在為誰爭利的問題,辯論的目的只為了對真理、真相進行更好的探究,完全是為了更好地服務于全國人民,中國各時代領導人都強調過西方好的東西我們可以去學,學學多黨制中形式上的良性成分也未嘗不可。
“定期答辯”的好處在于:能夠讓官員有給自己上緊箍咒的主動性,誰都不想次次在答辯會上顯丑,個個都想用自己的政績向人大代表作出交待,通過人大的答辯監督,不但保證了政府執政的目標能有效落實,而且還維護了黨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誠信形象,密切了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的血肉聯系。
溫總理對民主的期待實際上也包含了廣大老百姓對民主的期待,我們期待人民民主專政在新的時代有新的發展和創新,我期待從政府工作的民主作風開始起步,同時期待從權力機構與行政執行機構的良性互動開始把民主改革推向正確的軌道。
以上僅為個人建議,如有不對之處,請指正!
中南大學孫錫良(轉載須署名)2010年3月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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