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三角出口貿易企業中,國內企業遭遇海外客商惡意拖欠債務的案例越來越多。據港龍皮具公司員工稱,他們的業務往來伙伴中,今年春節前后吃過這一苦頭的至少有十幾家。據了解,許多中小企業難以承受到港貨柜再拉回國內的巨大成本(滯留費、海運費及雙重關稅等),一般都不得不咽下這口氣,忍痛與惡意拖欠債務的海外客商重新談價錢。(2月24日《中國經營報》)
在我國對外貿易不斷增長的同時,海外客商惡意拖欠中方債務事件也不斷發生。這暴露出國內企業在對外貿易往來中資金安全的嚴重問題。2007年12月,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發布的《國家風險分析報告》公布指出,中國正面臨日益嚴峻的國際貿易風險,出口壞賬率10倍于發達國家。
一個國家的出口壞賬率如此之高,恐怕在國際上也是少見的。而其中許多壞賬正是由于“洋老賴”惡意拖欠中方賬款,最終由欠賬變成壞賬。“洋老賴”這么堂而皇之地惡意拖欠債務,損害中方利益,甚至拖垮部分企業,是道德倫喪的一種表現。換一個角度看,造成這種狀況的形成,是不是也有國內企業自身的責任——正是國內企業放縱那些“洋老賴”,讓自己當上了冤大頭。
人們不禁會問,為什么“洋老賴”賴賬問題如些嚴重呢?究其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法律漏洞。本來法律是對海外客商最為嚴厲且有效的制約力量。然而,我國與國外簽訂相互認可和制約的債務追討司法行政協議書的情況很少,倘若國內企業在國內起訴外國欠款企業并勝訴,其結果并不被當事國法院認可。一些海外客商利用這一點,拖欠多家國內企業的貨款,通過欠賬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是內需不振。由于內需不足,國內出口企業對海外客商高度依賴,且競爭激烈,許多企業采取先發貨、后收錢的賒銷方式與海外客商做貿易,這本身就埋下了違約風險。而有的海外客商以先下小訂單并及時付款獲得國內企業的信任,再下大訂單騙取國內企業先發貨后付款,甚至設立空殼公司,騙取國內公司的貨物。
據商務部統計,2008年上半年,我國對美國出口的信用保險金額僅為30億美元,但同期的報損理賠金額卻已達9939萬美元,理賠率同比增加3倍,達3.3%。而同時期我國對美國的出口總額為955億美元,按3.3%的壞賬率計算,損失金額超過了30億美元。可以說,大量拖欠國際貨款和有預謀的破產已經成為不少海外客商在危機中轉嫁損失、陷他人于水火的慣用伎倆,而已經步履維艱的國內企業則一次次成了“苦主”、替人頂缸。
雖然經過這么多年的你來我往,我國企業早就明白外國,特別西方國家絕不是只出君子不出小人的地方,但如此普遍而嚴重的拖欠債務還是讓人猝不及防也防不勝防。不久前有媒體就曾報道過如下現象:在美國破產法院近期公布的多起家具、五金機械類破產案中,絕大部分債權人都是我國企業和供貨商。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一位官員表示,隨著金融海嘯愈演愈烈,我國企業不僅出現了接單難問題,被拖欠貨款的情況也越來越嚴重,因為海外客商現在在本國銀行很難貸到款,他們往往提出要賒賬,也就是采取放賬交易的方式,我國企業變成了海外客戶的融資工具,這對我們來說危害很大。
法律界相關人士認為,國內企業對外國反傾銷指控應訴很積極,但應對此類“洋老賴”惡意拖欠債務行為,往往束手無策,大部分企業還是傾向“保守療法”,期望通過與客戶協商能解決問題。為防范貿易風險,國內企業在實際操作中,除了要求款到發貨外,針對目前國外支付能力較弱的狀況,國內企業可選擇120天期信用證,讓對方有更多的現金回籠時間,并投保相關出口信用保險,規避開證行破產、停業或被接管等風險。
“洋老賴”以不同的方式惡意拖欠中方債務,無疑是不道德的行為。但他們的行為再一次提醒我們,無論何時何地,系好“安全帶”都是我國企業對外貿易中最重要的一環。我國企業在與海外客商的經濟交往中,維護自己的利益,應該成為一種自覺行動。任何時候都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否則,一旦稍有變故,可能就會遭遇血本無歸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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