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學學費變遷
免學宿費 30年代國立大學的收費
在30年代大學收費情況是:北大清華一律是每年二十銀元,一律免收學宿費。國立大學每年約22—40銀圓,師范類不收學費;私立大學每年約45—120銀圓不等,中間數約為90銀圓;教會大學每年約160銀圓。
國家全包 1950-1985年間的學費
這個時期上大學基本上是國家全包干,對于家庭差的學生來說,每月還可以享受到十七到二十三元不等的助學金。一般來說,一個貧困家庭出身的孩子,只要能夠考上大學,不會給家庭增加任何負擔。并且一旦畢業,還可以有旱澇保收的工資。
重生 1977年12月10日高考恢復
1977年12月10日恢復的高考,考試辦法基本沿用“文革”前的考試辦法,文理分科。當年報考人數最終達到570萬,錄取人數是27.297萬人,考試錄取比例只有29∶1。1978年,又有610萬人參加了剛剛恢復的高考,兩次總計1180余萬人的招考創下了中國乃至世界考試史上的紀錄。
定向 1983年定向招生,定向分配
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規定在中央部門或國防科工委系統所屬的某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實行面向農村或農場、牧場、礦區、油田等艱苦行業的定向招生。
計劃外 1985年中共中央指出可以計劃外招生
中共中央頒發了《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高等教育“可以在計劃外招收少量自費生,學生應交納一定數量的培養費。”從此,開始實行高等教育收費雙軌制,只對部分自費生、委培生和定向收取學費。
開始收費 1989高等教育實行收費
直到1989年,國家才對高等教育進行收費,當時的收費也只是象征性的只收200元,但總算邁出了高等教育收費的關鍵性一步。
試點 1993年收費并軌試點
我國在上海外國語大學和東南大學開始收費并軌試點。國家教委考試中心在多次討論和試驗后,規定標準分數制度由省級常模量表分數、等值量表分數和等級量表分數組成。
教改 1994《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
國務院發布《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高校“繳費的標準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生均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和社會及學生家長的承受能力,因地、因校(或專業)確定”。
并軌招生 1996—2000年并軌招生推進
1996年,中國高等教育試行并軌招生,高校學費開始增加。1997年高校全面并軌,學費年增長幅度達到了30%,甚至50%。2000年,一直由國家“全包”的師范專業也實行了收費上學,標志著招生并軌改革的落幕。各地高校收費標準猛漲,普遍提高15%左右,有的地區提高20%,學費超過4000元。
成本監審 2005年6月發改委出臺教育成本規定
2005年6月,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高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辦法》,對高校的教育成本作了明確規定。
免學宿費 30年代國立大學的收費
在30年代大學收費情況是:北大清華一律是每年二十銀元,一律免收學宿費。國立大學每年約22—40銀圓,師范類不收學費;私立大學每年約45—120銀圓不等,中間數約為90銀圓;教會大學每年約160銀圓。
國家全包 1950-1985年間的學費
這個時期上大學基本上是國家全包干,對于家庭差的學生來說,每月還可以享受到十七到二十三元不等的助學金。一般來說,一個貧困家庭出身的孩子,只要能夠考上大學,不會給家庭增加任何負擔。并且一旦畢業,還可以有旱澇保收的工資。
重生 1977年12月10日高考恢復
1977年12月10日恢復的高考,考試辦法基本沿用“文革”前的考試辦法,文理分科。當年報考人數最終達到570萬,錄取人數是27.297萬人,考試錄取比例只有29∶1。1978年,又有610萬人參加了剛剛恢復的高考,兩次總計1180余萬人的招考創下了中國乃至世界考試史上的紀錄。
定向 1983年定向招生,定向分配
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規定在中央部門或國防科工委系統所屬的某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實行面向農村或農場、牧場、礦區、油田等艱苦行業的定向招生。
計劃外 1985年中共中央指出可以計劃外招生
中共中央頒發了《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高等教育“可以在計劃外招收少量自費生,學生應交納一定數量的培養費。”從此,開始實行高等教育收費雙軌制,只對部分自費生、委培生和定向收取學費。
開始收費 1989高等教育實行收費
直到1989年,國家才對高等教育進行收費,當時的收費也只是象征性的只收200元,但總算邁出了高等教育收費的關鍵性一步。
試點 1993年收費并軌試點
我國在上海外國語大學和東南大學開始收費并軌試點。國家教委考試中心在多次討論和試驗后,規定標準分數制度由省級常模量表分數、等值量表分數和等級量表分數組成。
教改 1994《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
國務院發布《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高校“繳費的標準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生均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和社會及學生家長的承受能力,因地、因校(或專業)確定”。
并軌招生 1996—2000年并軌招生推進
1996年,中國高等教育試行并軌招生,高校學費開始增加。1997年高校全面并軌,學費年增長幅度達到了30%,甚至50%。2000年,一直由國家“全包”的師范專業也實行了收費上學,標志著招生并軌改革的落幕。各地高校收費標準猛漲,普遍提高15%左右,有的地區提高20%,學費超過4000元。
成本監審 2005年6月發改委出臺教育成本規定
2005年6月,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高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辦法》,對高校的教育成本作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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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