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上午9時,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新華網、中國政府網現場直播。
吳邦國: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們圍繞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先后召開了三次座談會,回顧形成歷程,暢談重大意義,總結基本經驗,分析形勢任務。各方面一致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第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走自己的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我們黨總結歷史經驗得出的基本結論,也是我們國家發展進步的唯一正確道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最重要的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在涉及國家根本制度等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動搖。動搖了,不僅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無從談起,已經取得的發展成果也會失去,甚至國家可能陷入內亂的深淵。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以憲法和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確立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地位,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確立了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確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確立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從中國國情出發,鄭重表明我們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夯實了立國興邦、長治久安的法律根基,從制度上、法律上確保中國共產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確保國家一切權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確保民族獨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確保國家統一、社會安定和各民族大團結,確保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發展道路,確保國家永遠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正確方向奮勇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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