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為國有企業創造稅負公平、平等競爭環境
何秉孟(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成員、副秘書長)
[說明:本文是何秉孟委員在政協十四次會議上的發言材料,烏有之鄉網站得到授權首發該文。]
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目標是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所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簡言之,就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同市場機制的有機結合。由于我國生產力水平不高,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能搞單一的公有制經濟,還必須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為此,我國憲法和中國共產黨黨章均強調,“必須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p>
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就應當按照黨的十六大所要求的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即“必須毫不動搖地發展和壯大公有制經濟”;“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從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高度著眼,關鍵在于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在經濟全球化和我國不斷擴大開放的大背景下,公有制經濟如何在資本主義經濟的重重包圍之中生存和發展,難度極大;再加上公有制經濟如何同市場機制有機結合,更是前無古人。然而,共產黨同社會主義事業、同公有制經濟是密不可分的。我們絕不能因為發展、壯大國有經濟“難度極大”就放棄公有制經濟、國有經濟,這樣就不是真正的共產黨人。真正的共產黨人必須迎難而上,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壯大、發展公有制經濟,特別是國有經濟,鞏固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
當然,發展、壯大大國有經濟,并不是要求我們政府背離市場原則、違背市場規律運用行政手段給國有企業“吃偏飯”,而是要為國有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在這方面,極為重要的是稅負公平,使國有企業同私有企業、外資企業一樣,享受同樣的“國民待遇”。具備了這一條件,改革到位的國有企業憑借其體制上的優越性,必能在競爭中發展壯大。但從當前的情況看,恰恰在這方面,國有企業深深陷入逆境: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類經濟體的所得稅率是:國有企業的所得稅率為33%;私有企業、外資企業均享有稅收優惠,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率一般在15%左右(有的地區甚至免稅若干年),私有企業因各地的稅收優惠存在差異,其所得稅率在15%~33%之間。也就是說,國有企業的所得稅率比私有企業、外資企業要高出一倍以上。在改革開放初期,為引進外資、引進先進管理辦法和先進技術,鼓勵私營經濟發展,對外資企業、私有企業實行一定的稅收優惠是必須的。經過20多年的發展,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在國民經濟總量中,均已達到三分天下有其一的程度;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之后,繼續實行上述差別所得稅率,從一定意義上說,就無異于對本已處于弱勢地位的國有企業的歧視。
除了稅負不公以外,國有企業同私營企業職工工資待遇的負擔方面也存在很大差距。根據工商局的數據,2003年國有企業在崗職工的年工資為14577元,月均1214.8元;私營企業雇工年工資8033元,月均工資為669.4元。私營企業職工的工資待遇僅相當于國有企業職工的55.1%。
我們知道,國有企業貫徹的是按勞分配原則,在職工工資待遇的負擔方面沒有必要也不應該同某些對雇工實行剝削甚至超經濟剝削的外資企業、私營企業進行對比。問題在于,國有企業在職工工資待遇的負擔方面比私營企業高出近一倍的基礎上,稅收負擔比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又高出一倍以上,這對國有企業是極不公平的!在這種情況下,國有企業如何在市場上同外資企業、私營企業進行競爭?國有企業的優越性如何體現?長此下去,國有企業又如何發展、壯大?
稅負是否公平是衡量一個經濟體市場環境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我們即使不從發展、壯大國有企業的角度思考問題,僅從構建市場經濟國家形象的角度思考問題——我國現在不是正在國際上謀求“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嗎?——也應該盡快統一稅負,為各種經濟成分(當前主要是為國有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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