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言:10月14日在“烏有之鄉”的發言:權勢集團左右中國
我對國有資產改革所引發的公平問題基本持悲觀態度。MBO不是一個講道理的問題,而是兩種力量的博弈。主張公平、正義的一方盡管理由充分,但相對于對手來說,力量實在太單薄。改革開放以來,這樣的事情已經太多。春林試圖從法制程序上揭示MBO的荒誕性,這種努力很可貴,但實際效果難以樂觀。現在很多文件、法律、政策,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MBO的做法與一些相關政策相悖,又有什么奇怪呢?關鍵是這種政策得到了決策層的極大支持。MBO內部隱含的巨大利益足以吸引從決策到執行的眾多支持者。對于MBO與其它政策有悖,他們早已準備好了說法:這就是改革,改革就是“摸著石頭過河”。因此,指出其程序上的違規,然后試圖從法理上追究,難度很大。現行體制所固化的政治力量對比,不但沒有為這種追究提供足夠的動力,反之設置了重重阻力。MBO的意義在于:通過這件事,人們對于改革開放以來發生的社會變化和利益轉移可以看得更加清晰,那就是特殊利益集團在相當大程度上左右了中國的社會進程。
國企改革即民營化是建立在市場經濟優越于計劃經濟,民營比國企更適用于市場環境的邏輯之上的。從效率而言,這個方向是對頭的,尤其是對競爭性行業而言。但國企民營化并非只有MBO一條路,前蘇東轉型途中曾采用的“全民證券化”、“全民私有化”,都是國企改革可嘗試的方式。就公平而言,MBO無疑是最有悖公平的。這種最有悖公平的方式卻成為中國國企民營化最受歡迎的選擇,涉及資產高達數萬億之巨,其表面理由是借鑒國際經驗,真實原因則是這種方式最有利于內部人的操控與分贓。所謂“管理層收購”,實質是“內部人收購”,獲利者包括原國企領導人、相關管理部門官員及政府的主要領導人。沒有權力的鼎力支持,MBO不可能行駛得如此之順暢、高速。
在國外,MBO只是降低企業管理者代理成本的工具。但在中國,MBO卻承載著國企私有化的重任。既然涉及到分配,就不可能只考慮效率而不注重公平。由于在現行經濟體制下不可能對國有資產進行合理估價,由于金融機構對融資收購的管理層實際上不構成有效制約,更由于在中國現階段的初次分配中勞動者所得極薄、資本方所得極厚,所以MBO在中國注定與它在國外尤其是西方結出截然不同的果實。那些以西方成功經驗作為中國實行MBO的借口并迄今以此相辯護的人,很多人并非不明白中西國情之不同,也非不明白其中所隱含的貓膩。如果說許多觀察者、批評者是在事情已產生結果后才后知后覺的,那么出于逐利的本能,許多決策者、操作者卻是先知先覺的,他們根本就是奔著豐富的貓膩而去的。
正因為如此,如此明顯有悖于公平的“改革”措施卻能夠頻頻出臺,并且得到大力的推動和支持。事后雖“付出了學費”,也沒有人需要為此而承擔責任。這種只對上負責的政治體制確實是最有利于利益瓜分的體制,掌握權力的人無須對公眾證明他們行為的合理性。他們無須講道理,只須盡可能“悄悄地進村”,造成既成事實即可。而弱小得只剩下“道理”的人,是無法阻止這樣的行動者的。他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變化發生,嘴里小聲嘟嚕幾聲。
因此,真正值得關注的問題已不是利益遭到剝奪的民眾是否有能力推動對以前發生的不公正進行清算,而是他們是否有能力阻止不公正的繼續發生,不管它是以MBO的名義還是以其它什么形式。已經到手利益的人,是不可能甘心把手中的餡餅分出來的;反之,他們還覬覦著桌上沒分完的那一大盤呢!關鍵在于他們擁有其他人無力制衡的力量和權力,所以今天貌似越來越龐大的國有資產,或許明天又會成為他們的囊中之物:即使對于權勢集團來說,飯也只能一口口的吃;因為權力的營盤內住著的也是流水的兵,不能這一撥把餅分完了,讓繼任者只剩下空氣,否則政權的延續將沒有保證——對于某些人來說,這或者才是“國有資產”必須保值增值的真義。
因此,對現有國有資產以后是否會被瓜分,我也持悲觀態度。現在的中國領導人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及其嚴重后果,但他們似乎也無力改變歷經30年形成、與政權體制緊密纏繞在一起的利益分配格局。他們所能做的,似乎只是在現有格局的底子之上,再涂上一層新的顏色。具體表現是:執政理念更注重公平,執政形象更親民,財政分配也對民生和社會保障作出了更多傾斜,但初次分配以及權力參與瓜分的基本格局并沒有改變。
真正的改變,只能期待隨著社會結構變化而來的社會力量對比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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