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看得見的動亂”來自“看不見的動亂”
剝奪老百姓的生存權必將導致社會動亂。這種動亂是有形的動亂,看得見的動亂,“硬件”式動亂。在這種動亂背后起決定作用的是無形的動亂,看不見的動亂,“軟件”式動亂,即意識形態(tài)、政治目標、政治決策層面的“隱形動亂”。奪老百姓的生存權的情況為什么會大規(guī)模發(fā)生?為什么能成氣候?為什么能變成決策?全是這看不見的“軟動亂”制造出來的。沒有這“看不見的動亂”,大規(guī)模剝奪老百姓生存權這種事根本就不可思議、不可接受、不可能發(fā)生,更不可能持續(xù)。經(jīng)濟上“看不見的手”操縱看得見的經(jīng)濟活動;社會上“看不見的動亂”在制造看得見的動亂。真正的大規(guī)模社會動亂不是煽動出來的,而是制造出來的。沒有“看不見的動亂”,就沒有“看得見的動亂”。要消滅“看得見的動亂”,就必須先消滅“看不見的動亂”。“欲破山中賊,先破心中賊”,“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
對制造“看得見的動亂”貢獻最大的“看不見的動亂”主要有哪些?
第一亂:根本目標大篡改,犧牲人民生存權
改革不是目的。老百姓的生存權加富裕才是目的。改革是手段。手段只能服從目的而不能妨害目的。老百姓的生存權高于一切。任何政府的任何舉措都不能違背這個根本宗旨,改革也不例外。
“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最后達到共同富裕”是個“先富還是后富”的問題,是“大富還是小康”的問題,還不違背改革的根本宗旨。但“主流經(jīng)濟學家”們卻篡改了“改革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這個最要害的本質,把改革說成了目的,鼓吹“改革就是一切,目的是沒有的”、“為改革而改革”、“一切為了改革”、“為改革而犧牲一切”。結果:“改革代價論”,以“改革”的名義犧牲老百姓的生存權。
厲以寧說:“為了達到改革的目標,必須犧牲一代人,這一代人就是3000萬老工人。8億多農(nóng)民和下崗工人是中國巨大的財富,沒有他們的辛苦哪有少數(shù)人的享樂,他們的存在和維持現(xiàn)在的狀態(tài)是很有必要的。”
讓少數(shù)人為多數(shù)人犧牲是正義。讓多數(shù)人為少數(shù)人犧牲是卑鄙。犧牲多數(shù)人的生存權讓少數(shù)人發(fā)橫財則是罪大惡極。厲以寧的這番“高論”,西方的政客說不出來,中國歷代的“明君”說不出來,任何稍有良知的學者更是想都想不出來。而號稱“代表人民”、“代表先進文明”、“代表先進生產(chǎn)力”的“主流經(jīng)濟學家”厲以寧們毫無顧忌就說出來了,赤裸裸連褲子都不稀罕穿。如此明目張膽,如此厚顏無恥,其卑劣之無與倫比完全有資格列入“吉尼斯世界大全”,作為最不要臉的“精英警句”載入史冊。
再看“主流精英”們蔑視老百姓的生存權的另一個例子:張維迎說改革以來干部的地位下降最大,因為過去只有干部才有電話,才可以坐軟臥,而現(xiàn)在他們在這些方面不再能唯我獨尊了,所以委屈大大的,比工人農(nóng)民的地位下降程度更大。顯然在他看來,下崗工人和失地農(nóng)民的生存權的重要性還不如干部的電話和軟臥待遇。可見老百姓的生存權在“主流精英”心目中究竟值幾文。
厲以寧張維迎們就這樣徹底顛倒了“老百姓的生存權加富裕”同“改革”這個“目標與手段”的根本主從關系,徹底歪曲了改革的根本目標,徹底顛倒了是非曲直的根本標準,徹底篡改了改革的性質,由此把“老百姓的生存權高于一切”變成了“改革高于一切”;把“為老百姓的富裕而改革”變成了“為改革而犧牲老百姓的生存權”;把“富裕不富裕”的問題變成了“生存不生存”的問題;把“改革”變成了“以改革的名義犧牲多數(shù)人的生存權讓少數(shù)人發(fā)橫財”的瘋狂搶劫,把改革變成了他們趁火打劫的的權術工具,隨心所欲揮舞“改革”大棒,“挾改革令天下”,為非作歹,無惡不做。中國社會一切階層都被他們以“改革”的名義玩弄于股掌之上。這是不折不扣最卑鄙的理論教唆犯罪,是中國“看不見的動亂”的罪惡之源。
為了“改革”犧牲一切,犧牲一切只為“改革”──到底誰為誰?
先是下崗工人、失地農(nóng)民。現(xiàn)在輪到中小學教員和大學畢業(yè)生們面對下崗失業(yè)、嘗到生存權朝不保夕的滋味。下一步呢?那么多大學生畢業(yè)即失業(yè),張維迎的“在中國,教育水平已成為決定家庭收入水平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一個農(nóng)村大學生可以使一家人脫貧”的美麗神話如同肥皂泡一樣破滅,靠教育改變命運的美夢破滅,盲目瘋狂不惜工本的大學潮誓必降溫,“擴招”泡沫碎裂,盲目上馬的一大批大學恐怕也要賣不出去了。那時就該輪到若干以“精英”自栩的大學教授們嘗嘗生存權被剝奪的滋味了。按照張維迎的縮權“理論”,政府除了向老百姓要錢什么也不管,政府機構可有可無,那還要那么多公務員干什么?那時是不是該輪到干部們大批“下崗”了?
“犧牲別人的生存權謀私利”是一場危險的游戲。認可了就墮落了,開始了就收不住了:要害不在于具體每次誰當犧牲品,而在于開了這個先例,確立了這個原則:“以‘改革’的名義犧牲一部分人的生存權換取另一部分人的私利”。這就放出了一個自己也控制不了的魔鬼──既然能吃掉別人,也就能吃掉自己;被犧牲掉的人既然能是他,也就能是你。這次是工人,下次是農(nóng)民,然后呢?還停得住嗎?每次都是“一部分”,加起來就是全體,到頭來遲早自己也會被吞噬。以損人的心理開始,以害己的結果告終。這就是規(guī)律。
“精英”們衡量“改革”措施的標準早已不是老百姓的生存權,而是“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沒有超過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本來是“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全體共同富裕”的“富裕不富裕”的問題,居然變成了“老百姓能承受不能承受”的“壓榨極限”的問題。可見他們關心的不是能給老百姓帶來什么好處,而是還能從老百姓身上再榨出多少油水而不至于激起民變。換句話說,他們的“改革”實際是對老百姓的忍耐極限試驗,對社會的結構強度破壞性試驗,不找出“壓垮駱馱的最后一根稻草”不罷休。如此“改革指導思想”,社會焉得不亂?這不是在教唆用“看不見的動亂”制造“看得見的動亂”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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