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媒體說1936年4月的一天,時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組織部長的柯慶施向劉少奇建議,讓草嵐子監獄的黨員通過“假意履行手續”的方式出獄。該建議被中共中央批準后,由柯慶施組織實施。但熟悉黨史和柯慶施簡歷的人都清楚,1936年4月柯慶施即被免去中共中央北方局組織部長的職務,該職務由彭真接任。
如《中共中央北方局在天津》(見2022年4月2日《天津日報》)寫道:“1936年4月初,在劉少奇主持下重新組建了中共中央北方局。重組后的北方局,由劉少奇任書記,彭真任組織部長,陳伯達任宣傳部長。”
《館藏天津丨到中共中央北方局舊址紀念館,感受發生在天津那段革命歷史》(見2019年12月19日澎湃新聞)寫道:“1936年春,為了貫徹瓦窯堡會議精神,中央派劉少奇到天津主持北方局的工作。少奇同志抵津后,改組了北方局,劉少奇任書記,彭真為組織部長。”
《中共中央歷史上成立的各中央局》(見《黨史博采》2023年第12期)寫道:“1936年4月,劉少奇任書記,彭真任組織部長,陳伯達任宣傳部長,林楓任秘書長。”
中共北方局舊址紀念館簡紹說:“4月初,劉少奇同志受黨中央的委托來津擔任中共中央北方局書記,重新組建了北方局。彭真任組織部長,陳伯達任宣傳部長。”
《劉少奇來到北方局》(來自“劉少奇研究院”網,作者是林楓夫人郭明秋,)中說:“劉少奇同志是1936年4月初到天津的” “1936年,少奇同志到北方以前,河北省委和北方局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高文華是書記,柯慶施是組織部長,李大章是宣傳部長。”“重新組建了北方局,組織部長是彭真同志,宣傳部長是誰,我不清楚。”
《彭真小傳》中說:“劉(即劉少奇)特意調走和自己有矛盾的柯慶施,讓彭真擔任北方局組織部長,與北方局秘書長林楓一起,成為自己的左膀右臂。”
從上述介紹看出,一是劉少奇1936年4月初到達天津;二是劉到達天津后,即對北方局進行改組;三是柯慶施與劉少奇有矛盾,北方局改組后,彭真即接替柯慶施任組織部長;四是柯慶施被免職后,很可能因犯“關門主義和冒險主義”錯誤受到劉少奇等人的批評,沒機會以組織部長身份與劉共事,也就不可能提出“假自首”的建議,更不可能辦理此事。
而據《劉源:漫憶父親劉少奇與國防、軍事、軍隊》(見《黨史博覽》2017年第8期)中說:“康生、柯慶施等人就‘采取兩面派的辦法來反對’,指責父親營救戰友出獄,拉宋哲元抗日,做張學良、傅作義工作,與閻錫山合作、‘換旗抓槍’是‘右得不能再右’了!”
從上文看出,柯慶施強烈反對劉少奇讓草嵐子監獄黨員采取“假自首”方式出獄的做法。
搜索彭真會發現諸如“1936年上半年,中共北方局組織部長彭真來到冀東巡視黨的工作”(見《魏春波:毀家紓難,為革命犧牲一切》一文)、“1936年之初,彭真為中共北方局組織部長”(見《1983年,他接替葉劍英的職務,去世前坦言:我一生無憾》一文)等說法,可見,即便彭真不是1936年4月擔任北方局組織部長,但至少在1936年上半年已出任北方局組織部長。
據《“六十一人案”是怎么回事?》(見《北京日報》,作者為軍事科學院原軍史部副部長、少將)披露:“從1936年8月底到1937年3月,獄中的共產黨員分9批履行出獄手續,陸續出獄。”
可見,柯慶施沒機會參與營救草嵐子監獄的黨員,組織他們履行出獄手續的也許是時任組織部長的彭真,也許是其他人。(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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