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中國人有個“大同夢”:大道之行,天下為公。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老有所終”,是大同世界的重要內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每一個老人,都要獲得贍養。
毛主席是中國“大同”思想的承繼者,也是對“老有所養”思想的最大實踐者,他從年輕時代開始心中就裝著“老有所養”的思想,并不斷探索將這種思想在中國大地上轉化為一種現實。
毛主席在長沙求學期間作的“講堂錄”里,記錄了這樣一個典故:
“弩生于弓,弓生于彈,彈生于孝子。彈生于古之孝子有二說:上世不葬其親,狐貍食之,孝子不忍,乃作彈以擊殺之,此一說也;父母年邁,養老之事必盡,孝子乃作彈,射雀以奉其親,此又一說也。”
1922年5月1日,毛主席在《大公報》發表文章《更宜注意的問題》,紀念五一勞動者,談到勞力問題時強調了老年人的生存權,文章寫道:
“在世上賣過力的勞工,當他 到了六十歲以上力賣盡了再不能賣力的時候,依照秋天的草木也可以得點雨露盡其天年的例,也應該使這些勞工盡其天年。依這個理由,那些六十以上不能賣力的人,應該給與他一 點救命的食物。一個人在‘老’‘少’兩段不能做工的時候應該都有一種取得保存他生命的食物的權利,這就是生存權。”
毛主席領導工農革命武裝在湘贛邊界進行土地革命時,制定了主要按人口標準,男女老幼平均分配土地的制度。1928年12月,毛主席在“土地法”中對平均分配土地的做法解釋說:
“在養老育嬰的設備未完備以前,老幼如分田過少,必至不能維持生活。”
1933年11月,毛主席在江西興國縣“模范鄉”長岡鄉進行調查,他在調查報告中關于勞動互助社幫助孤老問題寫道:
“互助社的工作是優待紅屬、社員互助與幫助孤老,均完全達到目的,紅屬的田一般耕得好。幫助孤老:只要吃飯,不要工錢。”
新中國成立后,隨著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國家經濟實力的增強,集體合作化程度的提高,“老有所養”從互助的方式走上了更高的階段——“包下養老”,千百年來大同理想中的“老有所終”終于變成了現實。
1950年8月14日,中共上海市委向中央報告上海黨政群機關團體編制情況,提出兩條建議,其中之一為編余員工處理問題:“老弱殘疾人員,一般可早日給資遣散,工務局六七十歲有多年工齡的老工人,無家可歸者以包下養老為宜。”毛主席對上海市委提出的建議非常贊同,他批送周恩來:
“此兩項建議值得注意,請考慮指示各地,省及大市照此辦理,成為制度。”
從1953年始,根據毛主席提出的農業合作化道路,中國開始大面積實施合作化,其中就有通過農村集體組織來解決貧困農民養老問題的內容。1956年1月,經最高國務會議通過,《1956一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以草案形式發表(即農業四十條),草案第三十條規定:
“農業合作社對于社內缺少勞動力、生產沒有依靠的鰥寡孤獨的社員,應當統一籌劃,指定生產隊或者生產小組在生產上給以適當的安排,使他們能夠參加力能勝任的勞動;在生活上給以適當的照顧,做到保吃、保穿、保燒(燃料)、保教(兒童和少年)、保葬,使他們的生養死葬都有指靠。”
新中國的農業生產合作化運動使那些缺少勞動力、生產沒有依靠的鰥寡孤獨的社員有了養老的依靠,農業合作社的協作制度使鰥寡孤獨者在精神層面、生產層面都獲得了滿足感,獲是了制度性穩定的保障,是社會化養老的開端和偉大嘗試。隨著農業合作程度的深入,在一些條件好的合作社,紛紛出現了敬老院、幸福院等社會化養老機構。
1958年8月6日,毛主席到河南新鄉王屯農業生產合作社和七里營人民公社視察,他看了那里的棉花和水稻生長情況,還看了敬老院、幼兒園、面粉加工廠、滾珠軸承廠。
1958年10月16日,毛主席在天津市干部俱樂部召開會議,討論人民公社問題,當徐水縣委第一書記張國忠談到幸福院、幼兒園和建筑房屋的試點規劃時,他說:
“太單調了嘛,也要大中小結合,老人不跟壯丁、小孩結合怎么辦?整天只是老頭對老頭,行嗎?公社造房子,只造夫婦住的,不造老人、孩子的,他們要另住在一塊,群眾贊成不贊成?恐怕脫離老人和孩子了,兩頭不喜歡,中間也不喜歡。”
1958年10月17日,毛主席在天津市干部俱樂部召開會議,談到徐水的幸福院時說:
“我就不愿進你的幸福院,幸福要有點分析,幸福中有不幸福就不好。鯨寡孤獨進幸福院可以。但是幸福院作為一個生活單位,一天凈是見老人,看不見青壯年,是不是好?”
1958年10月21日,毛主席在中南海同劉子厚等地方領導人談話,在談到家庭問題時,他說:
“要大中小結合,陰陽五行還要講嘛。幸福院不幸福,老人們住在一起,見不到自己的兒女。老的去了不舒服,就活得短了,不如跟子女在家,多活些年嘛。”
1958年11月31日,毛主席主持第一次鄭州會議,聽取關于人民公社問題的匯報,談到家庭問題時,他糾正人們在廢除家長制方面的一些誤區說:
“現在老的住幸福院,小的進托兒所,青壯年住到一起,不是分割了嗎?我們不是破滅家庭,而是廢除家長制。家長制是個封建制度,本來應該在民主革命的時期解決,但是不可能,在社會主義時代才能解決。在社會主義的合作化時代還不能解決,只有現在人民公社階段才能解決。廢除家長制,社會成員平等,男女老少都是社會成員,都在食堂里頭吃飯,都發工資,都學習或者勞動,年老的是休息,這是一個很大的解放。廢除家長制,肯定不是廢除家庭制度。”
1958年11月13日,毛主席在鄭州同中共河南省委負責人吳芝圃、趙文甫、史向生、楊蔚屏等談話,關于農村的供給制問題,他說:
“現在供給制的標準還很低,再大躍進三四年、四五年可能有很大變化。食堂、托兒所、幸福院、人民公社垮一些是可能的,但可取得經驗再搞起來。我們是個很窮的國家,一貧二弱,鋼千把萬噸,人民生活水平低,河南每人年平均只有七十幾元。要對高級干部講清楚,現在絕不能高枕無憂。干勁很可貴,沒有這股干勁就要倒霉。但是,要清醒,只顧前不顧后,只顧勝利不顧困難,那問題就大。山上五百萬人,要搞好過冬的吃飯、睡覺、取暖、醫藥衛生。不顧廣大群眾生死就要滅亡。”
1959年12月22日,毛主席同陳伯達、胡繩、鄧力群、田家英等讀《政治經濟學教科書》,教科書說“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剩余勞動是為社會的勞動,它創造剩余產品,即為社會的產品,用來滿足社會的需要:擴大生產,建立后備,發展教育和保健事業,瞻養老人和喪失勞動力的人,組織國防,等等。”毛主席評論說:
“唯社會的產品也要分析。一部分是直接用于擴大再生產的。另一部分是用于社會文化教育和福利保健事業的,其目的是增強人的健康,提高人的文化,養育后代,以便擴大勞動力的后備,這一部分可以說是間接用于擴大再生產的。”
1961年3月19日,毛主席閱中共四川省委書記李井泉報送的材料《群眾擁護哪一種分配方案》,材料說,四川南充地委農村工作部工作人員在調查群眾對一九六○年決算分配方案的看法時,群眾普遍贊成的方案是:包五保戶,照顧困難戶,勞動力實行小部分伙食供給。他們認為,這一方案既解決了困難戶的問題,又使勞動力強的人可以多勞多得,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毛主席對這個材料進行批示說:
“這個問題有普遍性,請各地同志注意研究四川的經驗。”
1961年3月31日,毛主席在長沙聽取湖南省委書記張平化工作匯報,在談到供給部分怎么搞時,他說:
“五保戶得保,困難戶得補助,必須采取這個辦法。”
1961年4月7日,毛主席同農墾部部長王震談話,詢問國營農場的經營管理等問題,他在談話中說:
“五保戶還要供給,有點共產主義。五保戶有的是完全失去了勞動力的,有的有各種原因,要保證他們的生活。”
1961年12月17日,毛主席在濟南聽取中共山東省委負責人工作匯報,談到基本核算單位下放生產隊問題時,他說:
“按勞分配就是社會主義。照顧五保戶、困難戶,有共產主義因素。還有積累,還有征糧,有了前途。這是整個人民的利益。”
1962年8月9日,毛主席主持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中心小組會議,講到形勢、單干問題時,他說:
“搞單干,兩年都不要,一年多就會出現階級分化,其中有共產黨的支部書記,貪污多占,討小老婆,放高利貸,買地;另一方面是貧苦農民破產,其中有四屬戶、五保戶,這恰恰是我們的社會基礎,是我們的依靠。你是站在二分之一的富裕農戶的立場上,還是站在三分之二的基本農民群眾的立場上?問題就是這樣擺在我們的面前。”
1962年12月21日,毛主席召集華東省省市委第一書記談話,了解農業情況,談到分配問題時,他說:
“分配要公平合理,也要照顧四屬戶、五保戶。”
“老有所養”是衡量人類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是檢驗人類文明的試金石。在私有化為基礎的階級社會里,“老有所養”只存在于人們的理想之中,從來沒有真正實現過,人老之后老無所依,老無所靠,老無所養,老無所終。毛主席首倡社會化養老的科學理念,把養老與合作化有機地聯系起來,使老年人有了強大的依靠,有了最可靠的保障。毛主席時代結束的時候,他在中國大地上留下了最溫暖和最文明的遺產:遍布城鄉的養老機構。在最廣大的農村,哪怕是最偏遠最貧窮的村莊,也會設立一所“幸福院”,最弱勢的“鰥寡孤獨廢疾者”,也不會為生計發愁,每一個老人,都從集體的靠山上獲得穩定的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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