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從縣委組織部去“五·七”干校的學員,八十多歲了,他認為應該客觀真實地寫出回憶錄,讓世人知道“五·七”干校的真實情況。
文章初發表于一個縣級媒體,網址是:http://www.tcxw.com.cn/main/html/2009/10/5465.htm<BR>
楊學才(回憶) 楊永明 (整理)
我對騰沖“五·七”干校的總體印象是:應時而生;堅持原則;實事求是;落實政策。不是文憑進修的地方,但也不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傷痕文學評說的“牛棚”。
騰沖“五·七”干校產生之前
1964年4月,我從新樂公社(小公社,包括現在的北海鄉下村村和新樂村)調到組織部任教登員(黨員教育和重新登記)。先是參加了率先進行了第一批社教的一些驗收工作,后于1965年到大理學習社教(學習期間曾經回縣下鄉駐點)。大理社教學習結束時,回到保山參加社教,我分在羅明分團整黨組,當時組長名沈珍學。秋收結束后,回保山全面總結第一批社教工作。總結結果是第一批社教工作無效,于是,第二批社教不再進行。
文革開始后,我回騰沖縣委組織部參加文革。毛主席《我的一張大字報》發表后,進入大字報階段,領導多數成為“走資派”,黨政機構基本失靈,成為無政府狀態。
一九六六年秋末成立軍管會代行黨政司法職權,我被調入軍管會生產委員會農水組。一九六八年底,騰沖縣“革命委員會”成立,一切權力都歸革命委員會。原來縣委、縣政府的干部職工,除了結合“結合”(近似于今組合)著在革命委員會的外,包括縣委書記、組織部長等,全部集中到水映寺辦“五·七”干校,全體干部職工的身份為學員,實行軍事管制,封閉式管理。另外,這其中除了原縣委、政府的沒結合進革命委員會的干部職工外,也有一部分公社里沒有被結合進公社革命委員會的干部職工后來又進入了干校幾個。
騰沖“五·七”干校的管理
干校的主要領導名叫羅干,據說是03部隊里的一位指導員。在干校里,大家不叫他指導員,也不叫他校長,都是叫他羅同志。羅干一身軍人作風:紀律嚴明,工作嚴謹,思維敏捷,行事果斷,雷厲風行。
羅干所在的部隊是支持一派簡稱為“六三派”的,原來多少有一點相信“六三派”。成立干校初幾天,“六三派”的群眾組織來人要求借幾個原來是領導職務的“當權派”(又叫“走資派”,意思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出去批斗,結果是被打傷了抬著送回來,有的甚至打殘了。第二回又來借人去批斗,羅干聲明只準文斗(動口)不準武斗(動手),結果還是被打傷。羅干就不再相信那些人了。第三回又來借,就沒同意,只準他們把在背后批斗(名為“背靠背”批斗)的材料送來干校處理。
干校內的學員們白天勞動鍛煉,晚上開展“大批判”。“大批判”初期由軍方組織進行;后期干校交由地方管理,基本上是由進干校前是領導的學員組織。
“大批判”在干校內進行,沒外來人員參與,是正規化的“文斗”,不從肉體上侵害被“批判”者。不過,精神的侵害還是有一點的,那就是拆開麻袋做成背心樣,讓所謂“走資派”穿上,名為“麻衣”。不過,穿這個“麻衣”緩解了一些“革命群眾”的對立情緒,保證了“文斗”的性質,少些蠻橫無理的批判。逐漸地,在批判中就講事實,擺道理了。
干校秩序迅速穩定下來。于是,決定開展勞動鍛煉,并同時努力改善生活。借來100架手推車,到中和的高田去砍柴,拉回干校來。因為規定除了重病號,不得請假,因此年紀大的、身體差的空手去空手回的就有不少,也算是鍛煉了一下。各車拉的柴或多或少,量力而為。一路上,特別是上坡時,都還是得互助推車。正因為這樣,就沒人掉隊,早上整齊地出門,晚上也整齊地回到干校。
騰沖“五·七”干校的生活
騰沖“五·七”干校住在水映寺時,條件較差,沒有電,晚上照明用的是汽燈。住處也緊張,住的是大宿舍。
在水映寺兩個多月后,因為人多,有200多人,勞動鍛煉的場地缺乏,就搬到位于娘孃廟的縣農科站,新建了一些房子,還拆來了高山寺的一些閑房子。于是,就不像原來在水映寺時那樣住大宿舍了,算是住上了小宿舍,也有了電燈,有了書桌。
干校學員不得隨便外出,要外出時要么是經過派遣,要么是請假獲得了批準。外界人員,無論是個人還是組織都不得進入干校內。干校學員的家屬可進干校,經校門站崗的軍人進去叫學員來門口接。也有幾個學員帶著孩子在干校內,由于在干校內不像在外面上班,帶著孩子也對學習沒有明顯的影響。
經濟上,對原來是領導的學員,工資不全發,扣下了一部分,到落實政策(即從干校出去工作)時再補發;原來不是領導的,工資逐月全額發放。
干校學員要走出干校,都有請假手續。請假天數不得超過節假日天數。不過,一般來說,學員請假回家多數人沒用完節假日天數,因為在干校外面沒有在干校內平安,是有被造反派拉去批判的可能的。
干校學員平時吃飯是每個人一個大碗,到食堂打飯。伙食費是每頓兩角。吃肉時另加錢。吃肉的頻率為五至十天,要看總務去了是不是碰巧買夠這么多人夠吃的。買豬頭要買五、六個才夠吃,或買幾套下水(腸肚心肺)。我當時是炊事班長,一到收拾豬頭的日子就要收拾一天。
人離開了干校一些后,住處就越來越寬裕了,原來有領導職務的學員有了單獨宿舍,原來不是領導的普通干部職工一般兩個人一格宿舍。
所謂落實政策,就是根據“革命委員會”的人事需要,又將學員從干校調出去工作。“革命委員會”需要一般干部時,干校就推薦適合做一般干部的;需要有領導能力的,干校就推薦有領導能力的。學員一個一個地過關,落實政策,離開“五·七”干校。不過,一般不是回到從前的工作崗位。當然,也有個別人是回原單位工作,比如,炊事班副班長鄭永年就是回原單位公安局工作。回原單位工作不僅是工作需要,還得進“五·七”干校之前的原單位的“對立面”完全同意,才適合回原單位工作,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才有利于工作。
騰沖“五·七”干校的結局
除了正式調離“五·七”干校,還有抽借出去工作的。有好些就被抽借出去過。
一九七○年初,我被借出去,到固東甸苴搞整黨驗收,屬組織工作。借出期間,工資關系等還是在干校。后來,又到上營公社做整黨驗收工作。一九七二年初回到干校,不再去當炊事班長,打雜。只是在節日時,因為要改善生活,食堂忙,我才去幫廚。
一九七二年十月六日,我正式被調出“五·七”干校,去云華公社做民政調解工作。
到所有學員都落實政策調出來之后,騰沖“五·七”干校完成歷史使命——這只是我離開后不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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