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十五大說“國企在競爭性領域退出”?
2009年12月14日《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在“七學者縱論中國民營經濟60年:挑戰與未來”時,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成思危先生說:
【黨的“十五大”即確定了國企尤其是央企要在競爭性行業退出,而目前是進一步進入。[1]】
但在十五大文件中,并沒有這個觀點。
往下報道中,人民大學何偉教授還補充說:
【黨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對國有經濟有一個明確定位,即: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骨干企業。這一定位明確了國有經濟的覆蓋面,同時也為民營經濟發展開拓了空間。[2]】
但何偉教授偏偏把這個重要《決定》中關于競爭性領域有實力的國企可以加快發展的話刪除了。
之前,據2009年9月23日《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先生就說過:
【中共十五大已經明確提出,國有企業在一些關系國計民生的領域里面發展,在競爭性領域內應有序地退出。[3]】
2009年10月16日《經濟觀察報》康怡也曾報道說,中共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國企改革《決定》,
【“明確指出了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哪些領域進,哪些領域退?《決定》給出了具體的答案:要加強三種行業和兩類產業:國家安全行業﹔自然壟斷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支柱產業以及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產業。同時,《決定》還指出:‘其它行業和領域,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在當時,業界將此普遍理解為國家所要控制的只是三種行業和兩類產業,此外都要放開,國有企業要從競爭性行業退出。”[4]】
這個說法和記者的報道中,關于國企要從競爭性領域退出的內容,也都是違反事實的杜撰。當時,對這些篡改中央文件觀點的說法或報道,我在2009年11月2日《中華工商時報》發表的《2009年三季度非國有經濟發展報告》中曾引經據典地予以澄清:
【十五大報告提出的明明是“對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國有經濟必須占支配地位。在其它領域,可以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以加強重點,提高國有資產的整體質量。”在十五屆四中全會關于國企改革的決定中,更為具體地提出,“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其它行業和領域,可以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集中力量,加強重點,提高國有經濟的整體素質。”“競爭性領域中具有一定實力的企業,要吸引多方投資加快發展”。[5]】
但是,約一個月之后,老調重彈,只是操琴人換了,可謂是澄而不清,擋不住,幾位老先生樂此不疲,為了按自己特殊的價值取向去發展“民營經濟”,千方百計去利用中共中央的文件,連實事求是的學風和政治道德都丟到九霄云外去了,不惜杜撰。而兩家主流財經媒體也在“新聞自由”的旗幟下,推波助瀾,以假亂真,撞壞了國際通行的“社會責任、真實準確、客觀公正、廉潔誠實、遵守法制、作風正派”的新聞道德守則。[6]大家都不“克己復禮”,“禮崩樂壞”了。
當然,也不要忘記了,有的經濟學人尚未得隴,已在望蜀,不僅要求國企從競爭性領域退出,還早就要求國企從壟斷行業退出。例如,2007年9月,北京大學海歸副校長海聞在一個會議上,就以美國所有行業都是“民營的”為參照系說:“進一步講,石油行業是不是應該由國有的集團來經營?我們現在進入世貿組織以后,面臨著一個非常嚴重的挑戰,就是我們的產業結構里面到底還應該保留多少國有企業?”[7]我們不妨反問一句,“你直著說呢?”清華大學的海歸經濟學人陳志武和李稻葵倒是直言不諱,要今天的大國企“民營化”,或實行“撒切爾式的私有化”。[8]不過,這些經濟學人都說的是個人主張,沒有“為了打鬼,借助鐘馗”,雖然拿著中國重點國立大學的職位和錢,卻貫徹了“華盛頓共識”要求全面私有化的美國“中央精神”。
二、中共十五大“沒有劃分公有、非公有”?
更出人意料的是,2010年伊始,吳敬璉高級研究員在《仇富浪潮從本質上利于腐敗分子——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幾點看法》中說:
【“十五大其實沒有劃分公有、非公有,因為要尋找可以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公有制形式。在十五大前的討論中,發展研究中心提出的建議是要發展社會保障基金持股的公司制,我們認為這是最好的公有制形式。你說這個是公有還是私有?說不清楚。”[9]】
其實,中共中央在十五大報告第五部分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內容中明確指出:
【第一,“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要繼續鼓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10]
第二,“不能籠統地說股份制是公有還是私有,關鍵看控股權掌握在誰手中。國家和集體控股,具有明顯的公有性,有利于擴大公有資本的支配范圍,增強公有制的主體作用。”[11]】
在這兩段話里,不僅所有制構成的不同因素之間區分了“公有”、“非公有”和“私營”,而且在判斷股份制公司性質上,也提出“是公有還是私有,關鍵看控股權掌握在誰手中”的標準。吳敬璉研究員何以論證“十五大其實沒有劃分公有、非公有”的呢?我們看不到任何論據。“橫空出世”乎?
為了什么?為了讓“超越”于公、私和社、資分歧之上的“民營經濟”橫行無忌?這是不是像魯迅說的,用手向上提自己的耳朵,就可以離開地面?或者,是又一件冒充“皇帝新衣”的舊衣服?
其實,只要不是搞文字游戲,十五大報告“沒有劃分公有、非公有”是無從談起的。多年以來,有些人抬出一個蔣介石國民黨政府實行“國退民進”民營化改革時的常用詞“民營經濟”,[12]就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地解構了產權的“公、私”之分,以及改革的“姓社姓資”之分,偷梁換柱,把鄧小平堅持公有制為主體,不能搞兩極分化的思想拋到太平洋里去了。這確實太低估13億中國老百姓和中共中央的認知水平了。就是國外一心一意勸說中國搞資本主義的華人也不領情。例如,在清華大學兼職的胡祖六在《華爾街日報》撰文,標題直言《讓中國繼續走資本主義道路》。[13]吳敬璉研究員非常器重的另一清華大學兼職者陳志武也坦率可愛,撰文曰《中國改革路徑的再思考——私有化和憲政民主不能回避》。[14]其實,翻遍中外歷史,有哪朝哪代主張公、私不分呢?就是“經濟學家向往”的“歐美模式”中,公、私界限也清清楚楚。
另外,中央十五大報告準備期間,洪虎同志領導的國家體改委課題組為十五大報告寫作組完成的所有制問題研究報告中(包括國有經濟布局和發展“混合經濟”等內容),就已經解決了這些問題。他還為此動筆寫了核心內容,并寫了信,受到政治局常委的重視。作為這份報告的執筆人之一,我對此記憶猶新。
2009年11月5日,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司長表示,“要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民本經濟是基礎和主體”。[15]這是否就是不分公、私說法在政策領域內的一種鏈接呢,是否就是以上杜撰中央政策行為背后的政治訴求之實現呢?
改革開放30余年,幾位著名公眾人物在媒體上接二連三地隨意歪曲中共中央重要文件精神,杜撰中央的觀點,而且主要又是經濟學家,個別享受“國家領導人待遇”者還成了領軍人物。主流媒體不核實就予以發表,至今沒有人像澄清“國進民退”炒作那樣起來說話,聽之任之,謬種流傳,政府內部也是異見突起,這意味著什么,“你們看著辦”!如果不辦,所有制“優化”向何方,就真的不是“說不清楚”了。因為政策全擰成“打右燈向右拐”,一目了然了。別忘記了,有的經濟學家早已成為了主張“憲政”的“政治改革”主流人物,[16]黨和政府內意識形態取向多元化也早就公開化了。
也別忘記了,諾大一個中國欲穩定,需中央路線正確,擁有高度權威,統一意志,統一步伐,政令要出中南海,全黨的基本政策不能被某些特權人物、“意見領袖”們擰成破碎的天津麻花,面目全非,并在大眾媒體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展覽示眾:嘿嘿,看老子天下第一,指鹿為馬、乾坤顛倒、太阿倒執,誰人能奈何得了俺!
欲“挾天子以令諸侯”乎?
這種混亂局面意味著什么,為哪幾股勢力心中竊喜、翹首以盼?“中國人都知道”。真不明白,上網問問剛剛破土而出的曹操、《大秦王朝》的趙高和“蘇聯掘墓人”戈爾巴喬夫和雅科夫列夫。歷史罕見新鮮事兒。
三、“民本經濟是基礎和主體”了嗎?
2009年10月國家發改委領導指出,非公有制經濟快速發展,目前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已占GDP的60%左右,[17]吸納的就業人數占全國城鎮就業的70%以上。[18]這些話傳遞的信息是:中國的產出和就業構成中,非公有制經濟都已經成為了“基礎和主體”。但其中關于GDP構成的資料,與2005年7月原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指出的,目前,三分之一的GDP是由非公有制經濟提供的,[19]難以銜接。因為,五年左右,GDP中非公有制經濟突飛猛進地增加近30個百分點,這不太可能。
2006年12月,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主持的一課題組正式發表的參考性預測數據也顯示,“十一五”末期的2010年,GDP中非公有制經濟(包括個體私營、外資和港、澳、臺資)可能達到44.7%,其它55.3%為公有制經濟(包括國有和集體經濟)。“十二五”末期的2015年,非公有制經濟可能達到50.8%,公有制經濟為49.2%。[20]
經了解,知道國家發改委這個資料也許不是引自國家統計局的文件。接踵而至的老問題是:至今非公有制經濟底數仍出自多門,互相矛盾,如何制定“優化”政策,以及制定哪里是個頭的量化標準或目標?
另外,《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資料公報(第一號)》顯示,在二、三次產業的實收資本構成中,2008年國有、集體資本比重是36.4%,國內個人、港澳臺和外商資本比重合計是38.5%。另外,新出現的“法人資本”比重為25.6%。[21]這與《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資料公報(第一號)》的統計口徑和數據有明顯差別。[22]兩相比較,在表面印象上,在二、三產業的實收資本構成中,公有資本與私有資本關系逆轉了,私有資本開始占壓倒優勢:2004年公、私資本是56%比44%﹔[23]2008年能夠看出來的公、私資本是36.4%比38.5%,兩者關系逆轉了。但其余25.6%的法人資本的終極所有者是誰,第二次經濟普查《公報》沒有進一步說清。
對此的疑問是:
第一,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報中25.6%“法人資本”為何不按終極所有者分解﹔分解后全部實收資本的公、私構成如何?
第二,為何第二次普查公報不能像第一次普查公報那樣,發布十分簡單、細致、清晰的產業實收資本構成表呢?
但疑問歸疑問,順勢看去,如果綜合以上來自官方的部分數據,大家就看到:
——GDP構成中非公有制經濟占“60%左右”,疑似據“基礎和主導”地位,因為這個數據與原先馬凱公布的數據和國家統計局的有關數據矛盾太大,難以銜接、調和,讓人無所適從。
——城鎮就業構成中非公有制經濟占“70%以上”,據“基礎和主導”地位(其實全部非農產業就業構成也是這樣)。
——二、三產業實收資本中非公有制經濟比重超過公有經濟,疑似據“基礎和主導”地位。不過,這是以出現了模糊不清的“法人資本”為前提的非結論性判斷。
當然,如果國家統計局在發布第二次經濟普查公報時,能夠順便說一下第一產業中包括土地在內的集體資本和個人資本的資料,那么,由于集體土地的巨大價值,可能在社會總資本中公有資本還是超過私有資本的。
綜上所述,雖然存在模糊性,兩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顯示的二、三產業公有資本和私有資本的關系變化,畢竟已在提醒人們:
【小心喲,在中國最現代的產業部門和城鎮中,私有資本在快速增長,生產性財富在少數人手中快速集中,份額已經不小。而在農村,也出現土地快速向少數人和外資手中集中的現象。[24]】
四、薩繆爾森:“收入方面最大的不公平來源于財產收入的差別”[25]
中國的統計數據已經顯示,財富向少數人集中的趨勢加強了,越來越多的城鎮人口和農民工在非公有制單位就業,與此同時,中國社會也產生了私有單位工會組建和發揮作用最難、普通職工工資最低、社會保障制度最難落實的普遍現象,嚴重妨礙了收入分配結構的調整。
怎么看這種現象?從生產關系層面分析,馬克思的觀點直截了當,源于工人一無所有和資本對剩余價值的剝削。換個角度,到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中去看:亞當?斯密和戴維?李嘉圖也都承認,財產權賦予某些人不勞而獲的權利。私人工廠中存在利潤與工資的沖突。在政府、軍隊幫助下,資本家是分配中經常的勝利者,工人零散或有組織的反抗則經常慘敗,領袖鋃鐺入獄。[26]保羅?薩繆爾森提示,勞動收入“不公平的根源是什么?答案首先應該在勞動報酬方面尋找”。但“收入方面最大的不公平來源于財產收入的差別”[27]
按照經濟學中資本和勞動關系的認識路徑,我們首先鏈接2009年10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因為,它用最新的權威數據顯示,在集中體現個人資本權利的中國私營企業(“民營經濟”)中,勞動報酬和收入分配是如何決定的(主流財經媒體幾乎沒有報導這份重要報告的詳細內容)。
——工會力量孱弱。“基層工會組建任務仍然艱巨。一是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組建難問題依然存在。非公有制中小企業數量多,工會組建率和職工入會率不足50%。部分企業經營者對建立工會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抵觸。二是農民工入會積極性不高。目前我國有農民工二億多人,加入工會的不到三分之一。三是勞務派遣工的工會組織不落實。”
——維權機制脆弱。“基層工會維權難仍較突出。非公有制企業工會干部同時也是企業的雇員,在職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為保住自己的‘飯碗’,常常表現無奈。企業工會干部大多是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有的則是企業經營者的近親屬,這種情況造成工會干部很難真正代表職工維護權益。工會干部維護職工權益時容易遭到打擊報復。有的企業避開或者違反工會法中有關保護工會干部的規定,找借口解雇敢于維權的工會干部,或者雖然不解雇,但用其它手段使工會干部無法再在本企業繼續工作。由于缺乏對工會干部自身權益的有效保障,使得他們不敢維權,造成工會凝聚力、影響力不強。”
其次,我們鏈接這種狀況下最新的中國私營企業職工勞動報酬和其它勞動權益的信息:
【2009年10月27日,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08年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為17071元,只相當于現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平均工資的58.4%。[28]】
另外,上述人大報告還顯示:
【私營單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現象時有發生。侵權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企業侵害職工勞動經濟權益問題比較嚴重。不少非公有制企業經營者不與職工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不按時發放工資、不支付加班費、不繳或少繳社會保險費等侵害職工勞動經濟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更值得重視的是,欠薪逃匿事件呈增多趨勢。以廣東為例,2006年發生企業欠薪逃匿事件669起,2007年786起。2008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大幅上升至1985起,涉及職工20.6萬人,欠薪總額達六億多元。二是職工參保率仍然較低。當前,社會保險覆蓋范圍依然偏窄,城鄉發展不平衡。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截至2007年底,我國城鎮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參保率分別為77%、63%、78%、77%、60%。較之城鎮職工,農民工的參保率更低。三是勞動安全衛生保障不到位。2005年以來,職業病發病率呈上升趨勢。截至2008年,累計報告職業病70多萬例,集中分布在中小企業,其中塵肺病占78.8%。因職業病危害糾紛引發的勞動爭議和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一些農民工家庭因職業病致貧、返貧。勞動者身染職業病后,維權遇到許多困難。”[29]】
人大報告還稱,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近兩年勞動爭議案件大量增加,一方面是由于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為職工維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實施大大降低了職工的維權成本,加上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導致勞動爭議案件激增。另一方面從勞動爭議案件的內容和處理結果看,主要以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及福利、經濟補償金賠償金違約金等三類訴求為主,占勞動爭議案件總數的79.21%,職工勝訴率較高,如2008年,職工勝訴與部分勝訴的案件合計占85.29%,今年上半年仍占84.71%。這表明,職工合法權益受侵害的現象仍然比較突出。”[30]】
綜上所述,在生產關系層面,生產資料私有制下強資弱勞是一種客觀存在,并決定了收入不公平,首先是勞動報酬不公平的存在。在私人資本下就業人員越來越多,這種不公平的覆蓋范圍就會相應的擴大。不僅在馬克思的經濟學中,就是在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理論中,這種邏輯關系也是存在的。
正是這種邏輯關系的存在,表明了如果在優化所有制結構的政策日程中,編造種種充滿破綻的理由和謊言去追求“最大化”地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是不能解決目前已經嚴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問題的。
思考題和提示:可有官員因解決私有制下職工收入分配的公平問題而“被明星”的?如果政府連拿出當年羅斯福平衡勞資關系的魄力、手段來都不行,問題就真的難解決了。而且,后果可能更重一些。因為,今天中國沒有羅斯福那樣依靠世界大戰來解決產能過剩、失業和提高工人工資福利的機會。氣全憋在國內這個球體里了!
五、結束語
30多年改革開放的經驗證明,主要依靠非公有制經濟和缺乏規制的自由市場不能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問題。即使建立了比較全面的社會保障制度,城鄉差距明顯縮小了,收入分配不公問題仍然會非常突出。1970年代以來至今,七國集團在自由化中收入分配狀況下行就證明了這后一點。[31]這個意思,鄧小平也多次說過。所以,建議有關部門在制定“十二五規劃”時,要排除干擾,認真研究和解決一下所有制構成與收入分配的關系。
中國已開始制定“十二五”規劃,這里給負責制定規劃的部門提一個建議:
要依據憲法,認真貫徹十七大報告關于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精神,在“十二五”時期正確處理好發展公有制經濟和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關系,保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正確方向。要排除來自各方面的干擾,反對“西化”和“僵化”,不折騰。[32]
還要反對“以己昏昏,使人昭昭”,減少制定政策的盲目性。政府要組織力量在量化層面研究國民經濟中多種經濟成分合理構成問題。政府要學習美國經驗,研究建立全國基尼系數分析數據庫、分析評價體系和定期發布制度。要進一步研究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與財富分配、收入分配中“馬太效應”的關系,以及財富分配基尼系數和收入分配基尼系數的相互影響關系。要科學地平衡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促進效率與提高全社會財富∕收入公平性的關系,避免兩極分化,建設和諧社會。
現在,中央強調要加快解決初次分配領域的公平性問題。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這理應包括在初次分配領域防止生產性財富在少數人手中高度集中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解決不好,收入分配問題也難解決,經濟結構失衡和社會矛盾會進一步發展。在具有全球視角、閱歷豐富的鄧小平的看來,馬克思關于所有制決定收入分配的觀點也沒有過時。所以,他強調改革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防止兩極分化。
而在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企業并購重組中,競爭性領域實行的總方針應該是中共中央十六屆三中全會決議說的“優勝劣汰”。2009年山西煤礦重組在這方面已經取得初步的成功和經驗。那種杜撰的“十五大確定競爭領域國企退出”論,只會不斷地引發無謂的爭論和炒作,由此引起的思想混亂和社會混亂,將可能使經濟結構調整和企業并購重組的主要領域——競爭性領域成為一塊飛地,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止步不前。私營經濟等最終也會因此受損。
最后一點話,“領導”、知識界和新聞界要嚴格自律。統一戰線內部也要講原則。一位老改革還說了,該管事兒的部門不要“貓不逮耗子”。
本文寫于2010年
注釋:
[1]徐以升:〈七學者縱論中國民營經濟60年:挑戰與未來〉,《第一財經日報》2009年12月14日。
[2]徐以升:〈七學者縱論中國民營經濟60年:挑戰與未來〉,《第一財經日報》2009年12月14日。
[3]〈工商聯主席:部分行業已現國進民退將付出沉重代價〉,《第一財經日報》2009年9月23日。
[4]康怡:〈國資委醞釀競爭領域央企退出機制〉,《經濟觀察報》2009年10月16日。
[5]中共中央文獻室編:《改革開放30年重要文獻選編(下)》,中共中央文獻出版社2008年12月,第901、1039、1040頁。
[6]雷躍捷:《新聞理論》,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1997年4月,第204~206頁。
[7]周勇剛:〈徹底打破石油壟斷正當時〉,《中華工商時報》2007年9月6日。
[8]李稻葵:〈后危機時代要重點解決國進民退問題〉,和訊視頻2009年9月10日(http://news.hexun.com/2009-09-10/121037394.html)﹔陳志武:〈中國改革路徑的再思考——私有化和憲政民主不能回避〉,中國選舉與治理網2009年9月24日(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57474)。
[9]人民日報社主辦:《人民論壇》2010年1期,人民網2010年1月15日(http:// paper.people.com.cn/rmlt/html/2010-01/01/content_421645.htm)。
[10]中共中央文獻室編:《改革開放30年重要文獻選編(下)》第900頁。
[11]中共中央文獻室編:《改革開放30年重要文獻選編(下)》第901頁。
[12]牛林豪:〈南京國民黨政府的經濟政策〉,張九洲《中國經濟史概論》,河南大學出版社2007年4月,第469~508頁。
[13]《香港傳真》No.2008~92。
[14]中國選舉與治理網2009年9月24日(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 NewsID =157474)。
[15]〈經濟刺激周年,意見領袖展望宏觀政策未來〉,《第一財經日報》2009年11月6日。
[16]牧川:〈狼狽為奸——憲政民主學者與主流經濟學家〉,大風網站2009年12月6日(http://www.strongwind.com.hk/article.aspx?id=12564)。
[17]如果設定“60%左右”中已包含外資和港、澳、臺資的產出份額,再減去第一產業內11%左右的農村集體經濟產出份額,以及其它產業中的集體經濟、合作經濟2%左右的份額,國有經濟比重可能就在27%以下了。
[18]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張平:〈民族振興的壯麗詩篇,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國家發改委網站2009年9月16日(http://zhangping.ndrc.gov.cn/zyjh/t20090916_302431.htm)。
[19]〈發改委主任馬凱:中國改革已經進入新攻堅階段〉,《經濟參考報》2005年7月14日。
[20]中國生產力學會主編:《2005~2006:中國生產力發展研究報告(上)》,中國統計出版社2006年12月,第88頁。
[21]《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資料公報(第一號)》,國家統計局網站2009年12月25日(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091225_402610155.htm)。
[22]2005年12月6日國家統計局網站發布《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資料公報(第一號)》中,2004年二、三次產業的實收資本構成中,國有資本比重是48.1%,集體資本比重是7.9%,其總和為56%﹔國內個人資本比重是28%,港澳臺資本比重是7.3%,外商資本比重是8.7%,其總和為44%。
[23]《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資料公報(第一號)》,國家統計局網站2005年12月6日(http://www.stats.gov.cn/zgjjpc/cgfb/t20051206_402294807.htm)。
[24]2008年10月8日中宣部和新華社聯辦刊物《半月談》宣稱:“中國農業的‘資本時代’正在到來。國際資本和國內工商資本進入農業,這是國內外共同的市場規律,不可阻擋”。2009年7月6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陳錫文在《中國改革報》發文指出,“當前很多地方推行農業規模經營的方式是引進大資本圈地,農民轉變為打工者,其實是替換了農業主體”。
[25]保羅?薩繆爾森、威廉?諾得豪斯:《經濟學》(17版),人民郵電出版社2004年1月,第315頁。
[26]夏小林:《為誰作嫁?——經濟學、市場和改革》,(香港)大風出版社2008年10月,第6~11頁。
[27]保羅?薩繆爾森、威廉?諾得豪斯:《經濟學》(17版),第314頁。
[28]方芳:〈國家統計局改革平均工資統計,私營企業納入其中〉,中國經濟網2009年10月27日(http://www.ce.cn/macro/more/200910/27/t20091027_20284484.shtml)。
[29]報告也指出,有些國有企業進行改制時忽視職工的民主權利。近年來,有些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不依法經過民主程序,改制方案不公開,職工安置方案不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個別國有企業甚至取消工會組織,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職工利益受損,引起廣大職工群眾的不滿,引發職工群眾集體上訪事件。許多國有企業的集體合同缺乏針對性、實效性,尚未形成科學、合理的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高管層與普通職工之間勞動報酬相差過于懸殊。但是,在這些問題存在的同時,國有企業職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仍然遠遠高于私營企業。
[30]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鎮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中國人大網2009年10月30日(http://www.npc.gov.cn/npc/zfjc/ghfzfjc/2009-10/30/content_1524883.htm)。
[31]夏小林:《為誰作嫁?——經濟學、市場和改革》第305~334頁。
[32]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劉國光研究員在〈建國60周年感言〉(《香港傳真》No.2009~47)中提出,“現在,非公有制經濟蓬勃發展,大大超過建國初期。并且,公有制經濟與非公經濟的公降私升的趨勢,已影響到公有制為主體的臨界點。所有制結構改革的任務,可以說已經基本完成。今后的任務,應該是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特別是要強化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方向,并且正確引導非公經濟的發展。”這個問題值得政策部門關注和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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