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老子《道德經》第五章的感悟
理平
老子《道德經》第五章(原文):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圣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天地之間,其猶橐龠乎?虛而不屈,動而俞出。多聞數窮,不若守于中。其意思是說(譯文):天地是無所謂仁慈仁愛的(中性的),對待萬事萬物就像對待芻狗一樣任憑其自生自滅。圣人(道)也是無所謂仁慈仁愛的(中性的),對待百姓也同樣像對待芻狗一樣任憑其自作自息。天地之間,不就象風箱一樣嗎?虛而不窮盡,動而更變幻。政令繁多反而行不通(物極必反),不如保持平衡中庸(公平、公正、公開和公信)。
在這里,老子既表述了自己無神論的思想傾向,否定當時思想界存在的把天地人格化的觀點。他認為天地是自然的、客觀存在的、沒有理性和感情的(中性的),它的存在對自然界萬事萬物不會產生任何作用,萬事萬物在天地之間都會依照自身(自然)規律發展變化的,不受天、神、人的左右。又談到“無為”的社會政治思想,他認為,作為圣人(道)應當采取無為之治(遵循自然規律),任憑老百姓自作自息、繁衍生存,而不要早令夕改,政出多門,采取繁多干預措施,要保持平衡中庸(公平、公正、公開和公信),這樣才能化解任何矛盾,才能順應自然規律,達到無為而無不為的天下大治!
在這里,老子對“道沖”(道的本質)作進一步的論述。由“天地”之道,推論出 “人”之道,由“自然”之道,推論出“社會”之道,其核心思想是主張無為而治,主張恪守中庸,主張平等自由。
在這里,老子從反對“有為”(人為——偽)的角度出發,談論“無為”道理。天地不仁,表明天地是一個物理的、自然的、客觀存在的,并不具有人類般的理性和感情,萬物在天地之間依照自然法則運行,并不像有神論者所想象的那樣,以為天地會對某物有所偏愛,或對某物有所嫌棄,其實這只是人類情感的投射作用。這一見解,表現了老子反對鬼神術數的無神論思想,這是符合辯證法的進步思想。從“無為”推論下去,無神論是符合邏輯的必然結果。他認為天地是無為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只須依照自然界的發展規律生長變化,不需任何主宰者駕臨于自然之上來加以命令和安排。這種平等、自由的思想是人類得以遵循規律,化解任何矛盾的進步思想,也是道的本質的反映。老子對此問題,通過生活中的兩件事加以解說。一是人們祭祀時使用的以草扎制而成的狗,祈禱時用它,用完后隨手就把它扔掉了。由此推論,圣人(遵循道)也應無所偏愛,恪守中庸(公平、公正、公開和公信),對老百姓也不應有厚有薄,只要平等相待,讓他們根據自己的需要安排作息。二是使用的風箱,只要拉動就可以鼓出風來,而且不會竭盡。天地之間好像一個風箱,空虛而不會枯竭,越鼓動風越多。老子通過這兩個比喻要想說明的問題是:“多言數窮,不如守中”。政令煩苛,只會加速其敗亡,不如保持虛靜狀態。這里所說的中,不是中正之道,而是虛靜、平等、自由。儒家講中正、中庸、不偏不倚,老子講的這個“中”,還含有“無數”、“無為”的意思。即用很多強制性的言辭法令來強制人民,很快就會遭到失敗,不如按照自然規律辦事,虛靜無為,萬物反能夠生化不竭。有為——人為(偽),總不會有好的結果,這是老子在本章最后所提出的警告。如三門峽、三峽工程,這些人為(偽)工程,切斷了地球生命體的血脈循環(大江、大河、大湖和大海的良性循環系統),人類在改造征服自然的同時,就會在不知不覺之中被大自然的反作用力所償還,如今年長江中下游的前一陣的干旱,到現在的由旱轉澇,泥石流等,這都是人類為了自己的利益(水能),自以為是,違反自然規律所產生的必然結果,在斗爭、斗爭、再斗爭中,一直斗到山窮水盡,斗到生態斷鏈,斗到人成為物質的奴隸(房奴、車奴等)、金錢的奴隸、自己生產成果的奴隸(毒米、毒奶、毒油等),這就是“以人(自己)為本”自始至終未能超越人類自己的局限性所造成的必然結果。另一種是良性循環(規律——道),即:在“以規律(法律——近似規律)為本”的前提下,人類遵循事物內在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系,在公平、公正、公開和公信的前提下,不斷地理順矛盾雙方既對立,又同一的辯證關系,不斷求得矛盾雙方共生、共存、共享和共樂,不斷做到“與人為善,海闊天空;與物為善,宇宙無限”,不斷實現“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人人呵護自然,自然孕育人人”的良性循環(規律),只有遵循事物的良性循環(規律)才能實現矛盾雙方的二合為一,不斷取得矛盾雙方的雙贏、多贏,才能不斷構建和諧世界——這才是真正的“道”!總之,老子的主旨仍是宣傳“虛用”,同前兩章相連,猶在宣傳“無為”,所使用的方法,仍是由天道而人道,由自然而社會。
不講仁慈,不安發議論,聽任事物的自生自滅。這就是老子在對自然界的客觀規律認識的基礎上,所提出的“無為之治”的大體原則。老子是一個勇敢的批判者,他具備了他同時代和以后諸多哲學家、學者所不具備的睿智和膽識。正是他第一個講出了天不講仁慈這樣的真理,并用哲學的推理,把自然界的原理轉向人世。在老子的眼中,天不帶有任何人類道義和道德方面的感情,它有自己客觀運行的方式。天雖然不講仁慈,但也無所偏向,不特意對萬物施暴。而它的滋生萬物,給世界以蓬勃的生機,人類得以繁衍生息,社會文明得以昌明。因此,“圣人”(道)也不應對百姓講仁慈,應仿效自然運行的樣子,治理社會。如果治理者發的議論多了,人為(偽)的干預多了,各種矛盾也就會激化,更何況個人的意見往往帶有片面性或謬誤。
老子在關于“天”的問題上,既不同于孔子的“天命”,又區別于墨子的“天志”,認為“道”是宇宙萬物的根本。“天”是由“道”產生的,它沒有意志,沒有好惡,更不是一種超自然的精神力量。這無疑是一種自然而然的規律。老子的功績,就在于他否定了有人格的天神,重新恢復和提出自然而然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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