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曾講:“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這兩者都不可少。”
也就是說,王道是霸道的前提,霸道是王道的保障。離開王道講霸道,那就是有組織地為非作歹,離開霸道講王道,那就是一盤散沙、異想天開,最后王道一定會落空。
“霸道”,不僅僅共產黨講,國民黨也講,美國的共和黨、民主黨也講,任何一個政黨都有該黨的紀律,否則就不能稱之為一個黨派。
其實,黑社會最講霸道。
從外國來說,最有名的就是“黑手黨”。他們活動于美國各地,操縱美國的賭博業、色情業以及販賣毒品、走私軍火,時常發生綁票、殺人、搶劫等犯罪活動。
要想成為黑手黨的一員,需要在上交投名狀后參加入會儀式。
一是投名狀。以前一般是要求殺死一個人,現在估計未必會那么張揚,但至少也是要完成一件違反法律、足以表明決心的事情。只是交上投名狀后,還只是準會員。
二是入會儀式。成為準會員后,需要完成會儀式后,才是正式的黑手黨成員。加入黑手黨的儀式嚴格而神圣,除了必須有“推薦者”之外,還必須宣誓并進行肉體上的考驗。通常,儀式開始時,入會者要先用匕首將自己的10處手指逐個扎破,讓血液滴在圣像上,再點燃圣像,置于兩手之間,以便考察入會者忍受圣像灼烤手指的痛苦的能力。這道程序過后,入會者當眾宣誓,宣讀如下誓詞:
我宣誓:我永遠忠于我的兄弟們。在任何時候,我都不會欺騙和出賣他們。我一定會竭盡全力保護他們。在非常時刻,我一定會咬緊牙關,絕對保守秘密;只有見了上帝后,我才算脫離他們。這張畫正在化為灰燼,我的食指正在滴血,如果我不遵守誓言,我的肉體就會像剛才的圣像一樣化為灰燼。
黑手黨為了確保組織發展壯大,形成了嚴格的紀律約束,即所謂的“七誡”:一、守口如瓶;二、組織高于個人;三、不得違抗上級命令;四、不得叛變自首;五、對家人保密;六、不得擅自搞綁票活動;七、兄弟之間嚴禁斗毆。
特別是形成了“噤聲律令”,一旦被逮捕絕對不能出賣組織,是上至首領下到嘍啰的黑手黨分子都必須嚴格遵守的一條鐵的組織紀律,無論是誰,一旦違反必然是殺無赦,可以說“噤聲律令”是黑手黨的無論如何都碰不得的“高壓線”,在黑手黨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是這一規則,阻礙了司法機關對黑社會組織的發現和查處,從而為黑社會組織的生存與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可以說,黑手黨的組織紀律性是極其嚴酷的,但是即使這樣嚴苛的紀律依舊避免不了這個組織的衰落。
沒有正確的綱領,得不到人民支持的組織,即使有嚴刑峻法也行不通。
就國內歷史來說,中國的黑社會也有極強的紀律性。比如天地會的“三十六誓”的第二條就是“要守本會秘密;倘有違反,則割其耳,并須棍責百另八下”。
青幫的“香堂規范”的第一條就是“須嚴守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開香堂的日期及香堂地址。
洪門的“十條三要”、“十禁”里也找得出“不得欺師滅祖”、“不得出幫內賣兄弟”等沉默和保密規則的影子。同時對于違反沉默和保密規則的行為,也規定了懲罰措施,違者“五雷誅滅”“三刀六洞”等。
香港的黑社會里的規則里也有大量禁令,如三合會在新會員加入的香堂上,要求新會員發毒誓“決不向外人泄露組織情況,如敢破戒,知者必死:父母知,父母雙亡;子女知,斷子絕孫。”
說了這么多,就是想說一條,黑社會也講紀律,而且很多時候他們的紀律極其嚴苛,完全稱得上是“霸道”,但是他們沒有“王道”來指引方向,沒有正確的政治路線,就避免不了失敗,或者是只能小打小鬧,潛藏在地下很難有所作為。
1957年11月12日下午,毛主席訪問蘇聯,在克里姆林宮住所會見印度共產黨中央總書記高士,談了以下觀點:
“經常改變領導是不利的,不能積累經驗。一條路線的正確,必須要能夠在客觀上見效。列寧說,鐵的紀律是建立在正確的政治路線上的。正確的政治路線是慢慢形成的,因為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是逐步深入的。”
引用毛主席的話,主要是想強調一個道理——如果沒有一條正確的路線,那么“霸道”就是害人的道道。
我聯想到湘江戰役,沒有正確的政治路線,1934年底,來到這里的中央紅軍是勇敢的,組織紀律是嚴格的,但失敗卻是最慘烈的,8萬紅軍只救下3萬,可悲啊!
而一旦形成了正確的政治路線,找到了“王道”,那么就一定要用“霸道”來維護它。
1937年10月5日,紅軍師團級干部黃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槍殺了陜北公學女學生劉茜,這種駭人聽聞的案件,在當時的延安是絕無僅有的。—時間,人們議論紛紛。
黨內有一些同志,甚至還有高級干部認為,黃克功確實觸犯了法律,理應判死刑,但他畢竟是一個老紅軍,還是紅軍的干部,年輕有為又屢立戰功,國難當頭,應該珍惜這樣的人才,不如讓他上戰場戴罪殺敵,為革命流盡最后一滴血。
毛主席給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寫了一封信,并建議當著黃克功本人的面,向公審大會宣讀——
雷經天同志:
你及黃克功的信均收閱。
黃克功過去斗爭歷史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都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個共產黨員、紅軍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如為赦免,便無以教育黨,無以教育紅軍,無以教育革命者,并無以教育做一個普通的人。因此中央與軍委便不得不根據他的罪惡行為,根據黨與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正因為黃克功不同于一個普通人,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黨員,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共產黨與紅軍對于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當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自己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產黨員,一切紅軍指戰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 請你在公審會上,當著黃克功及到會群眾,除宣布法庭判決外,并宣布我這封信。對劉茜同志之家屬,應給以安慰與體恤。
毛澤東
1937年10月10日
毛主席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作為領導人,不僅要帶領黨員同志走“王道”,而且要用“霸道”來保證這個組織不偏離“王道”。
試想一下,如果因為“國難當頭,正是用人之際”就赦免黃克功,往后還會不會出現第二個第三個“黃克功”?是不是意味著黨的紀律可以搞變通打折扣?如果黨的紀律得不到有效貫徹執行,又如何保證黨有強大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黨沒有凝聚力和戰斗力,不僅難以保證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順利推進,甚至有可能在極其嚴峻復雜的情況下黨自身灰飛煙滅。
黃克功事件,這不僅是對中國共產黨內部治理的考驗,也是對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的考驗。試想一下,如果念其過去的功勞就赦免或者是從寬處理,將會造成什么樣的政治影響?一旦人民群眾認為共產黨也是“刑不上大夫”,說一套做一套,還會鐵了心跟共產黨走嗎?
黨中央、毛主席沒有被各種游說所左右,嚴格執行黨與紅軍的紀律。中央與軍委根據黨與紅軍的紀律處黃克功以極刑,極大震撼了全黨尤其是黨的領導干部,無形中挽救了若干個可能再次出現的“黃克功”。黨的領導干部模范執行黨的紀律,又會以“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從而以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凝聚黨心軍心民心。
這不正是當下以黨的自我革命引領社會革命的歷史鏡鑒嗎?
總結此文,講了王道和霸道,但是要分個輕重,王道是第一位的,霸道是第二位的,霸道是為王道服務的。
毛主席曾說,路線錯了,知識越多越反動。我看也可以這么說,路線錯了,紀律越嚴越殘酷!
今天,我們好不容易找到中國式現代化這條康莊大道,我們一定要用維護紀律的剛性,只有加強紀律性,才能革命無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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