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平度市最近傳出消息,計劃將尹府水庫、黃山水庫、黃同水庫、雙山水庫和淄陽水庫,共五座水庫通過轉讓方式出售,轉讓時間長達30年,委托方為當地的水利局,采用競拍方式,起拍價定為79600萬元,預計成交價至少達到8億元。
平度尹府水庫等五座水庫盤活資產項目
掛牌披露如下:
項目編號QD2024DF100197項目名稱平度市尹府水庫等五座水庫盤活資產項目資產類別其他資產掛牌價格幣種人民幣價格單位萬元
此舉一經公布,立即引發了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許多人質疑,水庫作為全民所有的公共資產,是群眾辛勤勞動的成果,水利局憑什么有權出售?出售所得的資金將如何使用?
劍云撥霧|前三十年全國八億人民流血流汗大干苦干巧干創造積累現值幾千萬億財富哪去了?賬目能否公布一下?http://oisum.com/Article/shidai/2024/06/493478.html
舊債未清又添新債,舊傷未愈又添新恨?
實際上,隨著土地財政的減弱,全國各地的政府都在尋找新的收入來源。但正如公眾所指出的,這種收入方式是否侵權?
洞庭湖決口說明貪腐官員不具備管理維護水庫的能力,于是一賣了之。這被稱為所謂 “市場化改革”,全國出現各種躥升極快的仇和類“賣光書記”,原因蓋出于此。
按照“程序”:“關于五座水庫的轉讓,首先應該明確的是,水權的所有權屬于國家,而使用權(取水權)則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轉讓。具體來說,政府和水利部門有權根據法律管理水資源,并在最大化水資源價值的前提下,對水資源的使用權進行出售,從中獲取轉讓費用。因此,平D市水利局的這一做法是完全合法的,從法律角度上對其進行指責顯然沒有依據。”
——符合程序的就是“正義”的,這就是所謂“程序正義”的混賬強盜邏輯。
這五座水庫均建于上世紀五十年代困難時期。中國是全球河流數量最多的國家之一,也是水災頻發的國家。1949年建國以前,據文獻記載,中國共發生過1090次大型洪災。建國初期,淮河和長江多次發生洪水災害,造成大量民眾受災。毛主席聞訊流淚, 1950年8月,中央在北京召開會議,決定大力發展水庫建設。50年代至70年代缺乏機械設備,只能用手工方法緊緊地綁定石磙,用盡全力抬起并壓實大壩,勞動人民利用簡陋的工具,民工們不怕苦累,還發起了勞動競賽,讓眾多水庫在百天內迅速建成。在極其艱苦的條件下建成水庫。保障了平D、萊西、即墨三地130萬畝土地和68萬人口的安全,還具備防洪、灌溉、發電和水產養殖等多重功能。
毋庸置疑,其權益屬于人民群眾,應該全民公決,組成人民水里管理委員會接受產權,這才是正義。
“程序正義”是假猴王,是妖怪,是邪惡的化身,是對正義的侵犯。
上世紀50年代期間,全國共建成水庫8萬多座,毛主席領導的前輩們的辛苦付出必須銘記,絕不準右邪復辟邪惡勢力再繼續用“公有制養懶漢”這種造謠誹謗來詆毀褻瀆。
根據統計,平D市此次計劃轉讓的五座水庫,當年的建設動用了超過1025萬人次,不知他們的后人親人親屬在轉讓后是否能享受到一定的用水權益?母庸置疑,資本家的貪婪本性,決定了它們在花8億元購買水庫后,必然要索取千百萬倍的利潤,將從周邊勞動群眾身上榨取百億千億的用水利潤。
關于水庫轉讓的爭議,本質上是政府活化存量資產的一種常規商業操作,本不應引起如此大的公眾反響。然而,由于水源關乎人們的生活基礎,與公眾的生存密切相關,平D作為一個農業重鎮和山東最大的縣域,本地居民對水資源和土地尤為敏感。如何確保轉讓水庫后,廣大民眾的用水利益不受影響?這才是爭議的核心。
公眾質疑地方政府為了財政收入不擇手段,這種擔憂并非沒有根據。例如,曾有言論稱接下來可能連長江和黃河都要出售,實際上類似的事件已經發生過。
羅爾斯(John Rawls)在《正義論》中多次強調他提出的正義是一種“程序正義”以區別于其他正義觀,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表明他的正義原則是應用于社會制度的,而“無須關注存在于具體環境中的無數個人。”
大秦王朝為什么二世而亡?一般人不假思索地說,大澤鄉起義啊。但大澤鄉為什么起義?是因為惡法。什么惡法呢?陳勝吳廣900戍卒奉命修長城,但路遇大雨,道路泥濘,耽誤了時間。按理說這是特殊情況,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沒有辦法的事情,官府應酌情延緩行期。但秦之惡法僵死“凡延誤日期一律處斬”,這就把人逼得除了造反沒有其他生路了。所以后世王朝皆汲取秦朝教訓,“情理法”遂成為中華文化的一部分。但羅爾斯的狗屁 “程序正義”被化進來之后,這一切都被顛覆了,一下子倒退回到2000年前“天下苦秦久矣”的秦朝惡法苛政時代。
我們知道,中醫是講究天地,陰陽,辯證因人施治的,一人一方,同病異方,同方異病的。什么意思呢?比如同一種病,南方人與北方人治法用藥就大不同,南方人偏重于燥濕利水,北方人偏重于滋陰護肝;同一種病,處方不同,因為每個人身體素質不同,體虛者以滋補扶正祛邪為主,以圖緩功;體強者以虎狼之劑驅邪為主,以收快速之效。
但現在的醫院,在“程序正義”謬論強行推行下,由磚家叫獸制訂了一套僵化的醫療程序,不論何人,體虛體強,南方北方,醫生只要按程序操作,治死了人也沒有責任。相反,如果違反程序操作,治好了人也要追究違規操作之責任。這樣的醫院不是在治病救人,而是在害人致病。
我們知道,關于法律問題也是一樣的哲學原理。同樣是殺人,但每個案子的案情曲折復雜。有的是因為被貪官污吏惡霸所逼走投無路而仗義殺人,有的是搶劫盜竊人民財富被發現而殺人,有的是見財起意而殺人……但現在的法院,在“程序正義”謬論強行推行下,由貪官污吏和法學磚家叫獸制訂了各種法律程序,不論案情如何曲折復雜,法官只要按程序操作,斷錯了案了人也沒有責任。相反,如果違反程序操作,案子斷的再公平也要追究違規操作之責任。這樣的法院不是在匡扶正義,而是普遍地惡法害義。完全無視殺人的各種復雜情由,按照這種荒誕邏輯,當年擊斃日軍鋤除罪大惡極的漢奸的八路軍也都全是“殺人犯”了,應該全部槍斃?
官府行政官員只要按照程序操作,出了再大再多的問題,也沒有任何責任。而天良未泯,一息良知尚存的官員反而因為違背程序而極易遭到打擊。致使官場形式主義泛濫成災,公文旅游,人浮于事,官員變得非常愚蠢,完全變成 “僵尸官”。
如此一來,掌權右派就總根本上背棄了其掛在嘴上的“實事求是”精神,藐視甚至無視肆意踐踏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政治經濟法律血的實踐經驗教訓,導致整個社會被各種日益“完善”復雜化,繁冗化,迷宮化的程序所禁錮,正義被窒息,良知泯滅,正在滅亡中華民族。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