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某平臺看到一位網友發的帖文而引發出來的一個有趣的問題。
帖文是這樣寫的:走資派的行為不僅導致了巨額財富的流失,而且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公正和道德規范,進而摧毀了社會主義的核心精神和文化傳統。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僅是對國家經濟的損害,更是對社會穩定和人民利益的嚴重背叛。
對此,有網友發出三連問:請問哪個是走資派?誰是走資派?你們誰都不知道真正的走資派是誰?
之所以說問題有趣,是因為帖文和三連問所提到的"走資派"一詞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在互聯網上,"走資派"一詞是隨著富豪移民潮的出現而出現并流行開來了。
在一些網友看來,某些人借政府改革開放的種種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及國內人口紅利率先富起來后,想的不是如何回報祖國和人民,而是通過種種途徑將大量資產轉移海外,給國內的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的損害,這些人都是忘恩負義、數典忘祖的"走資派"。
也就是說,當下一些網友口中筆下的"走資派",指的是那些將資產轉移海外的富豪。
的確,這些年有不少人在富起來之后,不選擇在國內投資回饋社會,而是選擇向海外轉移。他們或將自己及家人的身份通過各種方式轉為外籍,并將自己的資產隨之轉移;或將自己的主要業務、市場從國內轉向國外;或通過海外上市、并購等方式將自己的公司變成外資企業;或將自己海量的閑置資金投向海外市場;或通過各種渠道購買海外房產、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
這種現象,確實是一種走資行為。這種行為的群體,也確實稱得上是"走資派"。這些"走資派"也確實給國內的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的損害。而這類"走資派"的最大特征是:公司注冊在海外,上市在香港或海外,資產在香港或海外,負債卻在國內。
但是,這類"走資派"與網友三連問的"走資派"顯然不是同一個概念。
網友三連問所提的"走資派"應該跟毛主席提出的"走資派"是同一個概念。
1964年12月15日至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全國工作會議。會議主要討論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問題。
會上,毛主席批評了關于運動的性質是四清和四不清的矛盾、黨內外矛盾的交叉、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的交叉等提法,提出了運動的性質是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矛盾。
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發布了這次會議討論的紀要《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簡稱《二十三條》)。文件指出,中央政治局召集全國工作會議,討論了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聲明過去發出的關于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文件,如有同這個文件抵觸的,一律以這個文件為準。
由此,“二十三條”取代了1963年11月中央發出的“后十條”以及1964年9月中央下發的“后十條(修正草案)”,成為指導“四清”運動的工作文件。該文件對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性質、統一提法、搞好運動的標準、工作方法等二十三個問題作了明確規定,提出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從《二十三條》,我們可以看出"走資派"的具體內涵。弄清楚了"走資派"的具體內涵,三連問有沒有答案、答案是什么也就一目了然了。
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如果說一個概念也要與時俱進的話,那么現在那些主張央企、國企和農村土地私有化的磚家、叫獸都是走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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