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在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CC)這兩年跟美西方處得相當融洽,2023年3月該法院因俄烏沖突對俄羅斯總統普京發出了“通緝令”后, 更是受到了美國的大力吹捧,白宮稱法官們是國際秩序的捍衛者,是人類公平正義的維護者……
然而,在這段時間時海牙國際刑事法院卻闖禍了,美國威脅要收拾這些法官。
5月初,以盧比奧、科爾滕為首的12名美國共和黨參議員,聯名致信給海牙國際刑事法院,信中赤果果地威脅道:“如果你們膽敢對以色列采取任何行動,我們將以牙還牙,對相關人員進行制裁……你已收到我們的嚴正警告。”
美國具體的制裁手段:
一、美國將切斷對法院的一切經濟支持;
二、禁止法院所有工作人員入境美國;
三、凍結他們在美國的資產;
四、在美國法院起訴這些相關人員。
美國國會也在醞釀針對ICC的制裁法案,據美國據Axios新聞網報道,4月30日,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邁克爾·麥考爾(共和黨人)向Axios透露,美國參眾兩院正在提交針對ICC法官的制裁法案。
麥考爾還說:我們希望事情不會發展到那一步。
民主黨這邊也同樣對ICC表示不滿。民主黨籍眾議員托雷斯和參議員費特曼表示,如果ICC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發起逮捕令,那么,拜登總統將對ICC法官采取強有力的措施。
也就是說,在事關以色列的問題上,美國不惜對海牙國際刑事法院變臉。議員們也不想掩飾自己正在為猶太集團服務。
在美國的高壓下,海牙國際刑事法院保持沉默。
68歲的日本籍法官赤根智子成了最尷尬的人,她因為推動對普京的“通緝令”立下大功,在今年3月成為了海牙國際刑事法院院長。
當時日本《讀賣新聞》等媒體還為此慶祝了一番,稱她是擔任此職務的第一位日本人。
現在赤根智子一句話也不敢回應。
本來,針對內塔尼亞胡的通緝令應當在5月8日前發出,但由于受到了美國的威脅,通緝令被延后。接下來是否發出?很難確定。
然而,如果此事再拖下去,海牙國際刑事法院將變成一個笑話,權威也將蕩然無存。
很慘啊,這位日本老大媽。
之前,俄羅斯對她發出全球通緝令,現在美國又要對她進行制裁。
據美國NBC新聞臺報道,ICC通緝令名單的以色列高官共有三位:
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國防部長約阿夫·加蘭特以及一名指揮加沙地帶軍事行為的以軍高級將領。
以色列實際無法阻止這份通緝令,但美國可以。
問題是當美國制裁ICC法官時,等于在是幫俄羅斯解套。
但美國政客們顯然是顧不得這么多了,他們必須阻止通緝令發出,不管代價是什么?
ICC為什么要對內塔尼亞胡發出通緝令?
因為有多個成員國以戰爭罪和種族滅絕罪起訴了以色列。
南非女律師阿德拉從今年1月開始,就代表南非政府在海牙法庭上控告以色列犯下了種族滅絕罪行。
她拿出了大量的證據,包括加沙地事平民被以軍屠殺的視頻、照片、遇難兒童家屬證詞等等。
除了南非,尼加拉瓜政府也加入了起訴行列。
而以軍在加沙地帶的罪行證據又是如此之充分,因此在4月29日,ICC傳出了將在一周之內發出通緝令的消息。
5月1日,內塔尼亞胡發表聲明稱:我們將進入拉法,我們不在乎海牙國際法庭,因為該法庭是反猶太的。
“反猶太”這頂帽子扣下來,美國就得干活了。
這事將西方政客的偽善、雙標、無恥本質徹底暴露。
它變成了一個連環套:
如果ICC裁定以色列領導人有罪,那么,ICC就犯了“反猶”罪行。
而在西方口中,ICC是代表“國際法”的,美國法案卻要高于“國際法”,當美國踐踏“國際法”迫害法官時,那么美國也必然有罪……
這個可笑的連環套是法律悖論嗎?并不是,其實這是政治悖論。
因為以《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戰后秩序已被某些國家嚴重破壞。
所以說,海牙國際刑事法院不是政治工具是什么?
赤根智子不是美國的政治奴仆是什么?
她能當上院長,是因為配合了美國在俄烏沖突問題上的政策。
她被美國威脅,是因為她沒有全力阻止針對內塔尼亞胡審判。
這就是美國人掛在嘴上的“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順我者正義使者,逆我者嚴厲制裁。
什么是海牙國際刑事法院?
該法院成立于2002年7月1日,是永久性的國際刑事法院。外界熟悉的南斯拉夫戰爭刑事法庭、盧旺達戰爭刑事法庭,都是臨時性機構,案子一旦結束,法庭也隨之解散。
國際刑事法院是根據聯合國1998年通過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而成立的,聯合國授權法院有資格審判四類罪行:
戰爭罪、反人道罪、種族滅絕罪、侵略罪。
1998年7月在羅馬投票時,聯合國有120個成員國贊成,21票棄權,7票反對,以絕對優勢通過了規約。
反對票當中有兩個安理常任理事國:美國和中國。
美國跟中國雖然都是反對票,但本質不同。
中國既然反對,也就拒絕加入。
美國卻在2000年12月31日(規約簽署截止時間前幾個小時),克林頓把字給簽了。
因為它要立起“人權衛士”的牌坊。
然而,到了2002年5月,由于美國發動阿富汗戰爭,小布什又撕毀了上屆政府簽過字的“羅馬規約”。
美國這不就是什么要當,什么要立嗎?
雖然美國毀約,但在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努力下,2002年7月,國際刑事法院還是在荷蘭海牙成立了。
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每屆任期9年,每三年改選三分之一。
法官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推舉院長,院長每屆三年。
15名法官名額分配與安理會席位分配一致:亞洲三名,非洲三名,拉美兩名,西歐、北美、大洋洲五名,東歐兩名。
根據《國際法院規約》規定,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得帶有政治色彩。
說得有多么正義似的,中國早就看穿了它的本質 ,它怎么可能“不帶有政治色彩”?中國不簽字的原因:
一、主權和人權的話語權。
人權和主權哪個重要?西方存在雙標。美國第一次打伊拉克,說是保護科威特主權;打南斯拉夫,又說是為了人權。
二、事關國家統一問題。
這超出了國際刑事法院的能力范圍。如果臺灣省走極端,我們武力統一,難道還有可能成了違法行為?簡直笑話。
三、侵略罪如何認定?
這本來就是安理會的權力,如果國際刑事法院也能裁決侵略罪,那要安理會做什么?
四、反人道主義罪過于模糊。
國際刑事法院把證據收集權力交給了全球五花八門的NGO組織,這明顯是為干涉別國內政而預置。
所以,中國不會簽署規約,你們開心就好。
俄羅斯是在2016年11月才宣布退出海牙國際刑事法院,因為它發現在2014年克里米亞事件后,它跟美國斗法時,手腳被困住了,也算是后知后覺。
雖然中美俄都不是ICC成員,但ICC還是有些作用的,全球124國締約國,也算是一種國際力量。
以色列雖然也拒絕簽約,但它是實際上是個小國。
如果通緝令發出,那么,只要內塔尼亞胡踏入這124個國家境內,就會有被逮捕的風險!尤其是歐洲去不了。
反過來說,歐洲領導人也將無法訪問以色列與罪犯會面。這對以色列將來的行動非常不利。
這就是內塔尼亞胡害怕的原因。
但問題的關鍵并不在ICC,而是在聯合國。
換句話說,就是《聯合國憲章》到底還要不要遵守?
以色列駐聯合國大使埃爾丹不是剛剛表演了用微型碎紙機粉碎《聯合國憲章》的鬧劇嗎?
猶太人連這種事都干得出來,美國卻還在安理會助紂為虐。
美國為了猶太集團的利益,連《聯合國憲章》都可以背棄。那么,威脅收拾ICC法官又算得了什么?
再者說,ICC一年經費近一億美元,金主爸爸是誰?美國、歐盟、日本。
鬧劇鬧一鬧也好,可以幫那些以為西方代表“文明”的小白們認清一件事:現在哪有什么“國際法則”,“文明世界”的法則就是弱肉強食。
同時,美國不得不公開威脅ICC也說明了一件事:美國霸權在衰退。
猶太復國主義勢力正在把美國拖入深淵,而且越來越瘋狂。
赤根智子領導的ICC要是再不出來配合一下,美國和以色列能把她送進ICU。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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