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這位先生,封我“當代中國社會某種意識形態的第一代言人”,這種捧殺太可怕了,比我老朋友嘴里的“文革”、“極左”、“激進”、“極端”、“民粹”的帽子要可怕得多。
他說得比較委婉,“近兩年經濟低迷,整個社會遇到了較大挑戰,一些受當時觀念影響較深的人群開始對那個年代及體制表現出格外的懷念與神往。在這樣的背景下,司馬南成為了這些人心中的精神領袖。”
看看這詞用的,封你一個“精神領袖”,有沒有點兒像日本國邪教頭目麻原彰幌,或者輪子大法首領李大白話?這種判死刑的方式,語言沒有暴力傾向,說得還挺文雅,這就叫知識分子殺人,不一定用刀啊。
他也承認,對司馬南的具體言行關注不多,但他表明態度和立場,不認同司馬南的觀點。司馬南寫了60000多條長短文,6000多條視頻,幾十年來處于海量傳播狀態,你不認同他哪個觀點呢?
這位先生來不及論證,大概也沒有用事實來論證觀點的勇氣和習慣,他匆匆宣布:基本上認同司馬南是一個“職業壞人”、“口力愛國者”。
我要好好謝謝這位先生,他不經意地指出了我的罪狀——“鼓吹公有制”。大家都來瞧瞧啊,公有制在他那里竟然成了彌天大罪,成了司馬南抹不去的原罪。
這位文筆很好、行文儒雅的先生,他大概忘了一個東西叫中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即“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他似乎是對“國民經濟中,公有制經濟占據主導地位,同時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有意見有看法,他貌似對公有制經濟是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這一點缺少認識或不愿意去承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總綱第7條莊嚴載明: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我勸這位先生,盡可以保持對司馬南的負面看法,但是為了增加您的說服力和公信力,應當尋找證據來論證自己的觀點,而不是用結論來當證據,更不是用情緒來當證據。
所謂“掀起對特定的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網暴”,不就是兩年前那檔的事兒嘛?用不著聯想,大家都有肌肉記憶了。
不就是2009年聯想作為全民所有制企業,以響應號召改制的名義,一刀切走了29%,后來這29%的一部分又以某種形式回流,被哥幾個揣到西服上衣口袋、西褲口袋、連同褲衩兜里去了嗎?
盡人皆知:
①我只是無數議論這件事情的人當中的一個,既不是最先說的,也不是說最多的。
②關于聯想2009年改制涉嫌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所有的證據材料,均來自于聯想上市時自己的數據和說法。如果這里邊有問題,屬于自曝家丑。
③如果我所陳述的內容有有任何事實差錯和法律瑕疵,以聯想龐大的法務團隊能力,司馬南早就在法庭上敗個落花流水了,哪里還用得著先生羞答答斯文文踱著方步出來為聯想申辯?
至于先生所說的特定企業家是不是受到了什么傷害,這個影響因子就太多了。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不宜把所有的罪過都歸之于司馬南老頭廢話。
至于說司馬南的言行,讓很大一個人群對整個國家喪失信心,此說聯想力太強了吧,屬于先生的自由心證范圍,好像跟我沒啥關系。
感謝先生的關注,感謝先生對我的批評,感謝先生給我那么高的毀譽,給我帶了那么嚇人的高帽。您要是嗓門小一點,我都不會注意,罵罵咧咧的黑文章黑視頻太多了,像蜘蛛網一樣抹來抹去我近乎無感。先生高論,先生大才,希望先生再寫更優質的文章,拿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司馬南有錯有罪。
最后我想悄悄地提醒先生一句:您著文幫助申辯的某企業家,未必希望先生到了這個節骨眼兒還沒完沒了啰啰啰嗦幫倒忙。好不容易輿論風潮過去了,您重新把它發掘出來,這是強化人民群眾的記憶,怕大家忘不了這事兒。
當然,事情是忘不了的,事情也跑不了的,證據早已經固定。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已經出臺了,這是頂風上的明顯的違法行為。按照大家熟知的提法,全面推進嚴格執法,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您老夫子的善意助陣,依我判斷,恒無法改變依法治國的歷史大勢。
我其實特別理解有司于此者之兩難也,頗長一時以來,不甚主動言及此事,然先生以文作之如此徹透,點司馬南之名而進招兒頻仍,余不回應亦不佳乎?余若悶首而不語,人或以涉國有資產流失者為司馬南,而非某人也。顛倒是非,混淆黑白,弄錯人首,終非善也。
此二日余有急事為之,匆匆回復,不盡一一,即頌大安。
很享受先生封我的“第一代言人”之冠,我不能不表示一點謙虛,姑算第三吧:
一般一般,全國第三。
第一畢竟太招眼了,第一終究太招恨了,若論保衛中國基本經濟制度,真的把我推到最前面,老夫萬死不辭。
嗟乎!全民所有,犧牲數千萬人,打下一個新中國,以命易之,阿貓阿狗,私相付與,以任何之名,遂取之去,此非平乎?
且住手,勿使人民生更多聯想!
差不多就得了,侵吞國有資產,不要臉已經夠震驚世界的了 ,再豁出臉來辯解,欠抽!
【2024年5月12日下午,上海小象超市旁沙縣小吃店】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