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相繼有兩個節日要來,清明節和“五一”國際勞動節。不過,想說說“五一”國際勞動節的事,更想說說勞動者關心的事。
關于“五一”國際勞動節,過去說的多的似乎就是假期太短的問題,原本是最佳旅游季節,不增加假期反而減少假期,年年都有人提出恢復“五一”長假,其實也不是什么長假,多兩天而已,還得借兩個星期六、星期天。
人們在如此短的幾天內集中出行導致全國各地景區人滿為患,各地高速路車滿為患,游不好,休息不好是必然的,年年如此卻沒解決,制造旅游熱的氛圍?或者是讓景區始終是賣方市場?沒必要吧。
有人歸結為中國人多,可從另一方面思考,人多卻不探討假期是不是太短、太少的緣故?論“五一”假期的長短普通百姓們想法很簡單,加兩天吧,可專家們卻能論出各種道道,結論就是不能增加,不知他們考慮過普通百姓們的想法沒?
今年肯定是不會增加“五一”假期了,假期不能增加,可假期的事還是有必要說。
過去,說到“五一”國際勞動節,給人的感覺它主要是工人階級的節日,只是感覺別當真。
在我國,“五一”國際勞動節確實不是限于工人階級的節日,它是全體“勞動者”的節日,正因如此,“五一”國際勞動節即將到來之際,關注全體勞動者的事恰逢其時。
當今社會關于勞動者的事很多,勞動者就業的保障,勞動者薪水的保障,勞動者權利的保障,勞動者福利的保障,勞動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保障,還有勞動者駕鶴西去時的保障等等,當然也有勞動者休假的保障。
概括講,勞動者的所有保障就是權益的保障。一個時期以來,關于勞動者的權益始終是一個熱門的話題,幾十年來我國勞動者的權益得到應有的保障了嗎?勞動者的福利是在提高還是在降低?把勞動者分為不同的類型在統計學上沒錯,但在待遇上的不同合適嗎?
特別是農民工這個概念它不是說法的問題,不是一個詞的事,而是待遇的事!改變一個詞、一個說法并不會得到應有的待遇。
關于勞動者需要保障的事如此之多,讓人感到不解的是,所有勞動者需要的保障似乎都有各種明確的法律規定或是明確的法規規定,還用強調嗎?
然現實的、突出的問題就是有得說,需要強調。勞動者的這些保障總是出現一些問題,其中突出的是正常休假的保障遠遠沒有落實!
這涉及的是國家規定的所有節假日能否真正落實到勞動者身上的問題,是國家規定的休假能否落實的問題。就說這“五一”國際勞動節吧,雖說比過去少了兩天,可即使如此,勞動者能完全享受到每年“五一假期”的究竟占有多大比例?
咱不論那些需要堅守崗位的,為大眾服務的,特殊情況的,說普遍性的。
勞動節這一節日作為勞動者的節日,還是國際性的,既然是勞動者的節日,又是國際性的,按照一些人的說法,那是應該與國際接軌的,也就是很多人說的與西方接軌。
說到接軌也得先對比對比西方勞動者,他們有的我們的勞動者有沒有,他們享受的我們的勞動者有沒有,雖說國情不同,但不能總是讓老板們接軌,勞動者不接軌??纯瓷鐣敻桓叨燃械綐O少數人手中,老板們是因為沒錢嗎?是因為那工作、那崗位不能讓勞動者每天八小時工作,每周休息兩天嗎?
長期以來,總是有人說要向西方看齊,可說到“五一”國際勞動節看齊沒?若是沒有看齊這勞動節是不了打折扣?
其實,在與西方接軌的事上,不能一概而論談是非。在下孤陋寡聞,當代我國每天八小時的工作制,每周休兩天的制度是不是得承認是與西方接軌實現的?
有個說法,說我國在加入世貿組織的談判中外國提出的條件里,就有工作制度、工作時間要接軌,每周休兩天,是不是有這回事并不重要,國家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幾十年了,每周休兩天業已很多年了,勞動者是不是享受到了才是重點,所有企業是不是遵守這一制度才是重點。
遺憾的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原來能保證的八小時工作制似乎也彈性化了,只是它竟然向延長工作時間的方向彈,而不是向縮短工作時間的方向彈。雖說國家要求的是向縮短工作時間的方向彈,可向延長時間的方向彈卻是多數企業的普遍做法,還曰為996工作制,它不違法嗎?
有些人還認為這有利于勞動者,可以多掙些錢,這算是理嗎?那些老板們上億的財富、上十億、上百億的財富怎么來的?該給勞動者的給了嗎?非得讓勞動者額外付出?與西方勞動者相比,還能說得出口?就算咱不比西方勞動者,對照我國的勞動法,無論哪個企業不實行八小時工作制,不遵守每周休兩天的規定,那也是違法的!
遺憾的是這種違法行為竟然看不到被處罰的,看不到對這種不法行為的糾察和糾正,當然,看不到不等于沒有糾察的,沒有糾正的,但不得不承認“996”仍在很多企業流行,甚至可說是在多數企業中流行。不認真執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不按規定讓勞動者休息兩天難道不是普遍現象?倒顯得遵守勞動法的企業呆了。
為什么這種違法始終無恙,為什么只有國企和少數非國企肯讓本企業的勞動者按國家規定每天工作八小時,按國家規定每周休兩天!
一個時期以來,按照與西方接軌的說法,國家的法定假期還是要增加的,可看到專家們的結論是不能增加的,人們一直不滿意這一結論。
可現實讓我們看到了為什么不能增加假期,即使并不太多的假期勞動者有多少人能享受到呢?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有多少企業執行好了?每周休兩天,又有多少企業執行了?若這基本的休假都沒落實,增加假期豈不如同畫餅?這才是重點。
在國有企業占多數時這從來不是個問題,如今是民營企業占大多數,老板們多數實行996這自定的制度,國家最基本的勞動法規定形同虛設了?
眾所周知,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正常休假,除了最為突出的每周的雙休假,還有年休假、婚假、產假、節日假和一些特殊假。這些假都存在不落實的現象,但亟需要解決的仍然還是普遍違法的、不遵守八小時工作制,不能保障勞動者每周的雙休假。
“五一”國際勞動節來了,如此盛大的勞動者節日,能盼來八小時工作制的真正落實嗎?能盼來每周雙休的真正落實嗎?
不要借口企業的特殊性,天底下沒有幾個企業是特殊的,特殊的企業還有特殊的福利呢,特殊的企業也不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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