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揭底過笑果文化的投資方“華人文化”。
結果昨天就收到了蘇州虎丘人民法院的“查封”通知,直接凍結了我的微信賬戶,到現在我沒有接到任何起訴和調解的信息,請問虎丘人民法院有什么權力凍結我的資金賬戶?
昨天虎丘人民法院的所有電話,一個都打不通,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
我打電話詢問高級人民法院,才知道我被華人文化起訴了,居然還申請了封我賬戶。
高級人民法院的回答是——案件處于“調解階段”,因為平臺有滯后性,目前他們也看不到具體訴訟內容。
不過我想問一問,對方是怎么拿到我的個人信息和身份證號碼的?
我打遍了虎丘法院的幾乎所有電話,沒有一個打得通……在我今天下午微信支付賬戶被封之前,我沒有收到任何電話、信息、傳票、裁定書。
有意思的是,我微信賬戶并沒有多少錢,他們不封我的銀行賬戶、支付寶賬戶,專門封微信……確實挺惡心人的,因為加個油都要用微信支付,比較影響生活。
再聲明一下,我和華人文化沒有任何經濟糾紛,我不太清楚它憑什么申請財產保全封我的微信資金賬戶。
如果說要告我損害它“商譽”的話,那么我就只能只能把去年我說過的話再說一遍(因為之前起底它的文章被它動用各種資源,全平臺刪了個干凈)。
這些資料都是全網公開消息、天眼查企查查上可以查到的公開消息、甚至是華人文化自己發布的商業軟文……我不明白,這些消息違反了什么“法律”?
以下內容大家可以截圖保存:
另外,還有人問了我一個比較難回答的問題:普通人如何應對和大資本之間的法律糾紛?他說你是大V,你可以利用影響力、輿論來為自己發聲……普通人呢?
普通人怕不是莫名其妙被封了所有賬戶、賬號都發不出任何聲音?
關于被華人文化起訴,被法院不通知就凍結賬戶的事情,對于我來說,不是什么大事,我會按照法律法規,一步一步去應訴、反訴。
但是對于上面這個問題,我覺得司法界的同志們都該思考一下?
什么“訴前保全”、“訴中保全”,律師朋友告訴我“依法”確實可以這么干……因為可以用來應對“緊急情況”,但我只是個遵紀守法的普通中國公民,從來沒有違法犯罪記錄,不是老賴,不是失信人,從來沒有經濟糾紛,不欠華人文化一分錢,沒有轉移資產,沒有出國的傾向,我海外也沒有一毛錢的資產(隨便查)……我存在什么“緊急情況”嗎?你憑什么這么急對我進行“財產保全”?
法院在沒有直接經濟損失事實的情況下,直接支持了一個法人對自然人的財產保全請求,凍結了對一個自然人非常重要的支付渠道……如果這樣的做法真的“合法”,我只能說這法律可能有點問題。
意思是——只要大企業大資本和普通人有了法律糾紛,直接就可以凍結普通人的賬戶,讓他寸步難行?因為他們有強大的財力人力物力,有專業的法務團隊,只要動一根手指頭,就可以耗死所有普通人?
我換個問題吧,你們對待那些真正轉移資產、掏空企業和社會的貪官、奸商、不法資本家……“保全他們財產”的時候,有沒有那么雷厲風行、殺伐決斷?
貪官逃往美國的時候,不法資本家換外國國籍的時候、進行“海外投資”的時候,你們反應有沒有那么快?
我說得更直白一點吧,你“保全”我一個普通人的財產,不如去多關注關注華人文化的“財產”,關注關注黎總、楊總的“海外投資”、“信托基金”……你們吃的虧還少嗎?你以為許家印是一天之間養成的嗎?
許家印被控制了多久才限制消費的?我的待遇比許家印還高?
我一個普通人,沒有地方可去,只會留在自己祖國,生在這里,葬在這里,我口袋里的幾毛錢,永遠都會留在這片土地上,但是“資產階級”是沒有祖國的,資產階級的錢也是沒有祖國的……
我們很多的同志,總是一口一個“保護企業家”,“給投資者信心”,“創造營商環境”……沒問題,我舉雙手贊成,但你們難道是不分好賴全部保護嗎?不法資本也要保護?那么普通的人民群眾要不要保護呢?我們的法律,是人民的法律,還是“XXXX法權”?
說實話,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對“企業家”、對“資本”不好嗎?你看看這些著名企業家,哪個不是政協委員、人大代表?他們平時哪個不是要資源給資源,要政策給政策?要開綠燈到處開綠燈?坐牢了出來都能東山再起,媒體各種吹捧,這“營商環境”還不好嗎?這個社會對不起“企業家”和“資本”嗎?真正被制裁的哪個不是作奸犯科、踐踏底線、反復作死?普通老百姓都沒資格犯他們的那些“錯”。
說實話,因為影響力,我也認識一堆的“統戰對象”,這個委員那個委員的,都是你們口口聲聲要保護的“企業家”,但你知道這些人私下里對黨和國家是什么態度嗎?其實相關的同志你們自己也知道,你對他們千般好,他們感你一點恩嗎?念國家半句好嗎?還不是端起碗吃飯放下筷子罵娘?你“統戰”他們有什么用?你真的要為了他們,丟掉自己忠誠、樸實、無怨無悔的基本盤嗎?
我記得中學政治課本上講過:“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還講過:“新中國的統治階級,是無產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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