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創立并堅持了“四項基本原則”
1979年,鄧小平在《四項基本原則》一文中說:“四項基本原則并不是新的東西,是我們黨長期以來所一貫堅持的”。
要說“是我們黨長期以來所一貫堅持的”,就必須聯系到毛主席。沒有毛主席,就沒有“四項基本原則”。“四項基本原則”不但由毛主席創立,而且是矢志不渝的堅持、維護。
毛主席去世后不久,社會上就刮起了一股“反毛”、“非毛”、“妖魔化”毛主席的歪風。來勢洶涌,刀刀見血,直擊要害。它們把對共和國的仇恨,一股腦的迸發了出來,集中反映在對毛主席及其維護的事業上,他們要摧毀和拔掉了毛主席這面旗幟。
有人認為,毛澤東時代實行的是“法西斯專政”。時任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林青山在一個錄音報告中大放厥詞,攻擊毛主席比秦始皇還秦始皇,比蔣介石還蔣介石,比希特勒還希特勒。這是對毛澤東時代“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的攻擊、污蔑和否定。
有人說搞了幾十年,不知道什么是“社會主義”,“貧窮不是社會主義”。言外之意,毛主席時代搞的不是社會主義。于是,有“筆桿子”跳出來,認為,毛主席所建立的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是“落后的生產力與先進的生產關系不相適應”。這種論調甚囂塵上,彌漫于全國。
有人認為,是毛主席破壞了黨的“民主集中制”,是“獨裁”、“專制”、“一言堂”。好像那個時代是毛主席一個人在領導,一個人在思考。于是,有人嘗試“黨政分開”。于是……,到頭來,人們都看到了什么?你懂得。
對于毛澤東思想,特別是毛主席晚年的思想,認為是犯了“嚴重錯誤”并導致了“十年浩劫”、“經濟到達崩潰的邊緣”。那里還有什么“毛澤東思想”!像中央黨校的金春明,干脆給毛澤東思想扣上了個“貨真價實的修正主義”的大帽子。其書傳播于海內。是不是走出了國門,不清楚。
憶想當年,當時已經不是“風雨欲來風滿樓”,而大有“黑云壓城城欲摧”之勢,仍然覺得觸目驚心。善良的人們,希望社會安定團結的人們,甚至感到不可思議。
或許是為了遏制這種反動思潮,才有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重申“四項基本原則”。
公開的、肆無忌憚的攻擊、污蔑、“妖魔化”毛主席,在毛澤東時代不曾有過。即使有,也不敢那么明目張膽、那么囂張,更不會形成組織。
根據憲法,那些行為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那時候,雖說法律不“健全”,人們對法律的敬畏卻遠大于現在。犯罪的惡性程度與規模也遠低于現在。主要是因為,那時候的人們都能夠自覺的遵守、維護法律的尊嚴。“四項基本原則”已經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牢牢扎下了根,毛主席,不僅僅是一個人。他就是黨的化身,人民的領袖,人民豈能容忍反對毛主席的現象存在?一經發現,就會被及時的“揪出來示眾”,“上綱上線”,甚至“批倒”、“批臭”,讓他們無處遁形。在人民群眾的強大“氣場”下,那些反對的人們也不笨拙,表現的謹小慎微,大氣不敢吭一聲。
為什么毛主席去世之后,“憲法”就鎮不住那些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人了?一個個從社會上冒出來,在社會上興風作浪?
這不能說毛主席還在“引蛇出洞”。事實上,他們無不是自己跳出來的。誠如毛主席所說,“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他們的思想意識是一定要反映出來的。一定要在政治問題和思想問題上,用各種辦法頑強地表現他們自己。要他們不反映不表現,是不可能的”。
“蛇”并不愚蠢,想引就能夠引出來。它們的出“洞”與否,完全是“階級斗爭”形勢決定的。毛主席的去世,它們顯然認為是一個絕佳的時機。
看那些“反毛”、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散布一些奇談怪論的那些人中,不乏黨內人士,甚至是“重量級”的人物。說是“社會思潮”固然也對,它首先是“黨內思潮”。黨內沒有人“興風”,社會上也掀不起多么大的“浪”。公開的輿論說:“社會上和黨內一些同志對這個問題的態度比較偏激,個別人甚至放肆地詆毀毛澤東思想,丑化毛澤東同志”。(2008年10月08日 07:43 來源:解放軍報《軍報揭秘科學評價毛澤東始末 黃克誠文章作用大》)
濁浪排空,亂云飛渡,人們都在思考著中國未來的時候,斜刺里沖出一員“大將”:黃克誠老將軍。他雖歸隱多年,老邁年高。論地位,不過中紀委的一個副書記。當此之時,卻橫刀立馬,仗義執言,威風不減當年。那一聲大喝,如同晴天霹靂、黃鐘大呂,聲震寰宇。見真情,更見忠誠。給世人以振奮,給黨內一個驚醒!蛙鳴蟬噪之聲頓時小了許多。至今想起,仍然歷歷在目,淚不能自持。
如果說,有人明目張膽的把斗爭矛頭指向了毛主席,集中對準的正是“四項基本原則”。顯然是對“我們黨長期以來所一貫堅持”的“四項基本原則”的否定。
如果了解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就會知道。“四項基本原則”并不是橫空出世,天上掉下來的擎天柱,為共產黨遮風擋雨。中國共產黨是在馬列主義的指導下,由毛澤東等在黨內最早接受了馬列主義的人們建立的無產階級的先鋒隊組織。當初,也并非“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甚至幾經滅頂之災。是在毛主席的領導下,中國共產黨在不斷戰勝黨內“右傾”、“左傾”機會主義的斗爭中,從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產生了毛澤東思想。毛澤東思想,是經歷了實踐的檢驗而后確立的中國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經過28年艱苦卓絕的斗爭,在打敗了以國民黨、蔣介石為代表的反動派之后,建立了新中國,成立了一個“人民民主專政”的新國家。“沒有毛主席,至少我們中國人民還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長的時間”。
應該承認,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還不是社會主義國家,建立的也不是社會主義制度,走的也不是社會主義道路。1956年,當完成了對農業的合作化、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之后,才可以說,新中國從此走向了社會主義道路,實現了無產階級專政。之后的“七五憲法”把“人民民主專政”修改為無產階級專政。
可以說,社會主義道路,無產階級專政,是在新中國,在毛主席領導下實現的。應該是毛主席對新中國的、足以載入史冊的偉大貢獻。其他人,充其量是參與者。
因此,“四項基本原則”,是毛主席那代共產黨人創立的。并一直致力于她的維護、鞏固。
曾幾何時,當有人在把“無產階級專政”改回“人民民主專政”的時候,玩的是“文字游戲”。原因很簡單,“人民”與“無產階級”屬于不同性質的概念,內涵不同。他們是不是想倒退到“人民民主專政”時期?在中國繼續推行“人民民主專政”時期的社會制度?并以此否定中國的社會主義道路?無論是在誰的字典里,“人民民主專政”決不是“無產階級專政”,“新民主主義”決不是“社會主義”。不能因為“共產黨的領導”,就把二者混淆。
如果承認了鄧小平在《四項基本原則》中所說的“這四項基本原則并不是新的東西,是我們黨長期以來所一貫堅持的”的結論,那么,就意味著承認和肯定了毛澤東時代、毛主席并沒有拋棄,甚至沒有削弱這“四項基本原則”。也應該承認,后人堅持的“四項基本原則”是從毛主席那里繼承下來的重要的、共產黨的政治“遺產”。
如果承認了鄧小平在《四項基本原則》中所說的“這四項基本原則并不是新的東西,是我們黨長期以來所一貫堅持的”的結論,那么,這也應該看做是對毛澤東時代及毛主席的肯定。其中也應該包括“文革”的十年。否則,就“間斷”了,就不“一貫”了。
迄今為止,還不能說,還沒人說毛主席在“文革”中改變了新中國的“國體”,即“無產階級專政”。也沒有人說,毛主席拋棄了“社會主義道路”,走的是秦皇漢武的路或者舊中國的路。
在復國內外雜的斗爭形勢下,只他老人家堅持住了“四項基本原則”這個“立國之本”,并同否定、反對這“四項基本原則”的人們進行了無情斗爭,特別是,還取得了同林彪反革命集團的斗爭的勝利,使得林彪集團謀殺毛主席、改變中國顏色的圖謀化為泡影,這個“案”是翻不了的。這場斗爭的勝利,就從根本上保住了“四項基本原則”。對于毛主席的晚年不僅不能予以否定,而且應該予以高度肯定。所謂老人家“晚年錯誤”就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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