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達集團多人被警方帶走,其中包括萬達集團高級副總裁劉海波,知情人士稱或與萬達內部反腐有關。
這件事再次暴露了一個一直存在但一直被主流媒體特意忽略的現象,即非國有企業廣泛存在的內部腐敗問題。非國企的腐敗問題,其實一直挺嚴重的。2022年,互聯網巨頭的內部腐敗問題曝光,內部貪污(職務侵占)花樣繁多,對外吃回扣成為公開的潛規則。據第一財經報道,這次問題曝光的萬達集團近兩年來已經出現有數次高管被帶走調查的情況:
2018年時,在北京萬達集團總部,兩名萬達集團高管被北京市朝陽區警方帶走。
2019年8月,萬達集團召開廉潔與遵章守紀教育大會,經集團審計中心查實,商管集團原總裁助理兼華南運營中心總經理王某等四人嚴重違反集團制度,向商戶、供方及員工索賄,金額巨大,已涉嫌犯罪。事發后,萬達與四人解除勞動關系,并移交司法機關。
2021年,萬達商管副總裁、丙晟科技總裁朱戰備涉嫌貪腐,被上海警方帶走調查。
萬達集團在非國企里面,素以反腐力度大著稱。2001年萬達成立由財務、工程、預算、土水電各專業人才組成的審計部。按王健林的說法,審計部相當于萬達集團的紀委。
王健林曾在2018年工作總結會議上表示,“地產集團個別公司營銷人員集體貪腐,損公肥私。反腐常抓不懈,高薪不能養廉,只能長期反腐。”
有律師專門開講座總結了非國有企業為何“家賊難防”的幾條原因,其中我特別認同的四條原因是:1、企業內部治理及合規管理存在較大問題;2、企業法律意識淡薄;3、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發現難、取證難;4、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的犯罪成本低、收益大。
長期以來,非國企內部的腐敗問題,被各類主流媒體在某種程度上有意忽略,主要原因是中國有話語權的那批人,他們有著特定的政治正確,對待非國企存在的問題,是能回避就回避,能淡化就淡化,對非國企以正面宣傳為主,對國企以負面報道為主。非國企自身存在的問題,等到實在無法掩蓋了,通常說成是政府監管不到位導致。美國的那套內病外治的手段,被中國的這部分媒體人學得很到位。
經過這種雙標處理,往往只有國有企業的腐敗問題得到輿論的特別關注,成為社會焦點,沖上媒體熱搜。長期這樣的媒體處理,也確實產生了一些人想要的輿論效果:讓公眾產生只有國企腐敗才嚴重的刻板印象,繼而認可私有化是消除腐敗的最好方式。
其實,非國企的內部腐敗問題一直是困擾企業發展的一大難題。非國企老板們對待企業內部的腐敗問題,一直是高度重視,又一籌莫展。很多私企老板,喜歡在重要崗位重用自己親戚,以為這樣就能杜絕關鍵崗位腐敗問題的產生,但事實上效果并不好,親戚在有油水可撈的位置上,往往動作更少顧忌,搞得很多企業老板最后走向了另一個極端,除了直系親屬,親戚堅決不用或者慎用。
企業規模做大了,無論是國企還是非國企,內部權力的監管都會成為突出的問題。即便是美國華爾街那些名聲顯赫的跨國企業,也是飽受大企業病的困擾。2007年的次債危機,就集中暴露了部分華爾街金融機構的高管為了追求企業短期利潤以獲得高額獎勵,不惜違背審慎原則,讓企業辦理大量的高風險高收益業務,最后導致企業轟然倒塌,差點把整個美國金融系統拖下水。美國政府不得不自打耳光,違背一貫倡導的自由市場規則,出手大規模救助困難企業,但一些企業在得到政府提供的救助資金后,不忘給高管發獎金。
美聯社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年度報告,發現一些拿到政府救助資金的企業,高管福利仍然高得驚人。116家接受政府救助的銀行向600名高管發放的福利達到近16億美元,每個高管得到的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約為260萬美元。其中,獲得美國政府100億美元救助金的高盛公司,前5名高管總共獲得2.42億美元福利。引發華爾街次債危機的企業高管,不僅沒有人受到懲罰,反而大發國難財,置企業利益不顧,在很大程度上說明美國企業乃至美國金融系統缺乏有效的追責機制。
管理層的道德風險從來不是國有企業的專利,但經過一些商主流媒體經年累月的選擇性報道宣傳,似乎只有國有企業才是發生管理層道德風險的重災區。選擇性強調國企的腐敗問題,淡化非國企的腐敗問題,為私有化制造輿論環境和社會基礎。腐敗問題和效率問題,一直都是一些人推動國企私有化的兩大理由。
腐敗問題非但不屬于國企獨有(國企效率低的說法也同樣經不起推敲),反而,很多非國企內部因為監管制度不健全,權力的監管力度方面和國企沒辦法相比,反而內部腐敗問題更不容易發現。畢竟國企有紀委和審計多個外部機構盯著,要鉆空子搞點動作,還真得另外琢磨辦法實現曲線謀利,這些辦法中很大一部分還必須得有非國企配合才能完成,國企通過業務合作的形式把利益流向非國企,再通過非國企兌現出個人利益。國企出現的腐敗,很大不利都會有非國企的廣泛參與,在腐敗鏈條中承擔重要的角色。
以深圳城市更新的前期業務為例。因為推動地產前期項目需要很多的費用去做潤滑才能搞定方方面面的關系,這導致國企無法參與,因為國企的審計越來越嚴格,沒辦法出那些賬面無法列支的費用。所以,深圳的地產前期很長時間都是非國企在參與。大量無法做到透明的費用支出,也給私企內部的腐敗提供了溫床。
萬達所屬的房地產領域,本就是非國企腐敗的多發區,因為房地產屬于資金密集型產業,開發鏈條很長不易監管,中間有多個環節,可以輕松實現利益從企業向個人腰包的流動。
同樣是高管,國企的高管受到的約束通常要比非國企大很多。本人在國企和非國企都待過,算是在這方面有調查有發言權的人。本人不諱言國企存在的問題,但本人重在強調,私企并非是腐敗的免疫區,一些人的私有化主張也不是解決腐敗問題的兩方。
其實看看刑法對國企腐敗和非國企腐敗的法律條款設計,就知道國企腐敗的代價更大、成本更高。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還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犯罪主體里面均包括國有公司企業從事公務的人員,甚至還包括了國有公司企業派駐到非國有單位的公務人員。但是非國企的從業人員腐敗了,一般只有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曾經的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和挪用資金罪可以適用,而且在處罰力度方面,后者遠不及前者。比如,同樣以受賄罪為例,適用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受賄罪,最高刑是死刑,且可以沒收全部財產,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最高刑是無期,處以罰金。
另根據兩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于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就可知悉國企腐敗同樣的數額,在量刑方面要重很多。
因此,在大量非國企的監管體系不如國企健全,而腐敗成本又比國企工作人員低很多的情況下,你相信前者的腐敗問題會比國企顯著輕微嗎?
這一點不僅適用國有企業與私有企業之間的比較,而且,也同樣適用于公辦慈善機構基金會和私人基金。紅會暴露了很多問題,除去被謠言抹黑的部分,確實該批該罵。但如果你仔細比對一下,它比那幾個受到媒體熱捧的私人基金還是要規范很多。
曾經差點被媒體吹捧上天的某基金向深圳登山戶外運動協會撥付巨額費用,而這家基金會的理事長,同時兼任這家登山協會的會長。紅會還真不大有膽量敢這么操作。如果被爆出,那一定是山呼海嘯一般的輿論狂潮,這么大的輿論影響,后面接著就會有紀委的介入調查。
同樣,該基金向民政部為其獲得公募基金資格發揮關鍵作用的原司長任院長的中國公益研究院撥付2000萬資金,該資金一年花完的事情,如果是發生在紅會身上,那輿論能把中國頂破天,而因為是私人基金會,那些擁有話語權的人就改為視而不見了,導致輿論雖有波瀾但掀不起狂濤,很多人至今都不知道這些事。
只是因為媒體在對待公辦基金和私人基金相似問題的處理大不相同,讓很多人以為公辦基金會是最不可信任的,形成官辦慈善機構問題才嚴重的輿論刻板印象。經過這種輿論的雙標操作,一些私人開辦的基金會迅速崛起。
同理,社會主義國家的腐敗問題也經常被媒體強調,而資本主義國家的腐敗就時常被忽略,同樣是為了塑造不同體制的輿論刻板印象。
以蘇聯與俄羅斯為例。經常有人說蘇聯從社會主義向資本主義的轉軌是因為腐敗問題太嚴重。蘇聯后期腐敗問題相對于列寧和斯大林時期確實要嚴重很多,這是赫魯曉夫和之后的蘇共領導人背叛馬列主義必然的結果。但和后來的俄羅斯比,腐敗嚴重程度還是小巫見大巫,和現在的烏克蘭比更是相差甚遠,而且,除了美國的腐敗合法化操作,地球上還有什么比前蘇聯國家大規模的私有化,更高效更肆無忌憚的腐敗呢?那些突然崛起的寡頭批量出現,背后是蘇聯七十年的共同財富積累被瓜分,這背后沒有腐敗可能嗎?
那么問題來了,為什么轉軌為資本主義之后,腐敗問題更為嚴重反而沒有發生制度向社會主義的更迭呢?顯然,以蘇聯腐敗解讀蘇聯制度轉軌的解釋在邏輯上難以自洽。更為合理的解釋應該是這樣的:蘇聯的社會主義體制天然與腐敗難以兼容,即便是被說成是腐敗嚴重的蘇聯后期,很多官員也只能搞搞特權,但無法大規模化公為私,更無法世代繼承腐敗成果。而改為私有制那就不一樣了。所以,同為體制內精英,可以背叛不利于腐敗合法化的社會主義,而不可能背叛有利于腐敗合法化的資本主義。
美國被認為是資本主義的樣板,是很多人心中的理想國。美國的腐敗那更是進化到先進階段了。以中國法律人最推崇的美國法院系統為例,美國私營的監獄為了保證“入住率”,以拿到更多政府按人頭發放的補貼,就賄賂法官,制造大量冤假錯案,甚至在2003年到2008年間,美國賓夕法尼亞陸澤恩縣的兩名法官收受巨額賄賂,將3000多名青少年無罪判刑和輕罪重判的方式送進監獄。其中,一個12歲的孩子只因辱罵了同學的媽媽就被關進監獄,還有一個叫希拉里 .特輪休的14歲青少年惡作劇,在MySpace上給副校長做了個假網頁就被判重罪,還有個擅自闖入空置建筑物的熊孩子也被送進監獄。
涉事的法官之一柯拉漢在2002年以公立監獄不安全為由,宣布當地法院從2003年起,不得將少年犯關到公立監獄,全部塞進私立監獄。美國經營私營監獄的三家公司,超過15萬個床位,每年利潤接近50億美元。
這種事要是發生在中國,早就網絡“亡國”了。但發生在美國,就云淡風輕地過去了。涉事法官柯拉漢東窗事發后判了17.5年,罰款90萬美元。對照其罪行之惡劣程度,算是罰酒三杯。
美國軍方的腐敗那就更不用說了。駐阿富汗美軍就敢花600萬美元買了9只山羊空運到阿富汗,關鍵是這些尊貴的山羊最后都不知道去哪了,是被烤了還是涮了,都沒人說得清。
美國不但大量的腐敗沒人管,而且都已經進化到很多腐敗行為已經被合法化的腐敗高級階段了。美國政商兩界的旋轉門,舉世聞名。美國的政治現金,更是把權錢交易合法化。投入政治獻金比較多的,可以獲得美國駐外大使這種肥差。這種行為在中國叫買官賣官,在美國就叫民主自由的選舉。
這樣腐敗已經實現了比較自由的制度,與蘇聯制度對腐敗的諸多限制相比之后,哪個腐敗分子不愛?所以蘇聯末期的調查,黨內有70%以上的精英都支持蘇聯實行資本主義就不奇怪了。所以按照美國馬薩諸塞州立大學經濟學教授大衛科茨的研究,蘇聯的垮臺是因為內部爆發了自上而下的“革命”,“革命”的主力就是那些想松綁社會主義對腐敗限制的官員。
最崇尚資本主義的自由主義者,對腐敗的態度不但很開明,而且還公然提出腐敗是改革的潤滑劑,“次優選擇”,要“利用腐敗推進改革”。
所以,一些人在國企與非國企之間,在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之間,對腐敗問題搞雙重標準,讓公眾錯誤以為資本改造和全盤西化是解決腐敗問題的出路。公眾如果相信了,他們的目的就實現了一半。
無論是國企還是非國企,無論什么社會制度,都應該對腐敗堅持零容忍。
歷史上,作為超大人口的國家,歷史上反腐比較著名的,一是朱元璋,二是雍正,他們都沒有背上什么好名聲,因為文人的筆比殺人的刀還銳利,反腐觸動了封建士大夫的利益,不遺臭萬年都算他們賺了。但朱元璋和雍正在任時的反腐力度確實比較大,雖然取得一定效果,但在私有制基礎上反腐,很難找到防范腐敗發生的一整套防范措施,所以并未達到逾期效果,不但他們在世的時候腐敗分子前赴后繼,而且隨著他們的逝去,很快反撲。
社會主義國家在反腐方面做了大量探索。眾所周知,拉美國家的腐敗是普遍嚴重的,除了一個社會主義的古巴。曾于1993年到1995年擔任中國駐古巴大使的徐貽聰在接受專訪時回答記者古巴有不有腐敗的問題時,是這么說的:“有。但是查管的很嚴。有一個局委,和卡斯特羅打過游擊的,收了一個外商老板的一張信用卡,還沒有用,被查出來了,結果拆掉一切職務,被貶到一個小學當老師去了。”他還透露,古巴貧富差距很小,沒有其他拉美國家普遍存在的貧民窟,教育和醫療全部免費,古巴的醫療水平在世界上都是水平很高的,“從眼科到骨科到兒科再到骨科,都居于世界領先水平。”
超大規模的國家與新加坡這樣的城市國家,在管理難度方面好比大企業與小企業之間的差別,中國需要探索自己的經驗。教員那代人曾經在反腐方面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效果,有很多成功的經驗。有些方法,其實是可以繼續借鑒的,其中群眾路線和群眾監督對于反腐最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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