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道德倒退千年,影響惡劣,民憤極大!
道德退后幾十年了嗎?17年前:“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17年后......
這起發生在2006年的彭宇、徐壽蘭老人摔倒案,至今已經過去17年。
當年,主審法官:“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被指責導致了社會道德的倒退。
今天,社會的道德水平是否真的因法官王浩發生了巨變?
“老吾老以老人之老,幼吾幼以幼人之幼。”尊老愛幼中華民族傳承千年的悠久歷史美德的中國人民,是否真的已經墮落成了“老人跌倒不扶“的劣等民族?我們都會老去,我老人家已經垂垂老矣,我親身感到這一切真的已經變了,悲劇已經釀成了,嗚呼哀哉!
面對這些疑問,我們是否還保持著當年的憤怒和痛心?
當我們譴責時,還是應該用嚴肅敬畏的心態去審視這個案件給社會帶來的惡劣影響?
2006年,一起老人摔倒受傷的案件在社會上引發了巨大爭議。南京一條馬路上發生了一起意外,一位名叫徐壽蘭的年長者不小心摔倒了。
就在這時,一位名叫彭宇的紳士目睹了整個過程,毫不猶豫地上前扶起了她,并立即將她送往了附近的醫院。
這原本是一個非常平常的見義勇為的故事,但是這之后,事情卻出現了大逆轉。
徐壽蘭的家人稱,是彭宇撞倒了徐壽蘭,他才會扶起徐壽蘭送醫的。
為此,徐壽蘭的家人將彭宇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賠償徐壽蘭的醫療費。這個案子最終來到了王浩法官的法庭。
在審理過程中,王浩法官發現,在案發的那一刻,事發地點附近沒有任何監控設備,也沒有第三方目擊者能夠證實兩人是否發生了碰撞。
案件的證據僅僅是彭宇和徐壽蘭兩人的口供,非常不充分。但是,王浩法官竟然依據自己的“常識”進行了推斷。王浩的荒誕“常識”從哪里來的?從禍害中國的西洋鸚鵡法律黨杜撰的人都是自私無恥的教科書里來的?還是從他自己有著嚴重自私良知道德嚴重缺陷的性格中來的?他的父母,小學,中學,大學老師都是這么教他的嗎?
他認為,如果彭宇當時真的只是出于好心扶起徐壽蘭,他扶起老人后,應該把老人交給趕到的家屬就可以了,不需要把老人送到醫院。
他推斷彭宇之所以會把徐壽蘭送醫,很可能是出于對肇事的感到愧疚。
于是,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王浩法官依然判決彭宇要為徐壽蘭支付醫療費。
在判決書中,他寫下了這樣一句話:“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
這句話猶如扔進了池塘中的一塊石頭,立刻激起了無數的漣漪,引發了輿論的激烈爭論。
很多人批評王浩法官依據主觀猜測作出判斷,沒有充分的證據就推定彭宇有罪。
這種“有罪推定”嚴重踐踏了“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一個人被錯誤定罪,后果非常嚴重。
另一些人也質疑,王浩法官依據的“常識推理”自身就站不住腳。
“老吾老以老人之老,幼吾幼以幼人之幼。”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傳承千年的悠久歷史美德,現實中,也有很多好心人看到老人受傷,會第一時間把人送醫院,而不會先通知家屬。
王浩法官的愚昧無知,凸顯了他的父母家教和步入社會學校學習的嚴重良知道德嚴重缺陷,這樣的做法官只能危害社會。
他用自己主觀的“常識”去推測一個人的動機,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
這起案件在輿論場弄得沸沸揚揚,甚至有人認為王浩法官的這句話讓中國社會的道德水平倒退了幾十年。
這可能有些夸大其詞,但確實因為王浩法官主觀臆斷的判決方式,也許會使一些好心人在猶豫要不要施以援手。
對王浩法官本人而言,這也成為了一個無法抹去的污點。我們不知道該案具體細節,也不能輕易評判一個法官的判決。
王浩法官做出有爭議的判決后,這個案件還遠未結束,反而出現了更多的戲劇性轉折。
在王浩法官作出判決后,這起案件的兩位當事人似乎都不太滿意這個結果,雙方都選擇提起上訴,希望通過二審翻轉此前的判決結果。
按照正常的程序,案件接下來就應該進入二審程序。
這起案件一開始就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各種報道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案件的進展。
一些媒體開始指證這個案件中的種種不明之處。
比如,他們指證出這樣的問題:為何徐壽蘭的兒子是一名警察,案發后警方卻弄丟了最初的筆錄呢?警方在后續調查中是否公正公平?
還有報道援引所謂的“知情人士”透露,徐壽蘭的警察兒子利用自己的公權力關系,對證人進行了威脅利誘,試圖影響案件的調查進展。
在這些報道的渲染下,公眾輿論嘩然,普遍認為這個案件中警方和徐壽蘭家屬利用公權力干預,且案件進展不公。
在上訴期間,媒體的報道依然在繼續,案件的細節被公眾持續關注。在公眾輿論早已將這個案件定性之下,法院如再繼續進行悖逆人間正義審理變得異常艱難,彭宇和徐壽蘭雙方選擇了和解止爭。
但就在二審開庭之前,這起矛盾突然就不再白熱化了?
原告和被告雙方忽然達成了“庭外和解”?
這樁案子就此畫上了句號?
具體的和解內容是,彭宇主動向徐壽蘭賠償了1萬元?
而且雙方都承諾,不會再就這個案件在媒體上發表任何聲明了。
那么,原本針鋒相對的雙方,為何會突然達成和解了呢?
這種混淆黑白,善惡,是非,和稀泥的掩耳盜鈴的結果是欲蓋彌彰,它阻擋不了人間正義的浩浩大水沖天巨浪
王浩法官因為這起案件一句“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在當時幾乎是輿論界的公敵。無數人都站出來痛斥王浩法官的這句話讓中國社會道德水平倒退了幾十年。
王浩法官成了公眾口誅筆伐的對象,收到了成千上萬的譴責郵件和電話。
所有人都在質問他,一個法官怎能說出這樣有問題的話?有評論直言:王浩法官這句話會讓許多見義勇為的人不敢施以援手。
如果見老人摔倒都要考慮“要是被人誣告該怎么辦”,那么我們的社會豈不是變得冷漠無情了?
甚至還有人通過關系找到了王浩法官的家人,對他們進行質疑斥責。
這使我老人家想起來圣經里的一句著名的話:正義如大水滔滔,她將淹沒一切邪惡的世俗法律。
每當社會上發生因見義勇為而引發的糾紛時,輿論都會再次提起這個案件,痛斥王浩法官的不負責任。
17年過去了,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浩法官也漸漸淡出了公眾的視線,但人們對這個案件的記憶并未隨著時間流水而逐漸淡化,社會道德的傷口一直在滴血………
2300年前的哲人《荀子·君道篇第十二》中載:“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則法雖省,足以遍矣;無君子,則法雖俱,失先后之施,不能應事之變,足以亂矣。”
最后,我老人家鄭重提示大家諸君:我們不能僅僅把目光放在王浩一個人的問題身上,即使他有著很強的代表性。我們必須重新審視“依法治國”這四個字,“依法治國”不能沒完沒了地弄一群磚家炮制法律條文,再交給一群腐敗有著嚴重道德人格缺陷的法官去自由裁量,就萬事大吉了。法律從來就不是一個“專業化”的問題,它是社會道德良俗公序的規范化,法律存在人心良知而不是存在于紙上。法律從來都不是統治者單方面“治民”的霸王條款。我們必須重新審視如何確立新的法律隊伍建設宗旨,我們必須厘清四十年來“人治法治”式整蠱惑亂局面并從中解脫出來,據我所知,西方人民也從來不是靠神馬“法治”活著,他們篤信基督,他們是靠著圣經“正義如大水滔滔,她將淹沒一切邪惡的世俗法律”活著的,法律黨徒是騙人的。我們必須審視“法官集體嫖娼”這種惡劣事件,我們必須重新審視愈演愈烈,流虐神州大地的普遍性的惡法害義趨勢,必須重新審視“正義高于法律,法律必須服從正義”的千年祖訓,我們必須重新審視毛主席時代普遍推廣的 “馬錫五審判方式”……….
詳細參見:
why?中國法律與正義漸行漸遠 - 劍云掃霾的文章 - 知乎
https://zhuanlan.zhihu.com/p/642936858
法律與正義
正義高于法律,法律必須服從正義
https://www.zhihu.com/column/c_144367646541031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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