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將來”死也不承認前三十年社會風氣好,后三十年社會風氣不如前三十年。他的理由不是客觀事實,而是一些荒謬的推論。其一是“文化水平?jīng)Q定論”,胡謅前三十年人們的文化水平比較低,思想覺悟就低,社會風氣就不會好。后三十年人們的文化水平比較高,思想覺悟就高,社會風氣肯定比前三十年好。對于這個荒謬推論我已撰文專門批駁過。
其二是,“過去將來”認為,“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的標志是法制化和標準化”。前三十年法律不健全,導致一些胡作非為,造成社會風氣不好。而后三十年健全了法律法規(guī),社會文明程度得到了提高,所以社會風氣比前三十年好。這個觀點他在不少文章中闡述過。上述這段話,是他在最近寫的《所有哀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都是面臨被現(xiàn)代化淘汰的遺老遺少》一文中說的。這個觀點藐似正確,實則荒謬。
“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的標志”到底是什么?是“法制化和標準化”嗎?表面上看是,實則不是。我們承認,法律法規(guī)可以維持社會秩序,可以懲治干壞事的壞人。但法律管不了別人不干好事。公交車上不給老人讓座,老人跌倒了他不去攙扶,他不助人為樂,不舍己為人、舍己為公,不見義勇為,你法律管得了嗎?他見到小偷不抓,見到壞人行兇不管,見人落水不救,你法律管得了嗎?是的,法律可以懲治壞人,維護正常社會秩序,這是必不可少的。但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單靠法律是不行的。
事實證明,社會文明程度高不高,主要看人們的思想覺悟高不高。人們的思想覺悟越高,社會文明程度就越高。而人的思想覺悟的提高,主要不是靠強制性的法律法規(guī),而是靠理想信念的樹立。前三十年,也就是“過去將來”說的法制不健全的時代,毛主席黨中央特別注重理想信念的教育,利用一切宣傳工具對全國人民進行共產(chǎn)主義理想的宣傳教育。大力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大力宣傳“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白求恩精神,大力宣傳雷鋒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大力宣傳焦裕祿“心中裝著全體人民,唯獨沒有他自己”的忘我精神,大力宣傳大慶、大寨艱苦奮斗的精神。樹標兵,立榜樣,營造了一個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人們在這種宣傳教育的熏陶下,靈魂得到了洗禮,思想得到了凈化,覺悟得到了提高,逐步樹立了崇高的理想信念,出現(xiàn)了好人好事有人做、壞人壞事有人管的良好社會風氣。想當年,助人為樂成風,見義勇為盛行,沒有黃賭毒,沒有坑蒙拐騙,沒有制假售假,也沒有黑惡勢力,社會文明程度極高。人們生活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中,活得放心,活得舒心。這一切靠的不是法律,而是理想信念的樹立。
而后三十年呢?是健全了不少法律法規(guī),懲治了不少壞人,維護了社會秩序。并不能有效提高人們的思想覺悟,不能有效促成理想信念的樹立,它也管不了人們不做好事,反而讓公知極右派鉆了空子,利用手中掌握的輿論工具拼命宣揚資產(chǎn)階級人生觀價值觀,拼命向人們貫輸拜金主義、利已主義、享樂主義,腐蝕了人們的思想,毒化了人們的靈魂,使人們失去了理想信念,出現(xiàn)了道德滑坡、世風日下的現(xiàn)象。黃賭毒出現(xiàn)了,坑蒙拐騙出現(xiàn)了,制假售假出現(xiàn)了,黑惡勢力也出現(xiàn)了。用法律手段進行懲治,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法律管不了別人不助人為樂,不見義勇為。我在前面的文章中講過一件事,一輛長途大巴車上,兩名女士被歹徒輪奷,車上四十名乘客無一人上前制止。你法律能懲治這不見義勇為的四十名乘客嗎?
由此可見,良好的社會風氣,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主要不是靠法律法規(guī)的威力,而是靠理想信念的樹立。人們樹立了崇高的理想信念,思想覺悟就高,就能自覺自愿的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整個社會就會形成“無私奉獻為榮,自私自利可恥”的良好氛圍,社會文明程度就得到很大提高。事實難道不是這樣嗎?要想改變道德滑坡、世風日下的局面,單靠法律肯定不行,必須讓人們重新樹立起理想信念,堅定共產(chǎn)主義遠大理想。唯有如此,社會文明程度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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