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實行人民監督
千里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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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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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兩會”就要結束了,其間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同時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宣示,讓國人疲憊的眼睛一亮。但幸好會議期間,及時創造了一次條件,發生了省長“搶咪事件”,演示了一下對這個宣示的檢驗。
日前,李省長高調亮相,接受《新快報》采訪,回應了這個事件:1)“這個是因為她沒有痛快講她的單位,可能她覺得自己是《京華時報》的卻說是《人民日報》的,不太好吧。”2)“不涉及道歉”、“有一些誤解,不要緊”、“特別是很多年輕人剛從業,也很不容易”。3)“但我覺得不用在網絡這個層面再做什么”。
從李省長回應的邏輯來看,語意豐富,點到為止,溫家寶同志的宣示恐怕要打水漂了。
第一,你明明是《京華時報》的,卻說成是《人民日報》的,雖然《京華時報》是《人民日報》的一家子報。言外之意,《京華時報》的記者有資格監督我嗎?所以,關于那記者的身份,省長是以嚴厲的語氣,胸有成竹地追問了兩次的,以至“她就支支吾吾沒再答了”。
第二,“你真是《人民日報》的嗎?你還問這問題?你還是黨的喉舌?你怎么引導輿論?”省長有百分百的把握判定那記者是假冒的,“搞欺騙”。因為《人民日報》的是不會問這樣弱智問題的,問什么,不問什么,大家心中都有數,是有默契的。《人民日報》雖然也是正部級,但我堂堂一省之長,才是實實在在的正部級。你真是《人民日報》記者的話,“你叫什么名字?我要找你們領導去”,不僅你小記者要寫悔過書,你的領導也要挨批評的。
看來,監督是要級別的。《人民日報》之外的所有報紙媒體輿論,只能去搞搞娛樂八卦,自娛自樂,譬如“名星風采”、“美女代表”之類的,如若不然,可能要被別人娛樂一把的。監督省長,《人民日報》雖說夠了級別,但實力遠遠不夠,因為“我要找你們領導去”,顯然,《人民日報》的領導是要向省長道歉的。
第三,真正有力的監督是“人民”,“但我覺得不用在網絡這個層面再做什么”,可見,“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無異于與虎謀皮。
由此看來,到群眾中去,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這條充滿毛澤東思想的黨的基本路線是多么正確,是克服一切頑疾的最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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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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