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律所經歷的一件事(1)
有一種醫療器械,是與人的血液有關的,由某外國制造,其設在我國的機構負責在中國的經銷。該機構(下稱該機構)通過分布于全國各處的,在當地有能力的所謂公司,通過眾所周知的手段使之進入各個三級甲等醫院。該機械的使用中需要大量耗材,也就成了資本家們牟取暴利的途徑?! ?/p>
我所在的地方,有一家公司(下稱該公司)是該機構在當地的經銷商,負責在當地的銷售和后續耗材的提供,200X年的一天,該機構突然發來傳真,稱該公司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終止經銷商資格。該公司很是氣憤,旋即找到我所知名律師,要起訴對方,我所安排我一同辦案。經我了解,以前該機構給該公司一份經銷該機構系列產品的合同書,該公司不知何故自己私下另刻公章蓋上,未用真公章。而該機構也未辨真假。如今起訴時,依據的是另一份協議書,單指這種與人血液有關的機械,內容很簡單就是該公司負責在某地經銷該機構的這種產品及后續耗材的經銷若干年,如果該機構違約則支付違約金XX萬元?! ?/p>
按法律規定,我們這里既不是被告所在地又不是合同履行地,雙方也未約定,本不該在當地起訴,但經過工作,當地法院立了案,向該機構發出傳票。該機構立即派出其大區經理和律師前來,一面提起管轄權異議,一面和該公司談判。談判中,對方律師提出要看一下協議書原件,我與當事人商量后向其出示,對方經理和律師表示,公章是真的,但該機構卻不知道如何會有這樣一個東西,不知道是怎樣出來的。
我的當事人在談判中占據主動,不斷提出新的要求,甚至在初步意向達成后,還要提出新的要求,我很感詫異(事后他說,咱們談判時,對方也在開會,隨時了解情況,作出部署,而他們的每一步都有內奸隨時會通報他。真是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呀?。┚驮谔岢龅臈l件開始像敲詐,對方很難決定時,我的當事人使出撒手锏。他給我出示了某臺機械的進口文件,有一份證明文件上用英語寫的大意是:這臺機械是新的,沒有使用過的等等。他說:我們在安裝時發現這機械是舊的,使用過的。實在不行,就用這個敲打他們。在緊接的談判中,我的當事人輕描淡寫的提了這個事,并且將文件讓對方律師看了幾眼。后面的談判立即輕松下來,很快達成新的協議,該機構答應所有條件,唯一要求,將那份證明文件拿回去。我的當事人又想得到利益,又怕丟了撒手锏,最后只好將文件復印一份做了復印件與原文件一致的公證,把原件給了該機構?! ?/p>
在資本家們慶祝協議達成的酒宴上,他們為了各自取得利益,歡呼雙贏彈冠相慶時。我內心極其難過,醇美的紅酒就像是鮮紅的血液在流淌,這是資產階級吃人的盛宴。我親愛的兄弟姊妹不幸成為了資本宰殺的對象,勞動的血汗送進醫院,不知道是得到治療還是毒害。作為律師,我應該遵守職業道德保守執業中得到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哪?還是……律師是要維護正義,維護人民利益,還是要做資本家的幫兇,狗腿子?我們說的從來就是要維護正義,但制定的法律、政策卻挾制著我們走向另一方,我深感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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