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告訴我,到底是怎么啦?
人說條條大路通羅馬;
可是,我們中國政壇現在有個怪現象:一條條違憲的大路通北京,直至我們的大當家那里——
一、《拆遷條例》違憲
正在發生的事實——
2009年11月21日 央視《經濟半小時》正用醒目的標題告訴我們“一個女人的燃燒瓶和政府鏟車的拆遷大戰”。向我們展現了政府與人民這樣一個驚心動魄、強弱分明的場面:上海閔行地區政府的鏟車,不顧房主一家安危鏟毀了防盜門,房主苦以汽油瓶相抵,消防車水槍開始噴向業主。房屋最終被推平了。這是一場有聲有色的“暴力抗法”。
2009年11月13日 凌晨,一起極為慘痛的“暴力抗法”事件也在上演:成都市金牛區天回鎮金華村,一群全副武裝的、由城管局長、區長助理帶頭的政府共300多人,準備強拆唐福珍家。這個可憐的女人,為了保護自家三層樓房,在當地政府官員和警察全程目睹下,往自己身上傾倒汽油,在樓頂天臺自焚,被燒得面目全。之后唐福珍醫治無效死亡,其丈夫胡昌明及幾位直系親屬則因“暴力抗法”罪被拘押。
2009年12月7日 ,常州火車站北面臨拆遷的商品房小區內,76歲的邢愛秀老太太于當天中午十一點左右在自家陽臺上吊自殺身亡。留下遺書表示為非法拆遷而死,囑子女不要難過,照顧父親。從當天下午開始,死者家樓前已經陸續聚集居民,悼念死者,同時譴責暴力逼遷及政府非法拆遷賣地。這是最新的“暴力抗法”事件,犯罪工具是一根帶子。
真是好玩,在一場場因房子拆遷的械斗游戲中,政府代表的是“正義”與“鐵面無私”;人民代表的是“暴力”與“愚昧無知”。即使是出了人命案,政府最多也就“工作手段不合理”,代表人民的就是違法,就是“暴力抗法”。清荷不明白:明明是事關人民自身利益的事情,我們的政府官員,人民的公仆們,卻在拆遷事件中,幾乎都是以“人民政府”直接介入去傷害人民。出了事就算是“工作手段不合理”,行政處分了事。難道在今天社會主義的中國,百姓們竟要采用這樣慘烈的手段來保障自己微薄權益嗎?從成都的唐福珍到常州的邢愛秀,柔弱的百姓真的只能用自己卑微的生命以死抵抗嗎?那些天天高喊著“一直將人民利益至于最高處”的黨和政府難道不會有任何感想?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12/118831.html
本來,今天中國社會有一個不成文的公認神話,就是誰有權,誰就是真理;誰有權,誰就代表正義,所以,政府的行為永遠是正確的,永遠是絕對的。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前幾天,北大法學院的姜明安、沈巋、王錫鋅、錢明星和陳端洪,這五位學者打破了這個神話,——聯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了《關于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審查的建議》,指國務院2001年6月6日頒布、2001年11月1日開始施行并沿用至今的《拆遷條例》,與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原則和精神存在抵觸,導致城市發展與私有財產權保護兩者間關系的扭曲。
而且,從媒體發表的評論看,輿論幾乎一邊倒地支持五名學者的“上書”行動。特別是,這讓我們現在才知道,近年來,中國各地官商聯手進行暴力拆遷、征地的事件層出不窮,甚至被拆遷人用自焚等手段捍衛自家房屋的極端案例也時有發生,原來,是有政府在做暴力拆遷的后臺,即各地官商聯手進行暴力拆遷、征地,是有國務院頒布的違反憲法的《拆遷條例》為法律依據的,真的是令人太可怕了!——這么多年來,全國各地官商聯手進行瘋狂了的非法的暴力拆遷、征地的罪惡源頭,竟然是來自這個“黑洞”!
(奇怪的是,對于其他危害更大的違憲行為,如大規模私有化,這些學者與主流媒體沉默不語。)
二、《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8號)、《國務院關于同意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意見的批復》違憲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第九條明文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 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因此,這次山西省政府對煤炭行業進行的結構調整,是在糾正國家過去錯誤的改革政策,以重新負起保護國家資源的責任。
但是,現在一個依靠違反憲法發家的利益集團,在中國政壇上上演了一出違憲的利益集團在指責山西煤企重組違法的鬧劇——“浙商就山西煤企重組上書國務院 反對被國有化”http://news.qq.com/a/20091110/000587.htm-
于微微認為,山西對煤炭行業進行的結構調整,均稱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8號)、《國務院關于同意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意見的批復》(國函〔2006〕52號)文件精神制定。“但對照這些文件,可以很清楚地發現晉政發23號、10號文嚴重背離了國務院文件精神”。
于是,滑天下之大稽,違憲的“國務院文件精神”與憲法精神在打架了。
三、一系列有關改制決定的文件違憲
憲法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條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本來,按照這個憲法的原則和精神,我們國家社會主義制度的特殊性,決定了我們的政府負有保衛、管理和支持公有制經濟的不可推卸的宏觀層次的領導責任。但是,改革開放以來,國務院一系列改制文件,違反憲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這一基本原則和精神,大搞化公為私的體制改革的決定。以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 (國發[2004]20號) 為例——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有利于各類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推動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改革政府對企業投資的管理制
度,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職能,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拓寬項目融資渠道,發展多種融資方式;培育規范的投資中介服務組織,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公平競爭;健全投資宏觀調控體系,改進調控方式,完善調控手段;加快投資領域的立法進程;加強投資監管,維護規范的投資和建設市場秩序。通過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最終建立起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
二、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
人們注意,在這個文件中,只在玩“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的純粹概念的游戲,至于什么憲法,根本不在這些官僚們眼里;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好像根本不存在的樣子,好像一點應有的國家經濟地位都沒有,乃至這個文件,是以否定它的存在為前提,因此,其中關于公有制經濟的投資管理問題,竟然是一句話的提及都沒有!而既然我們的領導思想是以否定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為前提,因此,在他們的改制決定之下,我們國家的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前途命運如何,就可想而知了!因此,其實通鋼事件的發生就是一個歷史的必然!
……
綜上所述,種種跡象表明,違憲,違憲,違憲……,他們到底想干什么?怎么竟然盡在做違憲的事情?如此國將不國的行為邏輯,實在是太令人不可思議了!
于是,誰能告訴我,到底是怎么啦???
200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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