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陽
2009.8.18.
我《文匪治國國必不國》中“自古中國文人皆文匪”的觀點引起軒然大波,故此專門說明一下。
這篇文章我準備了近三個月,主要觀點都經過反復考慮,不是一時疏忽,不是因一時激憤而信口開河。
——“說‘自古中國文人皆文匪’ 激憤之余,行文欠考慮。這句話不是把自己也繞進去了嗎?。”
這是誤解。我用的并不止“一句話”。標題里用的字眼是“自古”,而不是“從古到今”,另專門有“今日中國文人與文匪”一章,而且在一開始的“內容提要”里特意用“古代中國文人皆文匪”這一提法。總之對古代與現代一直有嚴格的區分。仔細看清上下文應該不會弄錯。
——“以個人勞動參與剩余價值分配的也算勞動者,不能算土匪。不然銀行、保險、證券和基金公司的職工都是土匪了。”
這也是誤解。這一切已經包括在“為勞動創造物質財富、創造物質力量提供服務、與社會等價交換為生”之中。
——“太偏激。”“打擊面過寬,連古代優秀人士都否定了。”“應該改為‘自古中國文人多文匪’。”
這些想法我都考慮過,而且反復考慮了很久:是不是太過分了?是不是改得含糊一點?想來想去的結論是不能改。一改整個文章就等于全放空炮了。我整篇文章的核心就在于“判斷是不是匪只有一條標準:是不是勞動創造物質財富、創造物質力量或為勞動創造物質財富、創造物質力量提供服務、與社會等價交換為生”。既然以此為標準,那就只能老老實實按這條標準衡量所有人,不能一人一個樣,否則就是自己打自己嘴巴。
評價歷史人物可以用許多角度。角度不同,結論可以不同。比如“李杜文章在,光焰萬丈長”是從文學造詣的角度評論。而我是在從“創造財富”與“掠奪財富”的角度看問題,只能以是否“勞動創造財富”為標準。如果不堅持這個標準,而是“開后門”“留例外”,一方面堅持“不靠勞動創造財富為生、不勞而獲就是搶劫、就是匪”,一方面說“張良、李白、杜甫例外,他們的不勞而獲不算不勞而獲”,那如今哪個文匪都可以說,我就是今天的張良、李白、杜甫,他們不勞而獲不算事,我也一樣——如此一來我這篇文章還有什么意義?原則問題上含糊不得。如果動了感情那就沒辦法講邏輯了。
這里有個出發點問題。如果你辛辛苦苦勞動創造了財富,比如種出了西瓜,寫出了小說等等,卻被別人把你的勞動果實硬拿跑了,比如白吃了你的瓜分文不給,剽竊了你寫的小說用自己的名義發表賺錢,等等。你會是何感受?你會因為白白占有你的勞動果實的人有名氣、是貴人,所以就覺得人家白吃白占你的財富應該?如果是我,我就決不會這樣想。對我來說誰這樣干誰就是匪,不管他別的方面如何——他可以很有才,很能干,很討人們喜歡。但我不認那些。我就認一條死理(所謂“理工科思維”):是不是不勞而獲白占了別人的勞動成果?只要是,那就是匪。——注意,我在這里僅僅是就事論事,即僅僅對“是不是不勞而獲”這一行為做評論,而不是對某個歷史人物做全面的評價、鑒定、蓋棺論定。
我這里不是就哪個人的歷史功過下結論,而僅僅是就經濟收入來源做分析評論,這說不上“打擊”。比如說鄰家孩子跑到某人家菜地偷上個仨瓜倆棗的,主人可以不追究責任,不把他們告上法庭。但也不會說他們偷東西是正當行為,只能老老實實說他們的行為就是偷竊,自己認帳而已 ,但決不會說他們做得對、做得好——追究不追究是一回事,如何評論是另外一回事。剝削了就是剝削了。如實承認這個事實,不能算“打擊面過寬”,因為并沒有告狀,只是就事論事做評價。難道他們拿了別人的東西別人連看法都不許有嗎?
不管古今中外,只要是人,只要生存,那就有個經濟來源問題。如今人們一說誰誰誰都要問:他(她)是干什么的?實際就是問經濟來源。不管某人名氣多大,多么多才多藝也決回避不了這個問題。物質不滅。不管是誰,一生消費的物質要么是自己勞動所得,要么就是不勞而獲。不勞而獲的,除了老弱病殘享受正當的親友接濟或社會福利的,那只能屬于白白占有別人的勞動成果的行為,只能說是匪行徑。今人如此,古人亦如此。既然如此,那自然就可以用“是否靠勞動創造財富為生”這條標準衡量古代文人。只要用這條標準衡量,那就只能有兩種結果:自食其力的,不勞而獲的。
再看一些古之名人,看他們的經濟來源——畢生完完全全靠自食其力的有幾個?古代又沒有“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名人們自己不勞動又不白白占有別人的勞動成果,難道靠喝西北風過日子?
其實我在標題和具體說明上都做了點小手腳,如果簡單望文生義就要上當。
我的觀點是:古代文人當官的持權搶劫,是匪。不當官的象陶淵明那樣當地主,同樣是不勞而獲,是白白占有別人創造的財富,同樣是匪行徑。即便“田園歸隱”、親自耕作,那也免不了與官府往來,否則享受不到減免捐稅之類普通老百姓沒有的待遇。這種特權本質上也是沾了“匪”的光。所以我才說:“中國古代靠自食其力即便讀書也當不成文人(即得到官方認可的、有‘功名’的人)。從這個角度講自古中國文人皆文匪,只是為匪程度多少不等而已。”——我雖然用了“自古中國文人皆文匪”為標題,但實際上已經預留了兩個折扣:第一,我所謂的“中國古代文人”是指“得到官方認可的、有‘功名’的人”,也就是說經過官方考試、得到官方認可、能夠享受優于普通老百姓的待遇的那類文人。第二,“從這個角度講自古中國文人皆文匪,只是為匪程度多少不等而已”——“從這個角度”是從“與官府勾結、利用官府的權力”為自己謀利的角度。這就留了很大余地。按照我的上述定義,中國古代文人可以是徹頭徹尾徹里徹外100%的匪,也可以是僅僅沾了點匪氣的不那么純粹的人。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我這樣寫一是從“是否靠勞動創造財富為生”的標準看,中國古代文人的確沒有百分之百干凈的,至少沾點匪氣,這么掃一下子并不冤枉。第二是故意給今天的文匪們下個套——他們對我的東西肯定沒興趣仔細看,準一看標題就要跳,一跳準亂罵。只要亂罵就正好被我抓個正著,乘機再出出他們的樣相。也就是說有點存心惡作劇:設個套,逗你跳,博大家笑一笑。只是沒想到敵人跳起來了,朋友也跳起來了。這就不能不詳細解釋,在這里把我的想法和盤托出。
——“對于全盤否定中國傳統文化,對于沒有比較的提中國缺點,堅決徹底的反對!這不是中華民族劣等論嗎?”
第一,我沒有全盤否定中國傳統文化。
第二,如果不全盤否定通過“學而優則仕”體現的唯心論的認識論,那才是真正的“中華民族劣等論”。
先說第一。
我寫此文時特別注意了強調文匪肆意宣揚的中華文明的糟粕與中華文明的精華不是一回事。舉例如下:
——中國文人非但不檢討自己,反而把一切全賴到了中華文明頭上:“劣等文化”、“黃色文明”、“落后文明”、“劣等民族”、“只有全盤西化”……說來說去幾千年一事無成光敗事皆因中國的其他一切都“劣等”,唯獨中國文人千古不變是“精英”,還要恬著臉繼續充圣人,還要繼續“學而優則仕”、“非文人不能治國”, 茅于軾之流還要一口咬定“社會是由精英來治理的”。
——中華文明一點也不“劣”。老子、莊子、墨子等人的思想里都包含著樸素的辯證法,都可以給中國發展科學技術的基本理論奠定基礎。孔孟之道也不是沒有可取精華。但文匪搞的“學而優則仕”、“罷絀百家、獨尊儒術”斷送了一切歷史機會,專埋沒中華文明的精華,專發揚中華文明的糟粕。不是中華民族劣等,不是中華文明劣等,而是“學而優則仕”、“罷絀百家、獨尊儒術”的、號稱“文人”、“精英”的中國文匪劣等,劣得不能再劣的最劣等。
——孔孟之道是“國粹”,孔子講究“華夷之防”,對中國統一有凝聚力。因此中國靠尊孔“學而優則仕”的文匪多少還能認同民族意識、民族自尊、民族主義,認同國家統一和國家主權。
——孔孟之道有一套完整的考核體系,按孔孟之道搞“學而優則仕”至少有統一的把關標準,即便是文匪也有點共同語言。
——尊孔時代的“學而優則仕”學的考的內容一致,標準一致,政出一門,還容易有點控制。
——過去科舉考試規則嚴格,作弊會殺頭。
這些足以證明我根本沒有“全盤否定中國傳統文化”,因為我本來就沒這個意思,而且特別注意不給人留可鉆的空子。
我全面否定的是中國文匪肆意宣揚的中國文化的糟粕,目的恰恰是為了弘揚中華文化的精華。
第二,不全面否定中國文匪肆意宣揚的中國文化的糟粕如“學而優則仕”,那中華民族想不劣等都難。
中國歷史悠久,文明源遠流長,起步比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早,為什么落后挨打?誰的責任?不追究責任,或者追究不出來,那才意味著真正的劣等——幾千年里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復了那么多動亂、那么多殺戮、那么多破壞居然稀里糊涂不當回事,居然不下狠功夫弄清原因找出禍根,還不認真總結教訓,這就意味著那么多虧都白吃了,那么多朝代都白建立了,那么多血都白流了,意味著今后還將繼續下去——這樣的民族長腦子不長?你說該算什么民族?
文匪要追究毛澤東的鬧革命的歷史責任。我要追究中國文匪幾千年阻礙中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歷史責任,追究他們導致中國落后挨打的歷史責任,追究他們在幾千年中造成中國一次又一次大動亂、一次又一次民族大滅殺、大破壞的責任——如果僅僅是某個皇帝某個朝代的責任,那中國歷史上朝代換了一個又一個,換完了就應該不一樣了。然而歷史的結果卻都一樣。中國幾千年,只有“學而優則仕”、文匪治國始終不變。那就證明對中國科技發展不起來、落后挨打必須負責的就是“學而優則仕”、文匪治國——其他因素都排除了,始終不變的因素——“學而優則仕”、文匪治國就是造成始終不變的“千古怪圈”的原因。這個問題我就是要抓住不放,這也是“理工科思維”:一再重復的大事必然事出有因。既然事出有因,那就必須查個水落石出,非找出責任人不可。否則歷史的動亂殺戮還要重復。對歷史上的動亂殺戮掉以輕心不予追究,那就意味著自己也將變成下一輪動亂殺戮的犧牲品。對自己的命和全民族的命都渾然不當回事的人是優等還是劣等?
其實還有更簡單的邏輯:茅于軾不是說“社會必須由精英治理”嗎?換句話說,他認為“精英創造歷史”。既然“精英創造歷史”,那就承認了中國的落后挨打是“精英”造成的。既然“精英”造成了中國的落后挨打,那就必須對此負責,就必須追究責任,包括幾千年來所有動亂、所有死亡、所有破壞的責任(把所有因社會動亂而死亡的人數加到一起肯定遠遠超過他們所謂的“餓死三千萬”)。如果他們不敢負這個責,自己承認不是“精英創造歷史”,那他們如今還有什么資格胡扯“社會必須由精英治理”?有什么資格“學而優則仕”?
文匪總說中國落后,就是不說中國為什么落后。他們把中國鬧得落后挨打,自己絲毫不知過,還千方百計敷衍塞責,不讓老百姓注意追究。這還不算,還要污蔑領導中國人民救了中國的毛澤東有罪,還要無孔不入肆意妖魔化毛澤東,還要追究毛澤東的“責任”,還要“族毛”。本來中國老百姓還沒有想到要追究文匪把中國鬧的落后挨打的的千秋大罪,這下反而被文匪提醒了:必須追究文匪把中國鬧得落后挨打的責任。你不追究它,它反過來污蔑你救中國有罪,把毛澤東千辛萬苦救中國的一切成果全否定了還不算,還要反攻倒算瘋狂報復。所以說“樹欲靜而風不止”,對文匪就是不能客氣。不追究他們的歷史責任,那中華民族就真劣等了——如此歷史罪行居然可以不追究責任。
——“要包容性地看歷史”“用今天的眼光,來審視二千多年前孔孟的時候,不可太苛求。我認為與其要求已遠去的古人,還不如反過來要求自己,既然你那么言之鑿鑿,那么你也可以創造出超過孔孟之道的學問來,以彌補古人之不足”
我沒本事“創造出超過孔孟之道的學問來,以彌補古人之不足”。但有人有,而且早就做了,那就是毛澤東。毛澤東思想就是“超過孔孟之道的學問”,證明就是毛澤東領導中國人扭轉了中國落后挨打的局面,而其他人都做不到。但毛澤東的功勞不為今日文匪所承認,反而把功勞說成罪惡,只有“苛求”,沒有半點“包容”。這使我今天想“包容地看歷史”也不可能,必須針鋒相對,決不留情。
孔子有兩個,一個是歷史上的孔子本人,一個是被歷代文匪們宣揚出來的“大成至圣文宣王”——“人造孔子”。充滿了糟粕的是后一個,阻礙了中國歷史發展的是后一個,需要徹底批判否定的是后一個。歷史上孔子本人的一切如何挖掘評價是文學家考古學家們的事。對被文匪們當作持權搶劫工具、影響中國幾千年、迄今還阻礙中國社會進步的“人造孔子”批判否定是全體關心中國命運的中國人的事。有人對孔子本人和“人造孔子”分不清,批判“人造孔子”時卻搬出孔子本人來喊冤枉:“孔子比竇娥冤”、“把論語通篇研讀幾遍,你就會知道孔子所指的學,絕不是考試成績專業技能這些片面狹隘的東西”,這其實是“人造孔子”干壞事,孔子本人當替罪羊;批判“人造孔子”時為真孔子喊冤枉,實際效果是用真孔子掩護假孔子。
只要是起了阻撓了歷史的作用的,那就必須否定,不管是誰的帳。比如“學而優則仕”是歷代文匪篡奪權力的工具,是今天持權搶劫的工具,對中國社會的進步起了極其惡劣的阻礙作用,必須否定。至于當年孔子本人的“學而優則仕”的本意是什么、歷史故事曲曲彎彎是什么、應該如何理解之類,老實講,沒興趣,也沒必要人人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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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shi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