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巴東嬌女剌官案中的迷霧,是否要有點理智和冷靜?
宋公明
巴東血案迷霧起,丟個炸彈試水深。
列位看官,話說這兩天,巴東那邊傳來種種信息,真真假假,虛虛實實,使嬌女剌官案一時間迷霧重重,波譎云詭。對此,在下認為仍然是以“冷眼旁觀,以待其變”為好。當然,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在下雖不敢稱內行,但總算也學過幾天法律,故將自認為看出來的幾個荒唐事告訴列位,以供參考。也權當丟個炸彈,試試水深。
一是巴東官方和警方荒唐。巴東官方和警方數次公布案情,前后不一,引起廣泛的不滿和質疑,公信力大受打擊。本來,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對案情的了解必然有一個深入的過程,即使出現出人意料的情況也是不足為怪的。有時開始大家都以為兇手是甲,可是最后卻證明是乙,這種情況不是多得很嗎?所以刑事案件不可先入主,公安機關應獨立行使偵查權,不受任何外界干擾。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案情屬于國家機密,是不能對外公布的。巴東警方明知法律有規定,仍然一再違法公布案情,而且前后不一,豈不是故意誤導公眾,擾亂視聽,制造混亂嗎?性犯罪的案件,涉及個人隱私,公布當事人的信息,不也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和名譽權嗎?
巴東警方在對嬌女實施刑事拘留之后,又讓一個叫屠夫的網友去會見,這也是很荒唐的。刑事訟訴法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之后,除了律師,不能會見任何外人,包括親屬。那么這位屠夫是何方神圣,竟然有此神通?巴東警方為何獨對這個屠夫網開一面?其中有何奧妙?
既然要依法治國,就要有法必依。可記得網友調查躲貓貓案否?看守所依法不讓進就是不讓進,網友調查團也只能乘興而來,碰壁而歸。可記得林高案否?無論網上有多大的風波,深圳那個小小的派出所,最后就是依法認定林高官不構成犯罪。這個認定有沒有錯?專家學者不是沒有出來推翻嗎?所以風波不是立馬就平息了嗎?這說明只要真的是依法辦事,民眾是理解的,支持的。網上的風波,往往是有人故意起訌,興風作浪。作為警方,決不能受外界干擾。巴東警方越是像墻頭草,就越是不討好。
二是兩個律師荒唐。據說,這兩個律師是公盟派出無償服務的。查公盟的顧問,有茅于軾等人。茅于軾先生是信奉“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公盟派律師無償服務,不知與茅先生的自私理論是否相違背?不過兩位律師第一次會見嬌女之后,上演的“悲情戲”似乎是演砸了。什么抱頭痛哭,什么向母校專家求援,什么十一天后鑒定內衣上的痕跡,什么性侵犯,等等,故弄玄虛,概念不清,皆與律師的基本素質不符。當地政府又說他們違法透露案情,說當事人已撤銷委托,真是兩頭不討好,里外不是人了。
三是某些媒體和網絡論壇荒唐。有些媒體大約是實在按耐不住,也來淌這個渾水,加入攪屎棍行列。對巴東傳出來的信息不加分析一概報導,結果是發了不少假消息。例如什么律師被砍傷之類,一驚一乍的,很是吸引眼球。現在案件在偵查階段,最終到底是誰有罪還沒定呢,就公布當事人的種種信息,不也是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和名譽權嗎?有的網絡論壇,不管什么議論一概照放,從不加以限制和引導。性犯罪案的細節是不能公開討論的,何況現在都還有定案呢。什么胸罩內褲之類滿天飛,成何體統?怎么不替當事人及其親屬著想,以后人家怎么做人?
四是某些網友荒唐。有人說難得這次左右觀點統一了。看上去似乎左右都同情支持嬌女,都痛恨地方惡霸。但是其實雙方的目的是根本不同的。人家右派是信奉“人不為已,天誅地滅”的。他們如此起勁,當然有自己的小算盤。以為他們真的是替嬌女著想,就大錯特錯了,他們未必不是拿嬌女當槍使。有些所謂左派,也有點頭腦發熱,聽風就是雨。好像個個都是刑偵專家,聽到一星半點,也不知真假,就迫不急待地大加評論起來。什么律師被砍傷了,什么律師被辭退了,什么內衣被洗掉了,什么抱頭痛哭了,等等,這些玩意,能相信嗎?兵不厭詐,人家逗你玩呢,人家在攪渾水呢,你就當真了?真假莫辨,豈不是和風車作戰?好心未必就能辦好事,弄不好還會被人家利用。
最后,在下再說一下,本案的關鍵,是嬌女是否屬于正當防衛。中國自古有“奸出婦人口”的說法。是不是強奸,要女方自己說,別人說是不算的。女方在意志表示真實的情況下,自己不認為是強奸,別人說是強奸,那是不能成立的。如果女方有理由認為自己要被強奸,就有權自衛。如果男方沒有碰女方,女方不可能說因男方強奸而自衛,說了人家也不會采信。如果男方接觸了女方身體,那么女方就有理由說他是強奸,并且有權反抗。在此奉勸一下風流男子,還是少去碰女性身體為好。如果男方不承認是強奸,那么要由男方來證明。具體到本案,關鍵是嬌女有沒有明確表示是被強奸而反抗的。注意,要明確說反抗的是強奸,而不是什么性侵犯之類模糊說法。如果嬌女說了,那么否定強奸就是對方的事,嬌女不需要證據,至少現在不需要。即使男方確實不是強奸,那么嬌女的反抗也屬于假想防衛。但是如果嬌女一直沒有說是因為被強奸而反抗,或是說是因為其他原因而反抗,那就對她很不利了。因為她自己不說,別人無論如何論證她是正當防衛,她有權正當防衛,無論怎樣義正詞嚴,無論怎樣嚴密推理,也都是沒有用的。如果(注意,我說的是如果!)嬌女自己不認為或沒有說是反抗強奸,別人說的再多再好都是白說。所以嬌女需要的是實實在在的法律幫助。有的人雖然大聲疾呼,可是一味想當然,說不到點子上,光圖個嘴上痛快,又有什么用呢?更可恨的是,有的人明義上是幫助,實際上是把她往死路上推。
正是:假作真時真亦假,面對迷霧須沉著。
欲知后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2009-5-24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