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否算個屁
近日,遼寧沈陽市民溫洪祥向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和市政務公開辦等部門遞交了一份《沈陽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沈陽市政府各個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公開辦公費、招待費、差旅費、單位事業性經營收入等“賬本”,以及財務審計結果。沈陽市政務公開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國內還沒有先例,政府部門財務信息又極其敏感,難度極大,這個公開可能不會一蹴而就,結果可能不會太樂觀。”(11月17日《人民日報》)
該負責人的表示,我們顯然是能夠予以“理解”的。事實上,雖自5月1日起“正式生效”已有半年之多,但被公眾寄予厚望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簡稱《條例》),卻成為了某種妝點門面或臉面的“擺設”,這一點路人皆知。
首先,它表現為:緊隨其后、轟動一時的湖南汝城“市民狀告政府信息不公開全國首案”終歸于無聲無息地啞火。今日看來,這當是《條例》前路不祥的預兆。接著,亦表現為:當月末,郝勁松向有關各方遞交的“華南虎信息公開呈請”杳如黃鶴、不得下文。這則是《條例》執行走向“泥潭化”的前奏。末了,正劇上演了,“沒有先例、極其敏感、難度極大、不會一蹴而就、不會太樂觀”等等,諸如此類的臺詞、說詞或辯白,合乎邏輯地成為了與信息公開“主角”們朝夕相伴,公眾耳熟能詳的官方話語“新品種”。或者說,是《條例》的“使用必讀”。
誠然,一方是拿《條例》太當回事的公眾,群情激昂,要求政府部門務必恪守之,兌現之,另一方則是似乎不太當回事的政府部門,漫不經心地敷衍之,了事之。而值此,全球通行的政府信息公開之舉,儼然遭遇到了意料之外的“中國式的尷尬”。它被公認為一種面向公民社會生成,矢志打造“陽光政府”的時代理念,但沒有現實土壤供其扎根發芽。它亦取得了“條例”的顯赫身份,甚至在政治制度的規約、建構中占有一席之地,但僅僅是——寫在了紙上、嘴上或臉上,從而被巧妙地規避、肆意地篡改,并最終淪為了一塊用于自矜或遮羞的“體制破布”。
其間,有人動情地說,政府部門制定《條例》,體現了對其自身規約走向了“制度化的自覺”,這話可信。也有人歡欣地說,公眾廣泛參與《條例》的執行,是“公民社會覺醒的契機”,這話也可信。但令我們身不由己,每每感到困惑的是:倘若一系列與公眾權利、利益密切相關,早就該如實公開的政府信息,比如連這歷來多遭詬病置于“行政暗箱”中辦公費、招待費、差旅費、單位事業性經營收入等“賬本”,條條款款,都正而八經寫于《條例》之上了,還拿著什么“沒有先例、極其敏感、難度極大、不會一蹴而就、不會太樂觀”一擔子乖張悖謬之詞招搖過市,那么,在相關政府部門看來,《條例》究竟算什么呢?
我們當猶記,“北京高官”公然耍橫那會兒,噴出的一句豪言:“我是交通部派來的,你們算個屁”。“落馬”的林大官人自是威風不再了,但眾所周知,他的“算個屁”卻隨之聲名鵲起,并結晶為:《林嘉祥之歌·你們算個屁》。我們不妨就借用這“算個屁”,姑且作個純屬無心“惡搞”的推斷吧:既然在某些官員們看來,無權無勢的公眾壓根就“算個屁”,那么,在某些政府部門看來,這雖被公眾一方推崇備至、寄予厚望,但其自身卻大可置若罔聞、漠然以對的《條例》,不表之意,它充其量——是否也是“算個屁”,算個無足輕重,放不放皆可的一“屁”?
若然,面對著“《條例》‘屁’不能承受之輕”,公眾這廂恐怕就不必不明就里,苦苦地糾纏于無果的“屁事”了。何去何從,讓“放屁者”自娛自樂玩“屁”得了。
稿源:荊楚網
作者:司振龍(安徽 大學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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