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階層與代言人
文/唐堯
社會的巨大發展,帶來了意識形態觀念的變化。其根本是經濟結構發生著巨大的變化,人們在社會中的政治和經濟地位也發生著變化。過去由于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所有占據絕對經濟地位,這種剛性結構體現了國家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國體。改革開放后,農村的聯產責任承包和城里企業的國營改為國有和全員合同制的改革,從經濟結構上,弱化了公有制為基礎經濟結構,讓各種經濟結構的形式應運而生和快速的發展。經濟基礎的變化必然帶來階層的變化和相適應意識流變化。
中央關于《關于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中也提到了這一變化和相應的概念,“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于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人員等6個方面的人員。”社會上也流行著一個新的詞語,叫“新社會階層”。也有文章提到“自改革開放以來逐步出現的一個規模巨大、構成復雜、價值多元、成長迅速的社會群體”。也分析了這一社會群體的人數有5000萬,然而相關的這一群體合成總人數為1.5億;然而更重要的是他們掌握著10萬億的資產。社會各界,也包括這個群體的政治訴求,與日俱增,也合情合理。同時也產生了另一個新的復合詞語,叫“新階層代言人”。據說鳳凰臺的某某某要做新階層代言人,媒體也給予充分的包裝,如同“名牌代言人”、“企業代言人”那樣,吸引著人們的眼球……
然而,任何事物總有兩個面。既然有這樣的新階層,難道就沒有與這個階層一起產生的另一個新的階層嗎?有了資本家就有工人,有了雇主必然有雇工。把雇主說成是“新階層”,而雇工們就不是“新階層”,似乎也說不過去。這些雇用層來自“下崗工人”、“新就業群體”和“農民工”。有人說現在的“農民工”已經超過2個億了,如果也加上相關的群體,也應該有6個億。如果再加上城里雇用層和相關群體,那又該是多少。那么這個“新階層”誰愿意做代言人呢?他們的有沒有類似的政治訴求呢?
我想他們也許還顧不上政治層面的,他們訴求可能還很低,比如“住”的問題,子女上學問題,工資的增長與與實際支出增長的平衡問題,離鄉背井與家庭情感問題等等,“黑窯”事件的陰影仿佛就在眼前。我住的那個樓也發生過幾次為了“群租”而引起鄰里間爭吵,農民工沒有介入。但我們也設身處地為農民工想一想,真正值得同情真是他們。北京、上海都有名分規定的。這個問題應該是由政府來解決的。如果一戶住一戶,他們掙的工資全部拿出,他們吃什么?他們又上哪兒去找適合他們住的宿舍和居住的場所呢?北京和上海的房價他們買的起嗎?中國的住房的私有率是極高的。這些農民工怎么“安居樂業”呢?有時經過城鄉結合部街區,那里已是全國各地的主要居住集中地區,有錢的主開店,沒錢的就在那里居住著,我不敢想象這是個什么樣的特殊居住區,以后又將是什么樣的?
我總是這樣認為,中國要說穩定與和諧,都與這樣的“新階層”穩定與和諧作為標志性的。我的擔憂也由此而產。在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也吸納過好幾千萬的農民成為城里的人,這些都是在井然有序中過渡過來。毫不夸張地說,他們是“安居樂業”的。那么現在呢?這邊是“新階層代理人”呼聲一浪高過一浪;那邊的“新階層”卻默默無聞地承擔著改革所帶來的巨大的成本支出。在“富人經濟學”與“窮人經濟學”的天平上,中國特色的應該傾向那一頭呢?有人說,印度是十億人口的國度,卻是一億人的社會。難道中國也是這樣社會結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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