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磚窯事件的思考
高海明
在共產黨和共產黨政府領導的地盤上,在以法治國的理念下,在長達十余年的時間里,發生黑磚窯主殘酷壓迫、剝削、欺凌窯工甚至毒打致死的、令人發指的事件,憤慨之余,我們有太多的困惑:
1、窯工境遇如此悲慘,為什么不找黨組織、不找政府解決?事實上,從事件的一系列報道中,我們知道,沒什么組織為他們做主,窯工除了自己的家人,沒有哪個人或組織可以信賴,所做的只是逆來順受、默默無語,甚至直到死亡。
窯工面臨的問題有三:
一則生活:沒有工資,吃的僅饅頭咸菜,喝的是涼水,鋪的是草,席地而臥。據報道還有自愿的,那就是說,他們自家生活更差。這就是他們的生活狀態。
二則勞動:所謂工作就是每天十幾小時、重體力勞動,在六條狼狗眈眈逼視下,在工頭動輒拍磚的毒打下,在高溫的灼燒下……日復一日。
三則失去自由。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不干也得干。
從事件報道中,我們知道,八個勞工被解救到醫院后,無聲地離去,至今杳無音訊,他們沒有訴說愿望?!只有一孩子求人給他家里打電話,希望寄托在父母家庭,除這個孩子之外,他們默默無語。
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在毛澤東時代,就是二口子吵架這樣的事,常常都要找領導、找組織,覺得領導、組織一定會公平對待解勸的。當時周圍人每每會有“二口子“丟人難堪的感覺。可現在想起來,才覺得當時的組織、領導贏得了多么了不起的信任啊!
可現在,窯工生活窘迫,人身自由受限制,大強度的體力勞動,遠超出八小時的長時間勞作,席地而睡,草置身下,八面透風的屋子,物質生活的幸福,精神生活的享受,對他們來說無異于天方夜譚。事件可悲極端得多……他們似乎沒什么可說的,頭腦里似乎沒有領導、組織這一概念,過去年代里對領導對黨對組織的信任哪去了?為什么二三十年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雖然,這樣說,似乎在埋怨窯工法制觀念不強,但心底深處,也不得不承認:說了也是白說。
2、黑磚窯附近的老百姓為什么不找黨組織不找政府反映情況?
耳朵中常聽到眾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殺人、搶劫、偷竊、事故發生時,圍觀者無人施以援手,甚至是興致勃勃、調侃取樂地觀看;對于那些損人利己、損公肥私、化公為私的大盜,常聽人敬佩地說“有本事!”;單位里的不平事,極少有人仗義執言,大都圓滑地吱唔躲閃,更有甚者惡毒地煽風點火造謠中傷,抑善揚惡;從磚窯事件的整個報道中,沒聽到有哪個老百姓為受害者奔走呼號……在這些乍看并不相同的事件中,還是呈現出共性,不管老百姓心中有無是非良知,行動上有表達的,幾近于無。他們只是在對事情絕無影響的人中聊聊而已。老百姓想“咱有啥辦法,又能拿人家怎么樣呢?”,他們平心靜氣地認為這就是社會現實。
正是由于各級黨和政府一而再再二三敷衍忽悠,不真正解決,老百姓才漸漸失去反映問題的熱情,如果各級黨和政府對百姓反映的事,認真負責,雷厲風行,言必行,行必果,難以想象會出現目前這種情況。
這得要傾向性多么強烈的社會風氣,才能達成如此廣大范圍內的相似啊!
有必要說明,老百姓是惡劣社會風氣的受害者,他們絕非肇始者,絕非始作俑者。
3、黑磚窯附近的黨員為什么不找黨組織不找政府反映情況?他們恐怕覺得領導不會對這樣的事情感興趣,搞不好甚至遭致領導反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即使事件得到了解決,伸張了正義得罪了人,個人又能得到什么好處?不劃算,采取了沉默。
共產黨,按章程來說,是無產階級先鋒隊組織,那共產黨員應該是有信仰、覺悟高、境界高的一個群體,可對身邊黨員有別于普通群眾的這種高度,能感覺到多少呢?在此事件中,能看到共產黨員高于一般普通群眾的社會責任感嗎?
4、黑磚窯所在的基層領導為什么不解決、不干預?怕得罪同事和領導,怕冒犯關系網,怕影響個人利益。
他們或若無其事、無動于衷;或者是恰到好處地處理問題:認上級領導覺得他是認真負責的,讓犯事者覺得處理是網開一面的,讓事件中受損害的一方覺得,事情能解決是因為某個領導人夠朋友。
5、黑磚窯窯主及其手下為什么能殘忍到如此程度?為什么敢殘忍到如此程度?他們覺得這年頭可以這么發財,不肯錯過機會。
當年曾在煤礦“勞動改造”過的著名作家從維熙,在2006年新春《迎春悟語——“煤黑子 ”話礦難》一文中更進一步談到:“2004年,中國礦難奪去了6千多下井挖煤人的生命;2005年一年中,國家礦山安全部門雖然竭盡全力,加強了許多安全措施,但礦難仍然頻發不斷;截至年底統計,又有6千多個挖煤漢死于礦難。兩年之內,竟然有1萬2千多名挖煤人折命于大山之腹,礦難儼然成了中國驅之不去的大患。……在我4年的‘煤黑子’生涯中,這座超級瓦斯煤礦沒發生過一次瓦斯事故,井下沒有死過一個‘勞改犯’。以此來對比一下我國不斷發生的礦難事故,從北國黑龍江七臺河,到南方的廣東梅州的大興……在2005年一年之中,如同連環爆炸那般從北方響到南方,重大礦難事故共發生了67起,煤黑血紅的場景令人心靈顫栗。……”
文中煤黑子生涯正是處于被改革開放時代政府及精英認定的黑暗動亂的毛澤東時代,七十年代,勞改犯煤礦工作的四年中:無一次瓦斯事故,井下沒有死過一個“勞改犯”;而要堅持且不動搖的改革開放時代,同時被稱為盛世:二年時間煤礦窯工死亡1萬2千多名,而這些死亡是在黨和政府“認真查處、嚴肅處理”中漸次發生并累加出來的!原來可以這樣堅持,原來可以這樣定義黑暗、動亂和盛世,驚詫!
在這樣的事實面前,不得不承認,對于窯工來說,改革開放時期所稱道的盛世原來是動亂、是黑暗,而改革開放時期所抨擊的黑暗動亂原來是盛世!
6、黨和政府的各級組織機構及各級領導干部為什么心安理得地不知道,為什么能夠心平氣和地聲稱不知道。黨和政府的各級組織機構及各級領導干部究竟有些什么責任?弘揚社會正氣在他們心中占據了什么位置?占據了多大位置?
7、非得堂堂黨的總書記、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親筆批示,問題才得以正視和解決,說明了什么問題?
2005年初,各種輿論爭相報道,說的是一個很偶然的機會,總理親自幫農民工討要工錢,居然成功了,于是頌揚之聲不絕于耳;
各級黨組織和政府,面對如此野蠻丑惡現象,批示前視若無睹,置若罔聞,滿不在乎,批示后,部省地市縣蜂擁而至、趨之若騖,一幅唯官命是從的嘴臉。真可謂悠悠萬事,唯上為大。
各級黨組織和政府,不對社會道德負責,不對公平正義負責,不對是非負責,不對勞動百姓利益負責,只對上級負責。他們堅信:唯上即能利己,利己則足矣!黑磚窯事件前后過程證明了這一點。
面對網上嘩然輿論,最高層與其外各級黨政系統的態度有明顯的區別:中央認為黨紀國法難容,必須嚴查追究,中央高層還在認理,而中央之外人數更多的龐大黨政系統,并非持相同認識。
既然如此,省地市縣各級按理均需撤銷,免得占位無為,浪費稅收。
8、黑磚窯事件的有限解決,始動力源自何處?
是平民老百姓,通過網絡這樣一個平臺,他們的同情、憤怒、吶喊感動了中央最高領導人,事件才開始解決。老百姓是保證社會正義的源動力。
一方面,暴露出黨組織對勞動者利益的漠視,反映出政府機關保護勞動者利益的行政不作為。
另一方面,充分證明了群眾輿論是樹立社會道德、弘揚社會正義、恢復社會風氣、懲治違法亂紀和打擊歪風邪氣的最廣大和最可靠的社會基礎。
網上言論促成的黑磚窯事件的迅速解決,給了“不能讓網上言論左右國家政策”之說一記響亮的耳光!難道實事求是的民情反映、難道合乎情理的分析建議,僅僅因為出現在網絡上,就應該視而不見、置若罔聞嗎?難道民主就是占社會極少部分的個別利益集團的信口雌黃、指鹿為馬嗎?
“不能讓網上言論左右國家政策”—如此奇談怪論的實質就是:只有黨政領導人才有發言權,憲法規定領導有發言權;只有知識精英才有發言權,他們是領導人的心肝寶貝,為領導解釋政策、自圓其說;只有資產階級、富人才有發言權,黨政領導人偏向他們,可直接獲得工資或工資外利益;而勞動者必須閉口。這種思想并不陌生,在文革中,受主席批評的老干部就曾說過:“發動群眾依靠群眾?那要干部、要政府干什么?”主席仙逝后,勞動者社會地位喪失,發言權被剝奪,上述言論是精英們對上述思想變換形式后的再次重申,是對二十多年脫離群眾所作所為的肯定與鼓噪。
網絡是當前條件下“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辨論”的新形式,是民意自發訴求的必然途徑,是一種新的民主工具。對網上言論的壓制,就如同當初強迫“不爭論”,就如同從憲法中取消四大一樣,是對民主理想的背叛,是對民主信念的顛覆,是對民主作風的野蠻摧殘,是逆歷史潮流而動的倒退。
再者,反映出勞動者個體尋求利益保護,沒有把社會輿論發動起來,要想解決問題,難上加難。
做為信任黨和政府的平民百姓,解決問題的過程不顯得太長了嗎?解決問題的可能性不顯得太小了嗎?解決問題的成本不是太高了嗎?如果還認為是代表人民的黨和政府,不覺得遺憾嗎?
9、黑磚窯事件的檢查反思到位嗎?黨的思想理論是否出了偏差?政府工作指導思想上有無原因?政府工作人員的思想意識上有沒有問題?
面對震驚國內外的黑磚窯事件,于幼軍說,“更普遍、更深層次的問題還是貧窮”。
任何時候,相對貧窮是避免不了的,可是享受公平、公正和受法律保護從來都不能以貧窮與否為先決條件的,這一點無可置疑,從法理上也是如此。即使在我國封建主義社會,還一再強調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貧窮之言”似乎在說,犯罪源自于貧窮;似乎在說,如果是窮人,就沒資格獲得公正、公平和法律的保護;或者既然是窮人,公平、公正或受法律保護可以另類標準處理;或者,既然現階段中國不夠富,理當出現剝削壓迫,理當存在黑惡勢力。把保證社會正義范疇的問題轉移到貧富問題上。事實上,只要堅持拜金主義、堅持極端個人主義和己主義,同時以不擇手段為其行事原則,沒有道德的顧忌,顯而易見,不論窮人還是富人、不論達官顯貴還是庶民百姓,都一樣,都可能會圖財害命。這才是問題的實質。二者的區別僅僅在于:窮人實現的是從無到有,富人實現的是富上加富。領導和富人不算社會最窮的人吧,可貪污瀆職或行賄剝削壓迫的正是這些較富甚至最富的人。于幼軍此說,避重就輕,指鹿為馬,轉移問題實質,荒唐。窮人并沒有富起來,可黑磚窯事件確實得到了一定的解決,于幼軍貴為省級大員,難道不知道嗎?
于幼軍說“應該說我省各級黨委政府以及公安機關在打擊黑磚窯刑事犯罪行為、整治非法用工的問題上頭腦是清醒的、態度是堅決的、應對是得當的,一經發現及時堅決打擊絕不姑息……”,存在長達十幾甚至二十幾年的社會丑惡現象,才發現,如何能說處理是及時的?中央領導批示前,若無其事,事發后,檢查像封自我表揚信;定性非法用工,對,的確是非法用工,可非法用工,還是全國范圍、多次、長時間發生的非法用工,為什么會出現?誰的責任?黨和政府具體應負什么責任?根源究竟在哪兒,這樣重要的問題,不回答,如何能說頭腦是清醒的?應該說:省各級黨委政府以及公安機關在打擊黑磚窯刑事犯罪行為、整治非法用工的問題上頭腦是不清醒的,在唯上是從方面頭腦是清醒的。在原則是非上是不清醒的,在保障個人利益、前途上是清醒的。
山西省長于幼軍承認“這次事件與山西相關部門溝通少、反應慢,同政府信息渠道不通暢、信息工作滯后有直接關系”,明顯地,長達十幾二十來年的黑暗現象遲至今日才發現原來是工作方法問題,簡直沒話說,想起現今社會流行詞“忽悠”
山西省長于幼軍遮遮掩掩,避重就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知山西省長于幼軍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還是“言其然不言其所以然”,還是認為輕描淡寫,蒙混過關,就萬事大吉了。
山西省長于幼軍的表態,代表了黨和政府對此事的認識。這種認識到位嗎?遠未到到位。
出問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層出不窮,沒完沒了;只要有誠意,切實找到問題根源所在,解決問題并不難。出了問題,避重就輕,拈功諉過,文過飾非,結果必然是二字“沒治”,或者是摁下葫蘆起來瓢。
10、人們常常說“黨和政府的政策是好的,到下面變了樣”,這是八十年代常聽到的一句話,現在聽得比較少了。想反過來問一句,只是出一些有利于百姓而百姓享受不到的好政策,對于老百姓來說,這樣的政策何用之有?這樣的黨和政府何用之有?
11、黑磚窯主剝削、壓迫、虐待勞動者的行為是獨一無二的個案嗎?該處窯工的可悲境遇是獨一無二的個案嗎?事件只有上達天庭才得以解決的途徑是特例嗎?
據不完全統計:北京房山磚廠包身工事件;天津市大港區南拋磚廠強制勞動毆打工人事件;河北定州磚窯包身工事件;遼寧盤錦現代包身工事件;哈爾濱康師傅包身工事件;長春川王府包身工事件;山東萊陽市譚格莊鎮東吳家磚廠包身工事件;河南女人販每年販賣上千名包身工事件;上海日資景條針織公司包身工、童工事件;浙江杭州江干區無證加工村工人待遇惡劣事件;安徽省蒙城縣一磚窯非法強制民工勞動事件;湖南耒陽市錫里磚廠流浪漢包身工事件;福州祥盛電腦機繡有限公司非法用工事件;廣東惠州黑磚廠使用奴工事件;廣東東莞包身工事件;廣東被公開譴責的20家血汗工廠;耐克公司包身工事件;成都市新都縣大豐鎮大豐涂料廠使用、虐待女童工事件;云南昆明呈貢縣靈壇村的一家磚廠奴工事件;甘肅蘭州范家坪包身工事件;新疆奇臺縣塔塔爾鄉磚廠強迫勞動,打死工人事件;68個打工仔在新疆某農場采棉的包身工經歷……
面對無情的社會現實,我們不得不承認,山西黑磚窯事件既不是偶然發生的、也不是孤立存在的!
12、諸如此類的事,再不會發生了嗎?
我們殷切希望這種視勞動者如草芥的事不再發生!可根據改革開放時期的切身體會,不得不承認,我們堅信,諸如此類的事情一定會再次發生的!
因為溫總理幫農民工討薪后,農民工討不到工錢、甚至因討薪而挨打的消息,還是綿綿不絕于耳,至今亦然。總理討薪,僅僅成為一特例。那么,總理討薪成功,究竟是民眾之喜,還是民眾生活之痛?老百姓如果百十人就能攤得一位總理,則總理討薪是老百姓之幸,是百姓之褔;遺憾的是,大家明白,總理只能有一個,而中國有人口十二億。簡單的欠債還錢,需總理干預,才能兌現。可悲的是,總理討薪后,欠薪仍舊存在,這樣一來,總理討薪,非但不是民眾之幸,恰恰相反,是民眾之悲,是民眾之苦,還應當說是政府之恥,中國之恥。
中央聲明要抑制房價上漲后,房價上漲得更快;國企改革改來改去,原來是公有變私有,原來是要工人下崗失業;教育改革原來是要大幅度提高學費;醫療改革原來是想方設法讓人看不起病;金融改革原來是為了外國資本共享甚至優先享用中國的經濟利益;工資改革原來是為了大幅度拉開官民收入差距;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戰略提出后,農民認為就是要蓋新房子;……
山西黑磚窯事件,是中國社會的一個縮影,它反映了勞動者低下的社會地位,反映了勞動者凄慘的生活境況,反映了官民之間的巨大的感情距離,反映出共產黨組織在勞動者心目中似有卻無,反映了黨政各級組織在弘揚正義保障民生方面普遍存在的行政不作為,反映了黨員尤其是領導干部普遍存在的認官不認理的處事原則,反映了老百姓與人尤其是與有組織的公司、工廠、基層組織、政府部門發生矛盾時,要想解決問題,真是太難了,反映了歪風邪氣日器塵上,社會黑惡勢力猖狂至極,不可一世;反映了以法治國解決社會問題的嚴重缺陷,即非得造成巨大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及相應的精神創傷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后,法律才能有限地發揮作用。反映了黨政處理解決社會問題長時間普遍存在的淺嘗輒止的工作作風、隔靴搔癢的工作方法、蜻蜓點水的思想認識、一意孤行的慣性思維。反映了共產黨組織從一個源自百姓、為老百姓利益而革命奮斗的黨,日益變成了一個只為官僚、資本家少數富人服務的執政黨,淪為一個只為錢服務的執政黨。其立場明顯轉向了富人和黨政官員自身及其親屬知交;其信仰從共產主義轉向了錢;共產黨的人員構成從共產主義信仰者轉向了現實社會的上層(有權有錢及其密切合作者)。
回顧長達近三十年的時間里,社會主義旗幟與現實的資本主義野蠻發展和諧共存,民主自詡與取消“四大”及“不爭論”和諧共存,解放思想自詡與落后腐朽思想意識沉渣泛起同聲應和,實事求是自詡與誹謗歪曲和諧共存,科學決策自詡與“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和諧共存,國營企業改革及及其自詡成功與國營企業破產、倒閉、被瘋狂賤賣、甚至被盜竊同臺炫耀,農村分田到戶的歷史性進步與三農問題和諧共存,金融改革與銀行資產大量流失和諧共存,工農的弱勢群體地位與憲法賦予的國家政體基礎地位和諧共存,打擊腐敗與腐敗猖狂發展和諧共存,物權法及其訴求與國家資產被瘋狂賤賣甚至被盜竊和諧共存,GDP“居高不下”與百姓上不起學、看不起病、住不起房和諧共存,經濟“快速發展”與物價暴漲比翼齊飛,以法治國與持續不斷的上訪截訪和諧共存,嚴厲打擊刑事犯罪與刑事犯罪和諧共存,打擊假冒偽劣與遍及各個角落的假冒偽劣和諧共存,以人為本與重大惡性死亡事故頻頻發生或干活討不回工錢勞動法形同虛設和諧共存,治理環境與環境污染日趨嚴重和諧共存,盛世自詡與“八榮八恥”民怨沸騰和諧共存,民主與精英才有發言權和諧共存……
古人云“善除惡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絕其源”。
這遍及黨內政府內的,遍及社會各個階層、行業、地區的,長達近三十年的混亂、荒唐乃至黑暗,歪風邪氣甚囂塵上,倒行逆施風行,黑惡勢力猖狂,與剛剛過去的毛澤東時代形成巨大的反差,這一切的一切,難道是幾個什么小監工、小磚窯主、小煤窯主或者省部地市縣區鄉級大員所能造成的?他們有這大能耐?源頭究竟從何而來?根源究竟在哪兒?
不從黨的信仰、立場、理論找原因,不從黨政各級組織身上找原因,不從各級領導干部身上找原因,問題能夠解決?因為他們是這個社會的主導力量,不回答上述問題,查明原委,思想理論上痼疾不清除,問題絕不會徹底解決!不改變與前者關系密不可分的侵蝕整個社會的錯誤世界觀、價值觀,各種各樣的是非顛倒、道德淪喪、傷天害理、侍強凌弱一定會愈演愈烈!
黨和政府有責任從其高舉的理論中尋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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