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黑磚窯奴工事件,再談“改革開放”和“和諧”
三葉青
由黑磚窯奴工事件,再談“改革開放”和“和諧”——并不能因為與己無關就“沒有什么大不了”
有人似乎總有著“壞事變好事”的固有思維。比如說黑磚窯奴隸制,當時黑幕揭開,人神共怒;然而現在這事眼看就要過去了,則輕描淡寫,刻意淡化到“沒有什么大不了”的程度。想想也對,死的是別人,殘的是別人,痛的是別人,再大的事情,只要不輪到自己頭上,確實是“沒有什么大不了”的。倒是為此事憤憤不平、痛心疾首者,顯得自作多情、浪費感情了。也許,在這個“太平盛世”里,我們最需要的是冷血的“理性”。
不錯,對參與制造黑磚窯罪惡的相關人員進行了審判定罪,對某些縱容黑磚窯存在的不作為官員進行了黨政紀處分,但這些不都是必須去做的事情嗎?就算做得再怎么完美,也不過是討還公道、平息眾怒吧?不還是馬后炮嗎?其巨大的危害、深廣的影響已經造成,人心被深深刺痛,這傷痕也許還沒徹底平復;而目前做了一些補救工作,難道就值得彈冠相慶了?難道明明是災禍,一眨眼就變成了政績,變成了黨和政府對人民的恩惠?而這災禍又是誰造成的呢?根源在哪里呢?難道深思一下都不行?
是根本不發生這種事情好呢,還是發生了然后再處理好呢?是本來根本就不會“亡羊”好呢?還是“亡羊”后再去“補牢”好呢?
我倒是認為,發生了黑磚窯奴工事件,當地政府對人民是有罪的。如果沒有這樣的“罪己”意識,反而以“解救”功臣自居,那只能說明,政府的責任意識已經麻木到了什么程度。對惡人的審判,對瀆職官員的處理,無非是贖罪。做到處理結果讓群眾滿意,完全是當地政府份內之事,根本不值得歌功頌德;如果做不到讓群眾滿意,那么當地政府還得繼續努力。難道不是嗎?如果這時候我們聽到哪里傳來喝彩聲、叫好聲,會不會覺得像吞了一只蒼蠅那樣別扭呢?
根據當時報道,網友推測黑磚窯事件可能存在官商勾結、官員腐敗、黑社會,因為根據歷來經驗,充分考慮到事情的嚴重性;如果事實證明沒有想得那么嚴重,我想應該是慶幸“還好,還沒有想得這么嚴重”,略感欣慰而已(但有些人還不忙于欣慰,還要繼續懷疑,也不能說沒有道理)。怎么可能像某些人猜測的那樣,“難免要表示其失望”呢?你把網友看成什么人了,他們唯恐天下不亂?只有你希望天下太平?
網友說此事件乃“共和國之恥”、“人類文明之恥”, 甚至是一次集體性的“叛亂”,這過分嗎?難道在社會主義國家出現了局部的“新世紀的奴隸制”,還不夠格“共和國之恥”?還不夠格“人類文明之恥”?還不夠格一場“叛亂”?還要到什么程度才算夠格?至少在我看來,出現這種極端野蠻和殘忍的奴工事件,絕對是國家的恥辱,也是人類文明的大倒退。
通過黑磚窯奴工事件,對改革開放路線進行全面思辯,又有什么不可以?是誰時明時暗、遮遮掩掩,企圖把改革等同于私有化?是誰囂張宣言“人間正道私有化”?是誰鼓吹“民主社會主義”實則資本主義?如果改革并不等于私有化,人家批私有化傷不到改革半根毫毛;如果改革就等于私有化,那就意味著拋棄社會主義道路,走上了資本主義道路,難道批判一下都不可以?人民當家作主的時代,對走什么道路問題,難道沒權表明一下支持或反對的態度嗎?這是憲法賦予的民主權利。如何實現自己的民主權利,并非都是“我贊成”、“我支持”,必要時也可以“我反對”。
有人固執地認為“這起事件本質上就是一起非法用工事件”, 我想是沒辦法和他講道理的。因為他非要用“信念”來表達對事件的看法,你能有什么辦法?比如一個人信念里就是“我認為上帝是存在的,他每天都俯視著我”,你和他是根本沒有道理好講的。不過,還是提個建議,如果愿意的話,不妨去查查“非法用工”的內涵,再對照一下“拐賣”、“拐騙”、“拘禁”、 “強迫勞役”“暴力犯罪”,“奴隸制”……,看看沒有區別。用一般違法的概念來定性嚴重犯罪,這是基于客觀事實?如果非法用工的定義是包含了“拐騙、綁架、拘禁、奴役、虐殺”等內涵的,那么是我得承認,是我理解錯了“非法用工”概念。否則,我只能認為該先生在刻意淡化罪惡。
有人說“脫離基本事實的思辨,不僅毫無現實價值和意義,而且也必然是歪曲的”,道理很對,但你怎么判定人家是“脫離基本事實”進行思辯呢?難道網友們對此事的思辯,不都是從存在黑磚窯奴工這個事實出發嗎?奴役,血淚,毆打,虐殺,致殘,活埋,非人折磨,牲畜待遇……難道不是活生生的事實?也許新聞報道的奴工、童工人數和實際情況有出入,但總不至于否定這個社會出現了奴隸和奴隸主這個基本事實吧?何況人數問題還是個謎,也得到內線幫助的黑磚窯奴隸主把奴工童工偷偷轉移或遣散了,這個情況也是可能的。
公有制狀態下,個人不占有可以用來搞雇工剝削的生產資料,那么黑磚窯奴工事件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就根本不會出現先“亡羊”再“補牢”的事情。正如電腦的操作系統沒有漏洞,就不需要打補丁;而需要不斷地打補丁,正好反面證明了系統存在許多漏洞。法治、監管,都是起到“打補丁”的作用。而“法治”“監管”本身如果作為一個操作系統,它也是有漏洞的,也得不斷“打補丁”——所以在這一切“完善”之前,就會不斷出現“亡羊”,然后不斷“補牢”,而在這個過程中“亡”了的“羊”,就都是“代價”和“陣痛”了。當然,站在高處鼓吹這一切的精英賢達們是不必經受“代價”和“陣痛”的,只需要享受“偉大成果”就是。
與黑磚窯同一系列的有很多如黑煤窯、黑工廠,違法用工、超工時超強度用工,缺乏安全保障(如礦難頻發),勞工遭受嚴酷的盤剝,甚至拿不到工錢……如果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狀態下,這些現象可能存在嗎?
“私有制是萬惡之源。”這個判斷經得起歷史和現實的檢驗,也經得起邏輯檢驗。改革,絕不應該搞成全面私有化,搞成資本主義復辟。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為了刺激經濟發展,允許多種所有制并存,也許是一種無奈的選擇,目的是想充分利用資本的活躍因素拉動經濟總量快速提高。但并不意味著私有制天然合理,更不意味著用私用制來蠶食公有制,逐漸完成全面私有化。如果原先的改革已經偏離了社會主義方向,當然可以也應該對這種改革進行“改革”,難道對掛社會主義羊頭賣資本主義狗肉的改革不能說不?
而提出黑磚窯奴工事件是“私有化”結出的惡果,不正是為了讓人們對“私有化”提高警惕嗎?即使出于現實的無奈,允許局部的“私有化”,那也要劃分一下領域,對于特別可能危害勞工生命健康安全以及造成資源浪費、嚴重污染環境的領域如礦產開采等,不能讓私人資本進入。因為資本的逐利本性,必然使它敢于藐視一切人性和規則,有許多血淋淋的罪惡可證,不用多舉例。
強化法治和監管當然也是解決問題的一個途徑,但歸根到底這是治標。就算法治最完善的私有制國家,解決了毒品走私沒有?解決了黑社會沒有?所謂強化社會法治和政府監管,很多時候是一句空話,因為資本是無孔不入的,公權是可能被腐蝕進而演變成資本的同謀的,多少罪惡都是公權和資本狼狽為奸所結出的怪胎。強化對公權的監督,是一條治標的途徑;但只有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的狀態下,才有可能徹底杜絕權錢交易,這才是治本。
而萬眾一心、凝心聚力、共建和諧社會……愿望固然是美好的,在私有化的狀態下,只怕心難齊力難聚,比如說黑磚窯事件中淪為奴隸的人們和當了奴隸主的人們,顯然不可能同心聚力,也很難“和諧”;依此類推,被資本殘酷盤剝、連安全和工錢都沒有保障的勞工和老板之間,也是很難“和諧”的。正視這一切,并不意味著反對“改革開放”,而是要對“改革開放”負責,究竟我們需要怎樣的“改革開放”,怎樣才能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不是犧牲絕大多數人的利益來滿足少數人的利益;無視這一切,表面上站在無比正確的立場上支持“改革開放”,其結果只怕掩蓋了矛盾,為“和諧”幫倒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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