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忘記共產黨是怎樣由“非法”到“合法”的
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之日起,執政的國民黨即視為“非法”,竭盡全力欲剿滅之而后快。第一次國共合作時,蔣介石在上海密謀反革命政變,制造了駭人聽聞的“四一二”反革命大屠殺,使手無寸鐵的工人血流成河!當年5月,隱藏在武漢政府內部的陰謀家汪精衛,指使反動軍官許克祥,在長沙發動反革命“馬日政變”,屠殺共產黨員和革命群眾一萬多人,并叫囂“寧可枉殺千人,也不使一人漏網”。
共產黨何罪之有?竟遭如此屠戮!至尸推如山,血流成河!共產黨無非是帶領人民群眾反抗對他們的剝削和壓迫,不做奴隸,要做人!何以會“非法”?但國民黨政府就是堅決視為“違法”!堅決鏟除!
在階級社會,就是這樣,一切都為統治階級服務,無論是政治、經濟、文化、法律、意識形態等等全都如此。既然是為統治階級服務,那么就必然剝削、壓迫、鎮壓被統治階級。單從法律來說,符合統治階級利益,就合法;不符合統治階級利益,就違法。統治階級要求人民心甘情愿的接受剝削和壓迫,這就合法,這就是良民。“君”要你死,你就得死,叫你亡,就必須亡。反抗就是違法!就必須消滅!這就是階級斗爭,這就是階級斗爭發展到完全對抗后的沒有調和余地的你死我活的斗爭!
共產黨從馬克思主義那里明白了這個道理,知道無產階級的法律是維護無產階級利益的,與統治階級法律是完全不同的,針鋒相對,水火不容。符合統治階級的法律,必然違背人民的法律;反之,符合人民的法律,必然違背統治階級的法律。人民,無產階級要服從統治階級法律,就永遠受剝削和壓迫,永遠做奴隸,永無翻身之日。
統治階級的法律與人民的法律,究竟孰對孰錯呢?誰的法律最符合歷史發展規律呢?是人民的法律。因為人類社會要發展,必須要發展生產力。生產力就是人類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就是人類從自然中獲得物質的能力。人是生產力中最重要因素,沒有人,無法獲得任何物質財富。誰是直接從事生產的人呢?是勞動人民。是勞動人民的辛勤勞動,獲得了物質財富來滿足人類社會的需要。所以勞動人民生產積極性的高低直接決定著物質財富獲得的多少。勞動人民積極積極性高,則獲得的多,反之就少。勞動人民積極積極性的高低從根本上決定著其他各行各業的發展,決定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勞動人民如何才能有生產積極性呢?就是盡可能的多給與他們物質利益,就是為他們服務。如果剝削、壓迫他們,他們如何會有生產積極性呢?所以,從人類社會發展角度說,統治階級的法律是“違法”的,人民的法律才是合法的! 張宏良 先生說得對:人民就是法律。符合人民的利益就合法,違背人民的利益就非法。一切的法律究竟是否合法,就看其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不符合人民的法律都是非法的!所以馬克思主義公開聲明:他的一切理論都是為無產階級服務的。
共產黨就是要堅決違背國民黨反動派的法律,堅決與他們的法律,與他們一切的剝削壓迫人民的制度做堅決的毫不妥協的不屈不撓的斗爭。“4·12”反革命大屠殺,沒有嚇倒共產黨!他們從血的教訓中得出必須武裝斗爭,必須建立革命根據地,必須以農村包圍城市。于是毛主席上井岡,建立根據地,又點星星之火,再呈燎原之勢。雖左傾嚴重錯誤至紅軍遭重創,被逼長征。但共產黨以前無古人的大無畏英雄氣概,戰勝長征路上數不盡的艱難險阻,沖破敵人無數次的圍追堵截,走上抗日的最前線,英勇的擔負起歷史重任。
在英勇的抗戰中,隨著共產黨領導的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共產黨在國民黨眼里,已經不那么違法,有些合法了。由于共產黨的果決,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終促成“國共二次合作”,形成全國抗日統一戰線。日本投降后,共產黨力量更大,蔣介石不敢小覷,于是耍陰謀,假和談,真內戰,妄圖一舉消滅共產黨。但共產黨分土地,更得民心,更獲兵員,延安保衛戰,根本改變敵我形勢,三大戰役打得蔣介石如喪家之犬。在氣息奄奄之時,又祈求與共產黨假和談。但賊心不改,豈能容之!毛主席一句“宜將剩勇追窮寇”,便打過長江去,解放全中國!蔣介石只能在臺灣一隅哭泣。
這時,國民黨、蔣介石還敢說共產黨“非法”嗎?大概該由共產黨說國民黨“非法”了。新中國剛成立,國際資本主義世界依然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但在毛主席緊緊依靠“第三世界”,廣交天下朋友,致使“我們的朋友遍天下”,更因為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已愈來愈強大,使美國、日本主動與我交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終于以合法政府進入聯合國!徹底結束共產黨“非法”的歷史!
什么是“非法”?什么是“合法”?有了人民的權力,人民的意愿就合法,沒有人民的權力,人民就永遠非法!“通鋼事件”不是最有力的證明了這一顛撲不破的真理嗎?
今天,我們不更應該千萬不要忘記共產黨是怎樣由“非法”到“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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