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東孟買普信女沙白高價瑞士赴死的事件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有人歌頌其追求只追求生命的質量而不在乎生命的長度;有人批判她極度地自私,對醫囑的漠視、各種“作”和臨死前發表逆天的言論;更有論者批評對這種議題的炒作。
本來,我和很多論者的觀點接近,覺得一個小女子高調作死的事,真心不值得浪費筆墨。奈何這事已經成為了網絡事件,各種觀點已然在網上碰撞得噼哩叭啦的,所以,對于這個“社會事件”,還是有些地方需要澄清以及探討一下。
例如,一個問題,這件事的相關討論,已然引發了對于安樂死的倫理甚至立法討論。當某些媒體、自媒體默認沙白這種行為是安樂死時,關于她赴死是否妥當的討論,也就上升到了關于安樂死的討論。有的論者,基于對沙白的批評,進一步引發了對安樂死這一制度的批判。他們甚至講得很有道理,如,列舉出了最近安樂死事件中引發的道德滑坡問題、人體器官處置問題,以及某些國家安樂死事實上已經被資本操控從而產業化的事實。
然而,我仍舊認為,某種意義上,出問題的并不是安樂死理念本身,而是現代資本操控下個人的原子化以及資本理念對自私的推崇。
沙白的行為,嚴格意義上并不屬于安樂死的范疇,而應歸屬于典型的“利己性自殺”,安樂死,無非強調人在生命持續已經對己對人都是負擔,沒有太多意義可言的情況下,人們對主動死亡的選擇,并且強調這個過程是需要被尊重以及減免痛苦的。而利己性自殺,則無非是有人覺得活得沒意思了就一死了之,動機完全是利己的,并沒有更多對于自己生存還是死亡對于他人意義的考量。
這兩者有不同么?不同大了去了。安樂死并不完全是利己的,同時也可能是利他,是赴死者在各種社會關系中尋求一種平衡。人類對于安樂死的認同,更多是一種整體主義與個人關懷的平衡。因為耗費大量資源延續低質量的生命,對于病患和其親屬以及社會,都是負擔。這個問題上,做太多道德綁架,無非是總體上耗費更多社會資源的同時增加個人痛苦。
而利己性自殺,則沒有這種考量。這種現象之所以大量出現,就是資本主義社會把個人原子化的結果。個人被解構了對于社會之義務,從而在面臨生死選擇時,只考量自己怎么舒服,而不再顧及親人及社會整體了。這種情況下,人更容易基于一時的情緒或者從自己出發的現實考量,逃避社會責任,選擇自殺。
利己性自殺的大量出現,其實是現代中國社會挺讓人頭痛的一件事。有些青少年和父母吵架,一時負氣便跳樓。還有些很多成年人一時失意想不通覺得活著沒有意義甚至是負擔,便選擇自殺。這其實是西方世界“上帝死了”之后,曾經大量出現的一種現象。總體上而言,當人覺得虛無、解構了自己對于社會的義務之后,在面臨困境時,選擇自殺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利己性自殺的大量出現是和個人本位、自由主義的倫理相關的。
很多持自由主義立場的朋友,可能覺得這種自殺也沒啥不對。然而,如果想想,自殺者是您的親人活著非常關心的人,那您又將怎么看這個問題?自由主義倫理,從出發點上,就把人的自利作為一個前提,并且作為一個需要推崇的東西。這種情況下,其實無非鼓勵每個人更自私。而自私的人,往往會更不顧忌他人的感受,某種意義上,更大概論出現利己性自殺的情況,如此而已。
利己性自殺的特點,就是“利己”,自己可能死得很爽,很痛快,但把很多傷痛、負擔留給了家人或者社會。利己性自殺的出發點就是利己、自私,并且,也與人們解構了生存的意義,走向虛無相關。如果自殺時,一瞬間想起親人的感受,或許,赴死的心就不會那么堅決。那位沙白女士,老父親讓她多陪自己一年的小小要求也被拒絕,何其冷酷絕情?贊美她赴死的朋友,希望自己的親人也變成這樣么?
最后,附帶說一句。利己性自殺這個詞不是我原創,來自社會學大咖迪爾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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