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頭條看到有位【恩惠】的網友,他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那么現在再回到人民公社,作者你愿意去嗎?你的腿聽你的嘴使喚嗎?”
對這位網友的問題,我的確做了認真的思考。我自己問自己,如果現在有一個人民公社體制的單位,我愿意去嗎?
一,我首先問我自己,作為一個勞動者,我的利益要求是什么?
這使我想起了現實勞動者的三種狀態:
1,占有一定的生產資料,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小私有者。例如開商店的個體戶,個體農民,例如弄一臺機床進行加工的個體戶等等。作為一個個體經營者,其行為方式自己承受生產經營的后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自己沒有生產資料,除了勞動力一無所有。因此,他們的生活方式就是通過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來換取自己的生活資料。這種勞動者稱為雇傭勞動者。實際身份是勞動力所有者,他們的利益要求就是勞動力所有權。即作為自己勞動力所有者的權利,也就是可以決定把自己的勞動力以什么樣的價格、賣給什么樣的老板或企業的權利。勞動力所有權也就是出賣了勞動力的雇傭勞動者有取得預定工資收入的權利。
3,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勞動所有者。他們既是生產資料的公共所有者,又是勞動所有者。因為生產資料是公共所有,因此,勞動所有者可以與其它勞動者聯合起來,利用公有的生產資料,通過勞動來滿足自己的生活需要。這里的勞動者的權利要求表現為勞動扼要,那就是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權利要求。
二,我們再進一步考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三種勞動者的生存和發展狀態:
1,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特別在資本主導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其基本特征就是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個體經營由于局限于個體財力和智力的局限,難于與中、大型企業競爭,始終處于劣勢之中。
2,勞動者作為勞動力所有者,其作為主體只是表現在市場交易中。即勞動者只是在出賣自己勞動力時,有權進行價格談判,從而確定自己的勞動力是賣什么樣的價格,賣給哪個老板。而一旦進入生產過程,勞動者就失去了自己的主體性。在產權企業他只是老板使資產增殖的手段而已。由于工資或人工費用是作為成本出現的,因此,工資和人工是企業經營最小化目標。因此,作為雇傭工人,勞動者是為老板生產利潤、為自己生產貧困。
3,勞動者作為勞動所有者,是作為主體勞動者存在的。勞動者憑借勞動可以直接參與生產成果的分配并參與企業管理。因此,在建立了勞權制度條件下的公有制企業,勞動者就是企業的生產主體,企業則是勞動者用來滿足自己消費需要的平臺。在這種企業中,勞動者的收入與集體生產成果就是小河與大河的關系。大河有水小河滿,大河無水小河干。這時的勞動者的收入狀態不僅與自己的勞動狀態相關聯,同時也與集體生產結果直接相關聯。因此,勞動所有者在生產過程是具有高度的責任性、積極性和科學性的。
如果讓我來自由選擇,我愿意以勞動所有者的出現,從而能夠滿足自己當家做主和按勞分配的權利要求。
三,人民公社對勞動者而言,是一種什么樣的體制?
當我們明確了現實社會中勞動者的三種生存狀態,明白了他們的行為方式和利益要求,那我們就可以識別人民公社體制的性質和特點了。
對勞動者而言,人民公社是一種什么樣的體制呢?
1,生產隊的性質和特征。
生產隊實踐的重大意義在于它是真正實現了按勞分配的公有制模式,由于采用了工分制的計酬制度,它第一次實現了真正的按照勞動者為集體提供的勞動量分配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方式,從而第一次真正在實踐中展開了社會主義生產方式。因此,生產隊模式的建立和產生,是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共產黨的偉大創造之一。
生產隊,聽起來就是一個生產組織的名稱。但事實上它卻是實實在在的經濟實體,而且是不同于資本主義企業或私營企業的經濟實體!國營企業,聽起來就是一個高大上的企業名稱,但由于它誤用了產權制度,誤用了工資制度,從而把勞動者的收入與企業生產經營成果的分配隔離了起來,由于它采用國有國營的產權管理體制,從而否定了勞動者當家作主的權利,因此,國營企業事實上只是按有關部門要求組織生產的生產組織。
在印象上,人們一說到生產隊,就想起了“大鍋飯”和“大呼隆”,想起了“干多干少一個樣”,好象生產隊就是平均分配,人們也缺乏生產熱情。這顯然是脫離實際、把一時一事當作整體狀態的膚淺認識。在生產隊生活過的人都知道,你做一小時是一小時的工分,做二小時是兩小時的工分,你挖一丈排水溝是挖一丈排水溝的工,挖10丈排水溝是挖10丈排水溝的工,哪里有什么干多干少一個樣的?反倒是在國有企業,你一個月拿多少工資,基本是固定的,與實際個人的勞動狀態好象沒有關聯,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也沒有直接的聯系。
更為關鍵的是,生產隊模式,采用工分分配方式和社員大會、隊委會的管理方式,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勞動者當家作主的模式,是真正實現了按勞分配的模式。工分制所體現的是“誰勞動誰所有”或“誰勞動誰受益”的基本原則;社員大會、隊委會的領導體制所體現的,正是“誰勞動誰管理”或“誰勞動誰經營”的基本原則。也就是說,生產隊模式所體現的是以勞動所有者為主體的、體現了勞動分配權和勞動管理權,體現的是勞動所有權。
生產隊就是體現勞動者對勞動所有權的利益要求的經濟體制。它實質就是農業勞動者聯合起來,利用公有的生產資料,通過勞動形成的產品來滿足大家生活需要的企業形式。
2,人民公社的服務體制。
人民公社,主要是指經過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調整之后的人民公社體制,除了基礎核算單位的生產隊之外,還有大隊和公社兩級的服務體制。人民公社還圍繞生產隊發展需要和社員生活要求,形成了文化教育、醫療衛生、金融服務、治安保障、農機農技、商品供銷、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服務體系。人民公社使我國原始種植的農業生產狀態轉變為電力化、水利化和種植與田間管理科學化、耕作機械化等發展階段轉變,使我國農業從養活6億人發展到養活10億人,除了形成了體現社員勞動所有權利益要求的生產隊勞權體制外,還因為公社體制形成了全面有效的服務體系。
四,我為什么愿意回到人民公社?
在上面幾個部分,我們了解自己作為勞動者的利益要求是什么?了解了現實勞動者的幾種生存狀態,了解了人民公社制度的性質和特征。現在,我們來面對【恩惠】網友提出的問題:“現在再回到人民公社,作者你愿意去嗎?”
回答當然是肯定的。
1,作為一個勞動者,對于一個能夠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集體經濟,我為什么不參與其中?相比于為私人老板打工,我有什么理由不選擇我可以憑借勞動投入參加生產成果分配的人民公社的生產模式呢?難道我寧愿做一個出賣勞動力的工具人,而不愿意做一個能夠多勞多得的主體勞動者?
2,作為一個勞動者,對于一個由員工大會決定企業重大事務的集體經濟,我為什么不參與其中?難道現實中的各種產權型企業,能比人民公社集體經濟模式更能體現勞動者當家做主的要求嗎?
3,作為一個勞動者,對于一個具有豐富的公共產品供給的人民公社體制,我為什么不參與其中?難道我不知道那種看得起病、上得了學、養得起娃、娶得起妻、有養老保障的經濟體制正是普通老百姓需要的嗎?現實告訴我,只有建立人民公社那樣的經濟體制,普通老百姓才可以養活一個七、八口人,負擔三、五個孩子的家庭;只有那樣的經濟體制,才能讓普通老百姓有三、四個孩子上學而沒有壓力;更不用擔心子女婚嫁的高額費用難以承擔!
4,作為勞動者,對一個在生產方式上能夠體現勞動者對勞動所有權的基本要求,在服務體制上真正做到以勞動者利益為中心的經濟體制,我為什么要拒絕呢?我有理由拒絕嗎?
有人會說:人民公社社員吃不飽。你難道愿意回到那個餓肚子的年代?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已經分析過。人民公社時期,自進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調整之后,在1964年開始,糧食產量實際上就進入了一個上升通道。所謂吃不飽的問題在于我國在六、七十年代恰好處于一個人口增長高峰時期。是因為人口增長速度過快導致了吃飯問題的發生。因此,當人口增長趨于減緩和穩定時,這一問題自然會解決。
有人會說:人民公社是“大鍋飯”、平均主義,不利于個人能力發揮,你愿意回到那樣的工作環境?
對于人民公社是“大鍋飯”的說法,對頭幾年來說,的確是這樣的。但是,正因為開始時沒有經驗,以公社為單位的生產模式遭受了挫折,因而在1962年進行了體制調整,形成了以生產隊為單位的三級所有體制,然后形成了穩定的生產模式。由于工分制的采用,事實上是較好地體現了社員在勞動過程中的差別。因此,改進后的、以生產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生產模式,是一種較好地體現了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原則的生產模式。相比于其它產權企業生產模式,生產隊是唯一體現了勞動者提供勞動量的差別并進行按勞分配的模式。
有人會說,人民公社做得太苦,而且還收入低,你愿意回去?
人民公社所以做得苦,那是因為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時我國的工業還沒有發展起來,而且由于農業本身處于向現代化轉變過程中,因而機械化還沒有實現。在以體力和畜力為基礎的農活的確使人感到很辛苦。但這種辛苦只是我國農業處于向現代化轉變過程中所處的特殊階段的現象。一旦跨越這個階段,所謂做得苦的問題自然解決。至于收入低,是因為當時的生產力水平較低,人均種植面積較少,只有幾畝地。而隨著農業機械化水平的提高,人均種植面積就會大幅提高,農民收入自然也會大幅提高。
還有人會說,人民公社農民不自由,農民受到集體的限制。你愿意回到那個一直束縛在土地上的人民公社嗎?
這種論調是很荒唐的。在現代社會生產中,凡屬作為生產主體存在的人,都是不自由的。一個開店的老板,他需要一直守著自己的店,他不自由;一個做企業的老板,他需要應對各種經營問題,即使是晚上,甚至都要去應酬,處于好各種關系,他自由嗎?一個手工業者,他需要自己制造產品,及時到市場上去推銷自己的產品,他也不自由。相反,在現代社會生產中,能夠有自由的人,就是那些沒有自己資產的勞動者,只有自己勞動力的無產階級。因為他沒有自己的資產,因而自由;因為沒有自己的事業,因而自由。越是無產者越自由。
生產隊社員是主體勞動者,他是集體經濟的一員,集體經濟是他投入自己勞動,形成消費價值的平臺,他不專注于這個平臺來好好工作,以便滿足自己個人需要和家庭需要,不要追求什么自由?
在分戶單干之后,農民確實自由了,但因為個體經營難以提高勞動生產力,致使農民依靠種田的收入難以維持家庭生活,而不得不外出尋求打工機會。當你在老板的廠里,不得不上12小時的班時,你還覺得自由嗎?
事實上,現實的生活道路并沒有多少選擇:
要么去做一個不用承擔風險的雇傭勞動者,要么就做一個愿意承擔風險的主體勞動者。而以人民公社體制為代表的集體經濟制度,就是以奮斗者為本的、體現主體勞動者利益要求的基本制度。
如果你是一個勞動者,如果你不愿做一個雇傭勞動者,那為什么不選擇能夠體現主體勞動者利益要求的人民公社體制呢?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