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領域以權謀私腐敗泛濫極大不公遏制創新誰來破解(下)
鄭巖
二、治理學術界腐敗的對策
關于造成我國科技界嚴重腐敗的原因,中國社會科學院蔣寅認為“學術運作中的政府行為過多,且權力過于集中,造成權力尋租的機會”是學術腐敗的首要原因。筆者認為,不能籠統地認為政府行為是學術界腐敗的原因。有些工作由政府行政部門組織方便一些,關鍵在于怎么做。如果交給社會中介機構去做,在制度不嚴謹的情況下,腐敗一點也減少不了。如果像很多人說的搞單位自主,由于中國是人情社會、關系社會、官重民輕的社會,非官員被視為草芥,且單位是公家的,如果細則不嚴密,單位自主就是單位官員自主,結果將是腐敗變本加厲。例如單位自主校長就可以宣稱院長和主任是關鍵崗。外國大學自治差強人意是因其人情世故較差,官員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與在中國完全不同,有些是私營學校,公辦學校董事會是社會選舉,校長由董事會聘用,基層民主觀念和法制觀念也比較強。王志珍分析,我與大多數學者的觀點一樣:現行的行政主導是造成我國科研風氣不好、學術質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官本位嚴重腐蝕了高等院校本應具有的學術精神和學術道德。九三學社問卷調查也證實了,大多數被調查者認為最根本的是要改變現行教育和科研的行政化傾向。[15]筆者通過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以及王志珍文章的事例,認為一般人所說的學術行政化其實是官學一體、以官霸學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鄭永流認為,學術自由的敵人是與官僚政治結合在一起的審批學術、等級學術。社科辦、科技部、人事部,各省、區、市都有許多名目繁多的項目、基金、工程、計劃、獎勵,還有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基地和中心、碩士博士點,直至各級協會、學會、大學,級級評審,形成審批網絡。僅教育部就近20種計劃,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一個計劃就包括六、七個計劃。而一些傳世之作并非“資助”出來的。由于這些部門對學術研究資源的壟斷,跑“部”前進一直是大學領導的必修課。申請單位深諳“功夫在詩外”之硬道理,“公關”因之產生。[16] 筆者認為,許多學術審批和學術等級諸如“重點建設”“帶頭人”之類確應取消。但就現實而言,完全取消審批和分級似乎也不大可能,關鍵是分等級和審批機制能否科學公正。如由誰來審?如何審?如何批?現實是,學術評價制度漏洞百出。如一些基金有機動項目,評委會沒通過的人一樣給課題;一些科技資金評委沒有最后決定權,最終由官員說了算;申請人可以打探到誰是評委;有些評委會由固定的少數人擔任,很容易被公關,評審時,評委一般都是一看誰是熟人,二看單位名氣;一些評審會每個評委只看少數材料然后討論、聽別人介紹,或粗略看材料聽領導意圖,按統一口徑投票。企業界爭取政府科技資金同樣沒有嚴密的審批機制。
因此,要想根本遏制學術界腐敗,除查處腐敗外,必須堅決實行官學分開,建立科學嚴密的學術評價制度。
(一)堅決實行官學分開
對克服學術界腐敗提出最好應對辦法的部門是人事部。由于認識到“雙肩挑”容易使事業單位尤其是教育、科研、衛生單位形成“官本位”風氣,2006年人事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規定“事業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得同時在兩類崗位上任職,因行業特點確需兼任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如果管理人員不再兼任專業技術職務,官員為了高職稱而從事各種形式的行賄來獲取個人成果的動力就會大大減輕,他們也就不能以自己很低的學術業績去擠占那些少數高層次職稱崗位,獲取帶頭人、主持人地位和經費而不從事多少實質研究的問題就會減少許多許多。領導干部管理工作不深入,挖空心思搞“成果”的現象也會大大減輕。普通專業人員腐敗能量很低。但遺憾的是,人事部的規定沒有剛性也缺乏細則,在嚴控“雙肩挑”的口號下,在最方便接近領導的利益集團的壓力下,實施細則一變再變,最終地方主管部門允許各單位中層以上干部基本都可以“雙肩挑”。
官員教授的理由和主管部門的說法就是“該管理崗位確實需要專業技術背景”或“是從專業技術崗位提拔的”。這一解釋根本不能成立。需要有專業背景不一定必須繼續給職稱,更不一定必須賦予本單位最高層次職稱,許多政府機關的領導干部都是從教授等人員中提拔的,他們的工作也都需要專業背景,難道他們還需要保留技術職稱嗎?經理們難道不需要專業背景?難道都需要給個教授級經濟師、二級工程師的崗位?領導可以管政治、管思想、管干部、管日常工作及其辦公經費,但不應該即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不能把社會主義基層民主抹殺掉。有人乍一聽覺得不能雙肩挑會有很多人就不愿意再當領導了。其實,目前正廳級干部常規收入已超過教授不少,處級單位公仆們的合法報酬也都超過副教授甚至超過正教授,如果收入偏低就是加一點崗位津貼也未嘗不可以;問題是他們還有許多車補、通訊補貼、勞務費、不公開的干部津貼和各下屬單位給的年末分紅,更不要說大吃大喝、公費旅游以及一些人的高額灰黑收入;在貨幣之外,他們感覺自我實現、工作生活充實,能拉很多社會關系,方便子女就業,有幾個會因為沒聘職稱而辭職?在官員泛濫的今天,如果有一半行政干部辭職,那將是推動機構精簡的一大功勞。如果那些學術創新潛力較大的官員因此而脫離天天開會、外出、思考繁雜事務以及迎來送往的行政崗位,那對我國的科技創新來說,更是一大幸事。
(二)堅決實行社會化評審和異地評審
抑制學術界腐敗的另一關鍵性有效途徑是中組部、人事部關于職稱社會化評審的意見和要求,即個人自主申報、社會統一評價、單位聘任、政府調控。職稱社會化評審機構打破部門、行業和地域界限,由評價中心聘請專家組建任職資格評委庫。《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兩處提出人才評價科學化、社會化,并提出重在社會和業內認可,反對行政化、“官本位”問題。但無中央強力推進,恐難有效實施。
腐敗依賴的是權力和關系,打破單位、部門、行業和地域界限,并且評聘結合,就會給權力和關系以及嫉妒、競爭性利害關系發揮作用的余地以最大程度的限制。遺憾的是,這一規定雖然提出多年,正在實施,但仍未全面徹底推開,特別是大學遲遲未予推廣,因而職稱評審弊端和矛盾最大。一些人只看到外國往往單位自己評聘職稱,而沒有看到許多國家是教授治校或教授治學,而我們是領導治校領導治學,外國大部分是私有單位,我們大部分是公有單位,外國學術道德觀念乃至宗教觀念比較強,我國則現在學術道德水平大滑坡。只有規避單位和系統,不搞單位限額申報,才有可能回避關系、回避權力、照章辦事、堅持原則。
職稱分級和職稱評審同樣重要,社會化評審也應包括同一層次職稱分級。項目、獎勵、評比、鑒定等等也應不限名額自行申報、社會化評審,政府津貼、培養人選等等也都應反對單位領導班子推薦。國家級評審也要盡可能打破系統限制。
本地社會化評審仍然會受干擾。地方評審應在社會化評審的基礎上實行地區間異地評審,尤其是異地終審。如高級職稱和較小單位的中級職稱及其他重要評審都要異地評審。異地評審、交叉輪換評審在技術上一點也不難,關鍵是要沖破既得利益的阻撓。
一些說法是應單位根據需要如何如何。實際上,單位需要都異化為政績需要和以權謀私需要。教育部一位人事干部關于高校人事建設的論文,指出高校人事建設第一個存在的問題就是重單位目標,輕個人發展。個人不符合社會需要就難以發展,而單位為了創這個,創那個,就會壓一些發展,畸形拔苗助長促一些發展,甚至浪費資源搞花架子,從而對整個社會不利。
社會化異地評審包括各類與科研學術有關的評審,當然也包括企業科技項目評審。要堅決制止主管人員隨意決定課題、經費、獎項等的發放。
(三)確立公正而嚴密的學術評價方法和學術評價標準
第一,評審的公開性,尤其是評審材料的公開性。在諸多評審公開的要求中,最重要的是申報材料的公開,只要申報材料不涉及專有技術和國家機密的,其具體內容應進行較長時間的網上公開,而標準和結果的公開幾無作用,群眾難以監督。重要的學術評價過程也可公開進行,即有利益相關者、公眾和媒體旁聽和提問,也可設立現場監督小組。自貢市規定,職稱評定時對申報人的主要工作業績和貢獻、成果在本單位進行展示。西南交大將全校副高以上職稱教師的學術業績面向全校乃至社會詳細公開,讓大家監督。公開的評審可以防止主管部門越過評委會自行發放項目、經費和各種證書。
第二,評審過程的嚴密性,特別是要實行匿名評審。(1) 在評審過程中,可借鑒俄羅斯國家鑒定科研咨詢中心“獨立、秘密進行”鑒定工作和中國古代考試糊名謄錄的做法,實行匿名評審。尤其是匿名終審。最大限度減少申請表上的個人信息。美國大學,比如麻省理工評職稱,就是找哈佛等外校研究這個專業的同行做評估,而且都是匿名的。(2) 職稱評審論文鑒定要向本人保密,評委會閱讀材料時間不能太短,開會只討論疑難問題而投票不應統一口徑、評定要有淘汰率。 (3)參加評審的專家臨時網上抽簽決定,單獨通知到本人,并且迅速集中,上交手機,打電話通過主管工作人員。(4)職稱分級和職稱評審一樣,要制定統一具體標準。 (5)學術期刊審稿工作由匿名學者承擔,專著出版也要匿名評審。
第三,公正組建評委會。(1)把官官相評的評委會轉變為群眾專家為主體的評委會。單位如需組建評委會不能由領導指定而應由群眾或教授選舉。(2)由本單位本系統本地區人員組成的評委會轉變為外單位外地區外系統人員組成的評委會。鎮江市規定職稱評委會從本市及外地聘請專家組建任職資格評委庫。 (3)把多學科人員組成的評委會轉變為專業性評委會。(4)實行嚴格的回避制度,單位評審參評委員回避本人,其他評審回避本單位、師生、同事等。(5)組建8-10倍于參會人數的評委庫,防止形成熟人關系和便于溝通。對評委的每一次評審意見和評審結果的差異進行記錄,作為評判評委是否合格的依據。
第四,職稱評審加強考試、答辨、技能考核和量化打分等客觀評審方法。中小學教師評職稱和高校評副高以下職稱評審應由有關部門組織異地專家聽課。醫務人員評職稱可由人事部門請異地專家搞模擬考試。單位內評審實行量化計量。應放棄外語和計算機考試,投入較大的精力抓好業務考試,筆試應像注冊會計師考試那樣嚴格,并全國統一。這可以在規避“關系”的同時大大促進技術人員業務水平的提高。
第五,注意評審標準的科學性。(1)對論文,要綜合評價學術圈內的核心期刊或檢索論文與面向社會具有社會效益的報刊論文、國家級報刊論文與省市級報刊論文,綜合看待成果的質量與數量。(2)除較大調查報告、較大實驗外,學術論文及獲獎一般應只承認一個作者(《中國經濟問題》就是這樣),防止搭便車。(3)“課題”和經費不是成果,是成本,不是產出,是投入,“課題”說的是工作內容,“立項”表明受到了資助。不受資助出成果才說明水平高,才更應當受到獎勵。有幾個諾貝爾獎、名作是靠課題組、學科建設、團隊“集體攻關”搞出來的?因此各種申請不能把“有課題”做條件。課題組成員更不能算成果。有什么成果就算什么成果。否則那些沒有得到國家大量支持,但獲得研究成果更多、水平更高的研究者反而吃虧。(4)制定嚴格的成果鑒定程序和驗收標準,技術項目不能只看論文和研究報告,要看樣機,看應用實效。(5)絕不能以“**負責人、帶頭人、主持人、培養人選”以及項目、稱號、個別獎項(獎勵證書評比很不公正,不能證明其水平)等對職稱分級。要用成果本身而不是其他標識對待一個人。社會科學和基礎科學以論文為中心評價科研水平,應用科學以技術實效評價科研水平。科研本質上是個體勞動,社會科學尤其如此。大家教學科研內容都不一樣,“學科帶頭人”沒什么可帶頭的,只有少數工科農科大項目需要帶頭人,這個帶頭人不如說是真正的承擔者即真正的創意者,且不一定是領導。(6)設崗的規定莫名其妙,像老師都是各教各的課,每個崗位都應干好,實在看不出什么關鍵崗和一般崗之分。有的國家設崗是因為教授=主任或所長,而主任只能有一個。職稱層次數量比例應加強質量控制而不是數量控制,以防止學識水平和職稱層次不匹配。(7)高校評估要按學校畢業生質量、投入產出之比和科研成果來客觀計量,而不是看材料、評委主觀打分和主管部門掌控最后決定權。
(四)改革完善科研管理方式
第一,大量的計劃、工程、重點學科、重點專業、團隊、評估、基地、人選、項目、學科建設等等變相的評比達標(中央已取消97%的評比達標,大學的評比達標卻有增無減),文科應百分之百取消,理工農科應取消80%。這些項目是教育科研行政化的主要原因,讓基礎、興趣、靈感不同的人根據所謂的“學科建設”(實際是建設領導)研究同一方向問題,讓科研骨干為領導打工,也極大遏制了創新效果,成為科技創新的極大枷鎖。尤其是社會科學搞“學科建設”純屬政績工程。有些基金應平均發放,不用去爭。對于社會而言,單位的每個專業都應做好,重點學科建設只有在尖端工科科研單位才需要。有些科技基金應把各部門財力集中起來統一使用,防止重復,便于監督。對高校只需評估畢業生質量和統計科研成果。
第二,壓縮課題經費,加大獎勵力度。以社科基金為例,可以現行經費的20%資助調研、研究人員勞動報酬,10%資助專著出版,20%給社會效益好讀者滿意的刊物作者發稿酬,稿酬標準提高10倍以上,50%用于成果獎勵。例如國家社科基金,可以獎勵5000項以上,一、二、三等獎每篇可獎三、二、一萬元。這可防止大量“經費”變成個人財產,激勵出好成果。
第三,禁止學術期刊和學術專著出版收取版面費和贊助費。學術期刊是公共產品,應由公款出資。論文和專著是科技產品,應由產品的使用者社會出資,作者作為生產者應獲得勞動報酬而不是付費用。收巨額版面費和贊助費的結果是劣勝優汰、質量下降。
第四,健全監督機制。(1)建立有效的申訴制度,申訴后應由另外的或上一級評委會裁決。(2)建立學術腐敗舉報獎勵和保護制度。(3)明確規定學術主管部門人員不得接受基層單位“考察”、“會議”、“講座”邀請,否則即要給予處分。透漏參評評委名單要開除公職。各種課題項目主管人員、評審委員和主編接受外單位的兼職、“講學”及其相應收入等必須向評審主管部門報告,并不得參與對邀請單位相關申請的評審。(4)紀委監察機關要把學術界反腐敗、預防腐敗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強宣傳教育,檢察、審計部門要主動檢查學術界腐敗行為,人大要進行最后的監督。
我國過去經濟高增長依賴于民工的低待遇、資金資源的高投入、人民幣匯率低估等等粗放式增長,而科技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根本不在一個層次,國內高技術也都掌握在外資手里。一些國際組織都把中國評為創新落后國家。轉變發展方式依賴科技創新。科技創新關鍵在機制。阻礙我國人才建設和科技創新的主要阻力就是學術界科技界的腐敗。曾經擔任南京大學校長的民盟中央主席蔣樹聲說過,高校現在行政權利太大,需要建立現代大學管理制度,讓行政權利為學術權利服務,讓教授安心來治學。有人指出,雖然這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共識,但決策者似乎對此置若罔聞。這就涉及到學術界反腐敗行動由誰來實施?我們不可能指望各主管部門推動這樣的改革,因為他們是不嚴密規則的受益者,原有規則也正是他們制定出來的,主管部門正副職、上下級以及與基層單位官員、評委之間都是利益相關者。解決上述問題,有賴于網絡和報刊下情上達,有賴于全國人大代表和科教委、法工委關心,有賴于國家預防腐敗制度局和綜合性部門國家人力資源部采取有力行動,直至由高層領導直接抓。
參考文獻
[1] 吳龍貴.教授分級或將堵塞學術創新之路.hlj.rednet.cn/c/2008/03/07/1455592.htm 2008-3-7.
[2] 周口店人.教學評估和給教授定崗定級. http://fkzhu900.bokee.com/viewdiary.28584274.html. 2008-5-4.
[3] 蔣高明.警惕“教授分級”中的學術腐敗. 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0978. 2008-4-8.
[4] 李濤.職稱評審呼喚公正.bbs.gmw.cn/dispbbs.asp?boardid=5&Id=6590–2007-8-27.
[5] 徐松林.學術腐敗的根子在哪里. wlcguide.blogbus.com/logs/32884288.html 2008-12-21.
[6][7] 公平.項目申請需要公關和攻關嗎.中國科學基金,2005,6:352-353.
[8] 褚寧.政協委員痛斥十類"學術腐敗". jzh.eastday.com/epublish/gb/paper148/2002,2002-03-05.
[9][11] 蔣 寅.治理學術腐敗和學術不端行為的思路與對策.社會科學論壇,2009,17:30-63.
[10] 顧海兵、余翔.“淡化科研成果獎的‘官味’” .社會科學報,2006-12-14.
[12] 郝峰.學術腐敗成因分析及遏制策略. ntzfhfrx.gov.cn/jhqf/View.aspx?id=3967,2009-3-24.
[13][15]王志珍.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關鍵在體制.民主與科學,2009,4:2-5.
[14] 知青.談一下高等教育中的潛規則.http://www.wyzxsx.com,2009-11-5.
[16] 鄭永流.學術自由及其敵人:審批學術、等級學術.學術界,2004,1:178-186.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