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憲政民主體制”在哪里?——就教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諸先生
王希哲
一、哪一國的“憲政民主”?
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諸可敬的先生,我首先問你們第一個問題,你們含糊所說的“臺灣憲政民主”,究竟是哪個國家的“憲政民主”?在這個問題上,中國臺灣海峽東邊的那個島上的人們,幾乎都在刻意地含糊,“海外民運”和你們,也很愿意跟著他們含糊。但我不允許你們含糊,你們必須明確回答我:“臺灣憲政民主”,究竟是哪個國家的“憲政民主”?
是“臺灣共和國”的“憲政民主”嗎?這個“國”,島上的藍色群眾承認它存在嗎?全世界承認它存在嗎?是“中華民國”的“憲政民主”嗎?這個“國”,島上的綠色群眾,甚至島上的執政黨集團承認它存在嗎?
既然“國”都不知道哪個國,還能有什么“憲政民主”嗎?你們在你們的海內外大學里,是這樣學得“憲政民主”的嗎?
實現“憲政民主”的絕對要求和前提是什么?是特定政治區域人民對他們所屬的國家,有一致的認同,在這個基礎上,才可能認同一個共同的憲法,才可能置這個憲法于他們共同的至高無上的地位,也才可能有了“憲政民主”。這個“國家認同一致”的前提條件,臺灣有嗎?沒有!既沒有,哪里來的“臺灣憲政民主”?
二、“臺獨圖騰”,是當前臺灣凌駕于憲法之上的威權
當前,由于陳水扁家族駭人貪腐案的暴露,面臨了人民要求他下臺謝罪的風潮,極端臺獨派的陳水扁保皇黨們,忽然又想起“憲法”和“憲政”,可以保衛陳水扁了。但是,哪一國的“憲法”和“憲政”?
這些深綠的臺獨保皇黨們,過去,什么時候提起過“憲法”?“憲政”?因為憲法,明明白白,是一中的,必須完成終極“國家統一”的中華民國憲法,在這個憲法下的“憲政”,只能是中華民國憲政。而臺獨保皇黨們歷來的職能,是否定它,破壞它,毀滅它。
但現在,為了保衛他們臺獨的象征,貪腐“總統”陳水扁,他們卻不得不搬出中華民國憲法和“憲政”了。他們強調,罷免“總統”陳水扁,不得在體制外訴諸群眾民主運動,只能而且“必須”在體制內,按照憲法(中華民國憲法!他們永遠說不出口)的“體制和程序”進行了。否則就是破壞臺灣的“憲政民主體制”了,就是不“珍惜”臺灣民主了。
我們的“中國海外民運”及其領袖和思想家們,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們,也每次不失時機的跟著他們這樣喊叫起來了。
但是先生們,你們難道不明白臺獨本身就是破壞憲政的嗎?你們不明白,不破壞憲政,臺獨本身根本無法存在的嗎?
中華民國憲法,和哪怕李登輝非法的“增修條文”規定了程序:“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復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但是,臺獨“總統”陳水扁上臺后就可以擅行宣告:
“中華民國就是臺灣;臺灣就是中華民國”。 “別人的中華民國是秋海棠,民進黨的中華民國是蕃薯,人是兩千三百萬人,地是三萬六千平方公里。”(2005年5月17日約見民進黨立委談話)
請問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諸先生們,“總統”陳水扁宣告“變更”中華民國“固有之疆域”,曾經依據憲法的“體制和程序”嗎?它“經國民大會之決議”或者,僅僅走過這樣的程序過場:“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復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了嗎?沒有!從來沒有!
為什么臺獨“總統”陳水扁(還有李登輝!),一再擅行破壞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和程序,而且要片面的把自己對憲政體制的破壞作為必須接受的事實強加給反對黨(這就是“臺獨專政”!),從不聽見你們發出過一句異議的聲音,要求李登輝陳水扁們不要“置憲政民主體制于不顧”,而敗壞了你們對“臺灣的民主寄予的厚望”呢?
現在,一旦陳水扁家族貪瀆而面臨人民運動要求他下臺的壓力了,你?薔吞墼?心里了,你們就與極端臺獨保皇黨們一起起舞,高喊“不要置臺灣(國)憲政民主體制于不顧”了,要嚴守“體制內的憲政程序”了。你們不感到一點你們的虛偽和羞恥嗎?當菲律賓人民為馬科斯家族的貪腐激怒,風暴驟起,要求其下臺。這位總統及其保皇黨們,不是同樣的才想起了“憲法”,高唱“不可置憲政民主體制于不顧,鼓吹所謂人民革命 ”嗎?
但是,人民通過集會運動要求已經使他們憤怒的統治者辭職下臺,難道不正是中華民國憲法體制賦予人民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嗎?
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諸先生們,你們還能不能記得,當嚴守中華民國“固有疆域”的藍色立法委員,為積極改變大陸“不自由地區”而提案,促進與大陸的交流、貿易與和平時,片面“變更”了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將大陸劃為“外國”的臺獨“總統”陳水扁,竟可以公然下令他的綠色“立委”在立法院流血開打:
“絕對要阻擋,任何人不能作逃兵,打也要阻擋,立委們該流血就要流血!”
何等的血腥和駭人聽聞啊!
打和流血的理由,這位“總統”說:“臺灣有一百萬人走上街頭,大家都在表達憤怒,這個時候卻有‘兩岸和平促進法’這種臺灣版的反分裂國家法,怎么可以給它過?”
這個時候“百萬人走上街頭”的“置憲政民主體制于不顧”,用街頭運動壓迫立法的逼宮:“怎么可以給它過”,就是合理的了,好得很了!這個時候的“打也要阻擋,立委們該流血就要流血”的“置憲政民主體制于不顧”的流血臺獨革命,就是合理的了,好得很了!
這個時候,也就是深綠保皇黨們正在“走上街頭”,正在街頭和立院“打和流血”革命的時候,我們的那樣愛“臺灣憲政民主”,對“臺灣民主寄予厚望”的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們,還有可愛的龍應臺們,就一言不發了!
說明什么?說明在臺灣,在“海外民運”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們那里,在中華民國憲法之上,還高懸著一個至高無上的威權,高懸著一個至高無上的臺獨專政,臺獨圖騰。這個臺獨的圖騰,才是檢驗一切真理的唯一標準。“民主”、“憲政”這些美妙的畫圖必須要由臺獨圖騰來判別是非和取舍。符合臺獨利益和要求的,一切百萬人上街逼迫、圍剿反對黨必須按他們的意志立法的民粹運動,一切被煽動的街頭、立法院流血不流血的暴力脅迫和打斗,都是臺灣的“民主”、“憲政”;一切不符合臺獨利益和要求的,甚至“不分藍綠,只反貪腐”的群眾運動,哪怕“綠黨之父”領導的運動,當然,還有揭發貪腐“過于自由的反動媒體”,“為匪張目”,都應該被抹黑,被否定,被取締,因為他們都是“危害憲政程序”,都是“置臺灣憲政民主體制于不顧”的了!
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們,臺獨保皇黨和你們難道不是這樣的嗎?
三、中共當今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什么不是“憲政民主”?
中共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它的人民代表,難道不是選票選舉出來的嗎?是的。中共政府,它的各級領導人,難道不也是選票選舉出來的嗎?是的。但它為什么不是“憲政民主”制度?因為,在這個“人民代表大會”之上,在這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上,還凌駕著一個至高無上的東西,一個神圣不可動搖的“基本原則”,就是“共產黨的領導”的黨圖騰。
人民的一切言論行為的實際合法與不合法,是非取舍,都要接受這個黨圖騰的檢驗。合于“黨的領導”的要求和利益的,哪怕確鑿違法、違憲都是合法的,或黨可以下令認可它合法的;一切不合于“黨的領導”的要求和利益的,哪怕你手捧著憲法去讀:“我遵法、遵憲”,都是非法的,或黨可以下令立即認定它非法的。
因此,任何一個存在凌駕于憲法之上的政治圖騰的社會,都不是,也不可能是“憲政民主”的社會。臺灣,存在著一個凌駕于中華民國憲法之上的臺獨圖騰,因此,臺灣社會不是也不可能是“憲政民主”的社會。如果說,昨天的臺灣是國民黨威權時代,今天的臺灣不過是“臺獨威權時代”罷了。
如果存在著一個凌駕于中華民國憲法之上的臺獨圖騰的社會可以算作“憲政民主”,那么,也不過存在著一個凌駕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上的黨圖騰的社會,為什么不可以算作“憲政民主”?
若問,民進黨凌駕中華民國憲法之上的臺獨圖騰,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來說,是否只是一種民主發展過程中可以諒解的“缺點或弊病”呢?中國共產黨不是也樂意承認,他們的“人民代表大會民主制度”也存在著發展過程的“缺點或弊病”,需要“完善”么?但是,如果黨圖騰和臺獨圖騰,都是共產黨和民進黨不可放棄的必須高高凌駕憲法的“基本原則”,它又怎么可能僅僅是“?裰?發展過程中的缺點或弊病”?
臺獨對中華民國本身就是革命。特別是認定中華民國是侵占臺灣的“外來政權”的皇民臺獨,它根本不可能與南京中華民國憲法并存。以革命手段毀滅這個憲法和政權,是它的使命。高雄暴動前,它在體制外革命。失敗了,它取得經驗進入體制內“革命”,目的不變,還是要毀滅這個憲法和政權。正如納粹,慕尼黑暴動前它在體制外革命。失敗了,它取得經驗進入體制內“革命”,目的不變,還是要毀滅魏瑪憲法和政府一樣。納粹是成功了;臺獨黨事實也成功了,建立了反憲法的臺獨專政。它所以還未能全面成功全面專政,還要時時擔心和壓制“外來政權復辟”,僅僅是因為海峽對面還有一個強大的反對力量。
我們假使民進黨進入體制,向中華民國憲法宣誓效忠,是真心放棄了“革命”,希望通過“憲政民主”的途徑,實現臺獨;又假設中華民國憲法體系有自毀設計,可以由這個憲法下“固有疆域”的部分地區人民,通過某種民主程序(李登輝的“憲法增修條文”,就接近設下了這個埋伏),去毀滅它自己,那么,民進黨陳水扁們,起碼就應該如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們今日呼吁的那樣,遵守(李登輝增修)憲法程序: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復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待到按民進黨的“疆域變更提案”通過了,再來說
“中華民國就是臺灣;臺灣就是中華民國”。 “現在的中華民國是蕃薯,人是兩千三百萬人,地是三萬六千平方公里。”這樣的話。
而在民進黨的這個提案通過前,陳水扁他還必須是,起碼憲法上是“秋海棠的中華民國”總統,他還必須對內對外,嚴守“憲法一個中國”,嚴守中國終極統一立場。這才配叫作“憲政民主”,哪怕是有“缺點或弊病”的憲政民主。但民進黨陳水扁們是這樣做的嗎?沒有。不說程序通過,甚至“中華民國疆域變更提案”,民進黨至今提都沒有提出來過。“總統”陳水扁就可以違憲宣告:
“中華民國就是臺灣;臺灣就是中華民國”。 “別人的中華民國是秋海棠,民進黨的中華民國是蕃薯,人是兩千三百萬人,地是三萬六千平方公里。”
“更改疆域”程序和選票體現的民意在哪里?“中華民國”成了民進黨隨心所欲的黨國。這是“憲政民主”?這難道不是陰謀的手段,向中華民國憲法作偽宣誓,鉆進體制內進行毀滅和顛覆的革命嗎?(謝長廷是民進黨老實人。他提出,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民進黨必須尊重。“你不尊重憲法,在野黨一樣可以不尊重憲法”。)
無視和未經憲政程序擅自宣示更改“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并付諸實際政策,這是總統內亂罪。是中華民國憲法明令可以對現職總統追究刑責之罪。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們執行他們的職責了嗎?沒有。陳水扁逍遙法外。為什么?因為正如過去說法,“檢察院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一樣,今天的臺灣,“檢察院法院是民進黨開的”了。這就是那個不知稱作什么“國家”的臺灣的“憲政民主”?
四、“對泛藍的否定”
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們說“否定臺灣的現行憲政民主制度的有效性,不只是對泛綠的否定,也是對泛藍的否定。”
哦。你不說我還沒有機會發揮。你說了,正中下懷。
“臺灣的現行憲政民主制度”的開放人和推動人,首推是誰?是蔣經國。蔣經國要不要否定?當然要否定。全面否定嗎?不是。他順應潮流,結束戡亂,開放黨禁,需要肯定。非如此,不能向大陸人民爭取人心,不能完成和平民主統一中國。但睿智的蔣經國也明白,開放民主,回歸憲政不能是無條件的。特別是中華民國只能在它版圖所剩下的極小區域內,回歸憲政的時候,就要越加警惕國際某些居心叵測勢力,利用地方主義民粹挑動事端,卵翼臺獨,支持臺獨分裂國土,葬送中華民國,使國民黨成為民族罪人。因此,他向開放黨禁后,勢必進入體制的民進黨提出開放的條件:“不得主張分裂國土”(也就是不許搞臺獨的法律說法)。
但蔣經國知自己來日無多,操之過急,在沒有得到民進黨明確的“不搞臺獨”的正式承諾之前,就匆忙向民進黨開放了黨禁,而親手選擇培植的“本土”接班人李登輝,又是一個隱藏極深。韜晦極深的代表了在臺日本皇民利益的陰謀家,這就錯上加錯。李登輝向民進黨敞開了“主張分裂國土”的大門,將《國家安全法》束之高閣(可見臺灣的“法”,必須以臺獨圖騰的利否為依歸的結論,絕非子虛)。這一切,鼓舞了民進黨鉆進體制,取得政權后,目無憲法,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母錈偷吒病U獠旁斐閃私袢仗ㄍ宓囊蘊?獨為至高無上圖騰的臺獨專政的無法無天亂像。
這是什么“臺灣的現行憲政民主制度”?這里有什么“憲政民主制度的有效性”?反憲政的陳水扁綠黨自然要否定,大錯鑄成,枉法誤國誤民族的藍黨,從蔣經國始,為什么不能有批判否定?
從蔣經國的錯誤,我想起了中共。我們歷來熱烈要求中共向蔣經國學習,順應潮流,厲行民主改革,開放黨禁,為此長期批評中共,這是我們至今的立場。但現在我也愿意提醒中共若一旦開放黨禁,必要吸取蔣經國的教訓,向一切反對黨派人士提出開放政治的前提條件,也是“不得主張、支持分裂國土和主張外國勢力侵占國土”。
察各國一切的政治反對派,反對運動是干什么的?是向執政黨派競爭捍衛國家利益的能力的,是對執政黨派說:“你捍衛國家利益不力(甚至賣國),請你下臺,讓我上臺來捍衛國家利益吧!”中國近代(五四)以來的反對運動,就都是這樣的,都是愛國民主運動。但1989以來就奇怪了,中國的政治反對派,政治反對運動倒好像是要與執政黨競爭不捍衛國家利益的能力了!他們的海內外主流現在是對執政黨說,“你們為什么要捍衛國家利益那么賣力?為什么要民族主義?為什么不賣國?請你下臺,讓我們上臺來加緊賣掉國家利益吧!”這正是我憂慮的中國海外民運漢奸化的趨勢。
例如,臺獨,特別是深綠親日皇民臺獨,明明不是反中共專制而是反華的,是以中國人民為敵,極端危害中國國家民族利益的(請看樓下所附的臺獨分子立場的一篇最精要的貼子),民運某些人就是不聽勸,非要為他們背書,喝彩,涂脂抹粉,言偽而辯,究竟是為了什么呢?
我主張《反分裂國家法》需要配套,還需要有《懲治漢奸法》,對海內外,臺灣島內外一切依仗外國勢力惡性搞臺獨,支持臺獨,言行嚴重危害了中國國家民族利益的人士,若金恒煒、曹長青、焦國標者一律以漢奸論,即便中國大陸黨禁開放,此等人士,也永遠不得進入中國政治體制,以懲蔣經國前軫之鑒。
五、“臺灣的民主”恰是最不能成為大陸的榜樣
民進黨體制外臺獨革命成功,把國民黨“外來政權”打敗了也把大陸“侵略軍”打敗了,宣告臺獨了,堂堂正正,誰敢不許它臺獨?美國獨立榜樣在前。但搞陰謀鉆進體制內革命,顛覆已經宣誓向其效忠的憲法和國家體制,這樣的“臺灣民主”,怎能成為大陸人民取法的榜樣?
民進黨若真能洗心革面,尊重中華民國憲政,與藍軍一起共創憲政民主典范,自然可以成為大陸民主化的榜樣,可以是大陸人士的“厚望”。本來,施明德率領淺綠“不問藍綠,只問黑白”的反貪腐倒扁群眾運動,確使我們燃起了對民進黨清流的最后的希望,但民進黨臺獨頑固派對施明德的瘋狂反撲和人身迫害,他們對今天人格化的臺獨圖騰貪腐的陳水扁家族的喪失理性的維護、保皇,使我們再看到了他們怎樣把臺獨圖騰置于世間一切公認價值準則之上。我不敢再作此等想。相反,我敢說,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諸先生鼓吹的“臺灣的民主”,恰是最不能成為大陸人民的榜樣。
為何?(1)這種臺灣地方民粹下的惡性臺獨,必煽動仇視“支那人”,以島內外的“中國人”為敵;中國人自然也就必以臺獨為敵。厭惡憤恨之不暇,哪里能夠承認什么“臺灣的民主”,而接受為大陸的榜樣?
(2)綜全文所述,臺灣根本沒有什么“憲政民主”,有的,只是凌駕憲法之上的臺獨圖騰對“中華民國憲法”的蠶食毀滅或實用主義的短線利用。大陸不需要這種“榜樣”,相反,這點上,共產黨對憲法的態度早已老資格地是臺獨的榜樣。
(3)眼前。陳水扁家族無論多么貪腐,只要他“大節好”,“階級斗爭”中站穩了臺獨的立場,“敵人”越反對他,我們就要越誓死堅決保衛他。即便他爛需要處理,也必須我黨自己內部處理,嚴防階級敵人,敵對勢力的趁機興風作浪。這,也不需要大陸向臺灣學習。大陸這方面的“憲政民主”早已走在臺灣的前面。
(4)不必選票崇拜。臺灣的“選票”,不過是被劫持下的選票,是中華民國憲法已經被執政臺獨黨非法毀滅后脅迫人民必須加以追認的“選票”;臺灣的“多黨”,也不過是籠罩于至高無上臺獨圖騰高壓下的“多黨”。這些“選票”和“多黨”,根本不是人民真正自由的意志。今日臺灣“選票”體現的意志,不過是臺獨專政的意志與中國反臺獨的意志,美國的意志的多邊力量較量罷了。
胡平、王丹、王軍濤、盛雪、張偉國諸可敬的先生們,我不指望一篇文章能說服你們,但希望你們能夠聽得清楚。你們能聽清楚嗎?
2006年8月30日美西海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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