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白”這個形象極為擰巴,以至于不像一個真人,更像是某些力量合力推出來的一個自由主義縫合怪。
她的所有表達,不像是自己的臨終遺言,更像是在某種力量推動下作出的“政治宣言”。
她所有的言論歸納一下就是兩點:1、雖然我不遵醫囑、不吃藥、曬太陽、胡搞瞎折騰把身體搞廢了,但國家得對我負責!得給我一個腎,不給就是有罪!
2、生在這里真是不自由,不能合法嫖娼,不能合法磕藥吸毒,不能器官買賣,甚至不能合法安樂死……所以要去瑞士“安樂死”。
醫生讓她好好治療、正常吃藥,結果她為了美、為了瘦,只吃了十天藥;醫生讓她少曬太陽,她反而故意去曬太陽,要“曬得像黑人一樣”;醫生說不能抽煙喝酒,結果她大吃大喝甚至還跑到荷蘭玩花活找刺激……等到身體垮了,病情惡化了,又攻擊國家不允許器官買賣、不允許非親屬之間活體器官移植。
極度的自私自利、不負責任、把自己當做宇宙的中心,把身邊所有人都當做游戲中的NPC。她甚至還指責她的表妹不肯給她捐腎……
她抱怨國家,不像“美國那樣器官買賣合法”,她認為她“這么優秀、漂亮、有錢”,理應可以“買到窮人的腎”,“這對窮人也是好事”……
她自稱是“去過40多個國家,年薪150萬”的高級精英,高高在上優越無比,怨天怨地怨國家怨母親……網友對她提出合理的治療建議,她直接懟人罵人秀優越。
當然,沙白事件中最無恥的是那些媒體,一個莫名其妙的魔怔人發了一堆要去瑞士“安樂死”的視頻,媒體不調查、不研究、不問真假對錯,一哄而上眾口一詞報道“一個為了自由然后去瑞士安樂死的小仙女”是圖什么?到底想要引導什么價值觀?讓所有過的不開心、不能滿足自己欲望的人都去死?
報道這種人,對于正常的紅斑狼瘡病人沒有任何好處,因為紅斑狼瘡雖然不可根治,但卻可以在科學的治療、合理的用藥下大幅緩解癥狀,在系統、規范的治療下,大多數患者的病情可長期處于穩定期,可以像正常人群一樣工作、生活……
“沙白”的病情惡化,完全是自己作出來的,媒體大肆報道、宣傳她的生活方式、治療態度,只會更多正常治療的患者產生誤解、消極治療,這些媒體能承擔責任嗎?
跑到瑞士去,花70萬購買“安樂死”服務,本身就是個極為離譜的事情,因為瑞士安樂死根本就不合法,就在本月,就有美國女子去瑞士使用“安樂死膠囊”自殺,導致多人被捕。瑞士只是允許“協助自殺”,也就是允許醫護人員把自殺的藥水遞給你,你自己喝下去,然后警察過來拍照,登記為符合法律的協助自殺。但是你要享受這種服務的話,前期還要注冊,要接受一系列的評估,還要交“年費”。
很多人大概還不知道,在很多所謂的“安樂死合法”國家,“安樂死”已經成為了一門賺錢的生意,因為流程復雜繁瑣,求死者會被折騰數周之多,被榨干身上的每一分錢,因為“反正都要死了”,這種死法,一點都不安樂,更像是“吃絕戶”。
世界衛生組織早有原則性規定,對“自殺”的報道應當遵守如下原則:媒體應該避免詳細描述自殺所采用的具體手段;不提供自殺發生的具體地點或位置信息;不要選用恐慌或過度關注的新聞標題;不包含照片、現場視頻或社交媒體鏈接等直觀材料;不將自殺報道置于顯眼位置,并減少重復報道的頻率;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情感共鳴或使自殺行為看似可接受的語言;不要將自殺描繪為應對困難的有效或建設性方法……在這場輿論風波中,媒體幾乎都違背了!
媒體對“沙白”赴瑞士安樂死的報道,不像是正常的新聞報道,更像是對“自殺”的鼓勵,對“安樂死產業”的“營銷”。
這段時間,“自由派”的進攻頗為猛烈,從“冒犯的自由”,到“辱罵男性的自由”,到“選擇性別的自由”,再到“器官買賣的自由”、“賣淫嫖娼的自由”、“安樂死的自由”。
這套話術聽著非常熟悉,翻譯翻譯就是“我要主宰我的身體”、“我要主宰我的死亡”……然而他們真正的意思是——我要主宰別人的身體,我也要主宰別人的生死。
那些給沙白辯護的人應該從來沒有想過——你替她爭取“自由”,她卻想要你的腎。
你有人性,把她當人,她和她背后的那些東西,未必會把你人。
她為了漂亮不遵醫囑可以理解,她放縱墮落導致病情惡化也可以理解,她花70萬去瑞士尋死也可以理解,因為那都是她自己的事,別人管不住她作死;但她要窮人的腎、要求器官買賣合法、賣淫合法、吸毒合法……那就和我們每個人都相關了。
因為她和她背后的東西,想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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