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在基督教經典《圣經》中的表述為世界一切災難的起源,如該隱因神不喜悅他的貢品而殺害亞伯的行為就證明犯罪的最高階段便是將人的生命從世界上抹除,物理性質的消滅一個人的存在。而該隱面對上帝的質問也謊稱沒有見過他的兄弟亞伯,即使被戳穿,也僅僅是認為上帝對他的刑罰過重,而不是對他殺害兄弟的行為有悔恨。從該宗教經典中,我們不難發現,未成年犯罪的起因常常是成人世界所引導的,例如在面對成年人的情緒反饋中,積極正面的反饋是讓未成年人感到愉悅的一大情緒來源。若是成年人所給予的情緒反饋越消極陰暗,那么受其影響的未成年人就會表現的超出其年齡的行為舉動。
在后現代社會中,成年人自身因受整體社會發展停滯的影響,消極因素不斷的阻礙社會關系的進步發展,“全面”的流水線教育是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大特征表現,因人在資本關系中不斷的消滅屬于自然學說里的“人本”思想,轉而進入由金錢關系所主導的雇傭勞動。一切人類行為都可以被說明為是一種利益行為,在此基礎上,社會的重要部門,如教育、醫療等也逐漸成為盈利性質的社會部門,當資源不斷向該部門傾斜時,就會形成一定的壟斷,但這種壟斷絕不是正向的壟斷,它是作為一種絕對的、完成的商業,在這種商業背景中,如人在資本主義社會里被自我與外在抹滅的“人”的屬性,教育的精神在其中也被抹滅了,從愛智慧的教育,變為機械式的經驗傳授,鑒于缺少對世界的思辨能力,未成年人在該機器運轉的過程中也隨著機器運轉,不再是屬于自我而僅僅屬于整體。
在河北初中生殺人案尚未判決前,我們不能說那三名初中生就是殺人犯,這是從法理上而言的,雖大眾早已將三人列為死刑犯人,但法學家與思辨家的工作顯然是不同于普羅大眾的,死刑與否并不是我們需要在本章討論的問題,作為比條例式的更為深刻認知的法理論學,結合社會一般發展狀況而提出社會問題與犯罪背后的存在邏輯,才是當下法學人士所應該注意的要點。如果我們只是從現存的法條判決某人的行為,那么法學的存在就只是僵死的尸體,它除了為統治階級提供一般性的穩定服務就別無他用,那不如將法學學科改為穩定學科或成為狗腿學科,畢竟后現代“法學家”只是為法條服務而不是為法條的制定者,無產階級所服務。
將題目扯回,少年犯罪的原因比少年犯罪的結果要重要的多,并非是我們將少年犯罪的結果看作無意義的行為,對比成年犯罪,少年犯罪的影響是遠大于成年犯罪的。其中的主體要件是未成年人常常被喻為無意識的群體,未成年人犯罪結合社會發展歷史可以發現,社會的發展變動是提高或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因素:“101 年少年兒童犯罪人口率為每萬人 27.50 人,係近 10 年來最高,探究犯罪人口率上升原因,應為近年來少子化、整體經濟結構改變及社會風氣開放因素的影響。”[1]
結合臺灣地區的GDP發展來看,民國101年,即公元2012年,GDP的成長僅為1.25%[2],相較于2011年的4.07%下降許多,而少年犯罪了卻提升3.8%多,當經濟整體顯著下滑時,犯罪率的提升,尤其是少年兒童犯罪就顯得異常刺眼。但我們并不能單純的將少年兒童犯罪歸咎于經濟原因,雖經濟作為人類社會發展一切基礎,但經濟原因并非是導致少年兒童犯罪的直接因素,相比于未成年人,經濟因素占比成年人犯罪的是最多的,在商品經濟中,勞動力的價格并非直接穩定,也同樣并非直接交換,一般人的勞動若要轉為一半等價貨幣,需經過許多繁重冗雜的過程,當人的行為,尤其是勞動的價值完全被市場所控制(當然我們并不相信市場有自我意識),人的自我屬性便會不斷的被市場所消滅,直到行為所蘊含的意識連同結果一齊為市場所用,例如中國的留守兒童,因父母外出務工致使兒童未成年人無法受良好的家庭教育,面對這樣的大多數農村家庭現狀,我們絕不能指責父母的原因,因市場迫使農村的勞動相城市傾斜,又因為城市的勞動過多,導致農村進入城市的勞動價值不斷貶值,惡性競爭所導致的的就是農工所付出的勞動力與所收獲的勞動價值并不匹配,在農村所幻想的進入城市完成階級跨越在21世紀就已經宣告破碎了。正如美國夢的破碎一般,中國的大多數農民在城市中的階級躍遷夢也被不斷發展而出的新官僚資本主義所扼殺。階級的固化也同樣深深影響著農村的留守兒童,同時市場的壟斷傾斜也不斷的將原本屬于農村地區和城市貧困地區的教育資源吸納。
在缺失了相對應的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不公平不充分的教育資源成為了助長少年兒童犯罪的另一條件,但教育的問題從不應該是單獨被列出看待的,教育如果作為一個盈利部門,就會發現,經濟發展速度快的地區所能提供給學生以及少年兒童的教育質量將會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提高,經濟發展緩慢的地區,所提供的教育質量就隨著經濟發展的緩慢而降低,教育工作者的流失是低經濟發展地區的首要問題。2015年光明日報刊登一條的報道就有教育工作者明確的感嘆:“普格縣中學就有五六十名教師流失到外地或州內條件更好的學校。用葉華的原話說,就是“培養成熟一批就跑掉一批”。[3]
因大涼山地區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及其緩慢的經濟發展,教育工作人員的流失和地區教育質量的低下也同時影響著大涼山的發展,曾經的高吸毒率以及高性病率也同樣摧毀著大涼山地區的教育與經濟發展。[4]未成年人在這種社會環境下,能接受的教育與未來從事的工作基本可以做相當悲觀的結論。所以只是將教育、法制、經濟三者分開的單獨看待任何一個社會環節的發展,所得出的結果也只能是單一的不負責的結果,教育從來不能脫離經濟,正如法律是從市場結構而來,又反向決定市場結構。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中,教育不可能、也不會是完全與經濟發展脫鉤的部門,它本身不存在著獨立于社會的結構系統,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集體經濟所帶來的就是普遍的教育體系。它不能同資本主義所提供的高、精、尖教育所比,但集體經濟所掌控的群眾是大多數,即無產階級,那么為讓無產階級,這個實際上的社會掌控者更好的管理和發展社會,普遍的教育就是必然的結果,此時的教育是完全的非盈利性質,它的唯一目標不是高升學率與畢業率,而是將知識、歷史的經驗被人所完全的把握,在自然條件與經濟條件本身就較為良好的地區,學習的內容可以延伸至哲學性的批判,對于人的三觀與辨證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集體經濟所教育的目的不是讓某一個地區的部門出于資源壟斷的狀態,而是將經濟發展良好地區所教育而出的具有一定能力與素質的無產者補充到教育水平處于低端發展的地區。由一處擴至全處,這種事情只會在集體經濟才能實現。而這種教育的結果也同樣是積極的。
作為經濟繁榮發展所帶來的一抹光景,我們很難去否定近些年教育的進步,但隨著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愈發不受控制,教育也在資本的發展中逐漸脫離存粹形而上學的感官,不斷的在社會掌控階級的引誘下成為起牟利的工具,他們支配、調教,企圖馴化接受該系統的無產階級,對于資產階級而言,搞犯罪并沒有任何影響,無產階級在沒有被科學的理論所掌握之前,所有的只是流氓無產階級對另一群無產階級的暴行,對于已經接受資產階級修正的教育體系所結出的惡果的無產階級來說,找尋社會犯罪的根本早已同他們無關,作為貧困,這種人為制造的社會災難,生存下去,或者有尊嚴的生存下去才是他們的主要任務。
所以要找到少年犯罪的解決方案,就不能只從教育本身入手,教育只是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產物,它是因統治階級的意志而變換自己形態的無意識工具,教育并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只會解決統治階級并不想要無產階級獲得真正的“知識”的愿望。但顯然的是,資本主義作為依靠社會矛盾賺取利潤的社會體制本身就已經給予了解決上述一切問題的答案。正如恩格斯所言的“國家消亡論“那樣,資產階級的教育并不會一下就因為階級的更替而轉換。少年犯罪的問題也不會是一條法條的制定或法定服刑年齡的降低就能消滅少年犯罪。只有將教育的產生本質,經濟入手,再從經濟的本質,生產關系入手,我們才能找到一個能夠解決人類社會矛盾的方法。但這些已然不是本篇所能闡述的,也不是我一個人所能表述清楚的。只有在不斷的社會實踐中,我們才能發現,什么是正確,什么是錯誤。從而用科學的理論掌握自身的意識形態,達到我們的最終目的。
因此,本篇只能簡單的表述,21世紀的教育學家與“網友“所提出的少年犯罪相關的論題并不能解決任何,不論是羅翔的重罰理論(實際上他是較為溫和的寬恕主義)還是某不知名大v的教育體制缺陷論述,都難以找到他們所要批判的最終目的,是社會的問題?還是單純的教育問題,僅僅運用重刑懲罰犯罪分子就能達到我們所想要的司法公正與社會公平嗎?
本篇的最后,河北三未成年人殺人案讓我又一次想到一句話:“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1] 《民國101年少年兒童犯罪概況及其分析》中華民國法務部
[2] https://zh.cn.nikkei.com/politicsaeconomy/epolitics/4747-20130131.html (日本經濟新聞網)
[3] https://www.edu.cn/edu/yiwujiaoyu/201509/t20150908_1312924.shtml(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
[4]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93428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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