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未成年人,虐殺了一個10歲的小孩,其中有一個兇手還是被害小孩的同桌,那個被害的小孩的慘狀我就不復述了,用慘絕人寰來形容毫不過分。
前面說三個“未成年人”,其實用這個詞我是違心的,但我也不能像那些可恥的發明家如發明“待富者”“負增長”那樣去發明個新詞,只能中規中矩的用大家都懂的詞語。但其實,未成年這個詞,在今天的確大可商榷。
什么叫成年,以什么標準?按照早期老百姓的說法,啥時候知道找對象那就算成年了,可是今天一些忘八端的玩意,恨不得讓中國小孩在學前班就懂得男女之間那點事,還要專門強調一下小孩去選擇性別,那玩意是能夠選擇的嗎?教小孩選擇性別的都是那些喜歡選爹的玩意!如果真是按照懂得兩性關系來論,那么今天可以說小學四五年級就足以算成年了,我不止一次的看到小學生在街上膩膩歪歪的,不止一次聽到小學生說談男女朋友的話語,這根本不用學,教材中暗示明示太多了,而電影電視中這樣的情節一抓一大把,就連綜藝節目中某些主持人為了所謂的“搞笑”,舉著話筒問四五歲的小孩有沒有女朋友.....
如果說未成年表示不諳世事,那么現在的小孩可太諳世事了,小小年紀就整天的玩游戲,什么打打殺殺的,什么戀愛培養的,各種游戲,都是一個強調勝者為王弱肉強食,前兩年,大家還記得嗎?有幾個“未成年”,殺害了一個老師,法律不僅沒有讓他們害怕,還起到了給他們勇氣的作用,因為他們殺老師的原因之一,就是一個兇手告訴其他幫兇“法律不能把他們怎么地了”。
很久以來,我就有一個強烈的感覺,那就是我們的法律對真正善良老實的人起到的保護作用越來越薄弱,這么多年,無論是在現實中的親身經歷,還是在各種熱點新聞中所了解到的,那就是作惡之人越來越囂張,很多坑蒙拐騙霸凌他人的人,你要是和他講道理,他根本就不聽,也不和你講,直接就說,你去法院告好了,你看社會上那些詐騙的,放高利貸的,吃拿卡要的,敲竹杠碰瓷的,就包括那些開什么假貨店美容店健身房的各種卷款跑路的,哪個不是這么一副狗德性?而作為一般的善良老實的老百姓,卻總是感覺有冤無處訴,今天這個社會,越是善良老實的,越害怕去法院,而越是作奸犯科的,還越把法院當作自己的底氣,我們的社會到底怎么會變成這個鬼樣子了呢?!
都說文明進步了,可是為什么我從來聞所未聞的惡性案件卻在所謂的文明進步之后頻發呢?這到底是哪家的文明進步了?看到網友議論說自己的姐夫是一名刑警,這些年最頭疼的就是這個所謂的未成年人犯罪,比那些所謂的慣犯還慣犯,偷車摸包猥褻霸凌,抓住了一個個都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模樣,這次邯鄲殺人的三個少年也是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還有的少年犯揚言在十六歲之前偷夠一千萬就“金盆洗手”,這都是些什么惡魔?是誰讓中國出現了這樣的一個惡魔群體?
如此惡性案件的發生,絕不是一種偶然發生的現象,在相關新聞線索中,這幾個兇手欺負那個可憐的孩子已經有一段時間了,這使我想到早些年的時候,如果學生在學校中惹是生非欺負人,如果學校教育后還不能悔改,那么學校就可以報請工讀學校接收,而歷史也很好的證明了,工讀學校對于少年犯罪是起到了良好的遏制效果的,這種制度,本身就是一個科學有效的制度,公、檢、法、學校、教育部門、還有街道以及社會單位的聯合監管,讓學校中的壞學生能夠很早的得以糾正錯誤思想和行為,如今人人自私自利,單位學校家庭也都各管各的,否則的話,怎么會出現那么多一群人霸凌一個人的事件呢?在有些霸凌視頻中,路人看到了也都裝作看不見,我們的社會怎么就會到如此冷血的地步?!就像這個被害死的可憐孩子,我不相信他被霸凌那么久就沒有人知道,如果他的其他同學站出來說一聲,或者報告老師,或許悲劇就不會發生,說到這里,我對于那些說什么舉報不良行為是“壞行為”的雜碎恨得咬牙切齒,這個社會做壞事沒人管,做壞人還理直氣壯,不都是因為法律失去了扶正祛惡的效果了嗎?貪官貪污了幾十億上千套房子數百名情婦不死刑,強奸少女甚至幼女也不死刑,拐賣兒童幾十人也不死刑,少年惡性殺人頻發也不死刑,我們的法律都快成惡人保護法了!
到底是什么人讓中國的法律走到了今天這一步呢?!那些人還動不動的扯良心,它們不僅自己泯滅了良心,還妄圖把所有中國人都代入泥沼之中,這些垃圾必將永遠被中國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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